一、Method of Handling the Conflicts between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Natural (Forestry) Resources(论文文献综述)
曹正汉,钟佩,聂晶[1](2021)在《郡县制国家现代化:中央政府如何扩大公共事务治理职能》文中指出郡县制国家的传统职能是"管人",但是在当代,为了适应现代世界,需要加强和完善"管事"的职能。然而,加强"管事"的职能遇到的一大障碍,是"管事"与"管人"通常难以分开,带来管事与管人的冲突。在全国性公共事务上,面对管事与管人的冲突,郡县制国家的一种改革方向,即建立中央统一管理与地方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既扩大中央政府的治理职能,同时又发挥纵向约束机制的作用,从而能改善全国性公共事务治理。此种中央统一管理与地方属地管理相结合的体制,通常不是中央政府事先设计出来的,而是在改革过程中,经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性互动过程,逐渐建立起来的。因此,郡县制国家蕴含着一种潜力,即在公共事务治理上,包括地方公共事务和全国性公共事务,可以引入和发挥"纵向约束机制"的作用,使得国家既保持"管人"的基本体制不变,又能提高治理能力。
梁锐[2](2021)在《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文中认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失效,导致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规划体系改革和自然资源部成立的背景下,其空间规划及管控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亟需构建有效的空间管控体系。本文通过结构功能理论系统、客观地研究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整体性治理理论梳理现存各类空间规划体系并与秦岭北麓整体特征进行匹配性分析,在景观管理视角下提出其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继而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完成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并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的优化策略。本研究分为6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阐明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意义,并梳理了国内外空间管控体系及景观管理研究进展,最后确定了研究内容、基本方法与整体写作框架。第二章为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深入剖析关键科学问题,在一般系统论的视域下调用结构功能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景观规划等相关理论与分析方法作为本研究的基础理论,并据此提出研究分析框架与技术路线。第三章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分析,关注于研究对象本体的研究,纵向梳理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的演进历程,借助结构功能理论从管控主体、管控对象、管控方法3个方面搭建管控体系评价框架并指认问题。第四章为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基于空间类型划分梳理现有各类空间管控体系,从中归纳总结出4类构建方法,即多方博弈分析、管控事权协调、空间治理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并分别与秦岭北麓长安区段进行匹配性分析,提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具体包括综合构建方法、构建原则、管控尺度、管控体系要素、传导机制。第五章为实证部分,讨论在秦岭拆违事件后的管控环境变化,并在此背景下从4个尺度以及3个要素方面探讨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的具体构建,提出其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最后基于空间管控体系的构建,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建议。第六章为结论部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有3点:(1)明确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评价框架并指认既往空间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2)提出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3)构建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
赵栋昌[3](2021)在《贵州雷公山苗族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质资源,伴随着人们与森林的实践互动形成了与森林资源有关的民族森林文化。这些民族森林文化是生活在林域环境中的民族认识、利用和维护森林资源的成果总和,对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随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策略从以执法为主向以社区为基础的转变,地方民族的传统森林文化在社区森林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价值引起了人们关注。在贵州省实施“大生态”战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本文以雷公山自然保护区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为研究对象,运用关键人物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生态学样方法、社会统计分析法等,对苗族森林文化的类型与特征、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耦合关系及其作用机理、苗族森林文化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等进行探究,并设计了基于苗族森林文化的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理论模型,其目标在于为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的良性耦合互动提供技术支撑,从而促进苗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实现林区民族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呈现在物质(伐木、混农林生产模式、牧猎、采集、服饰-蜡染等)、精神(宗教信仰、生态伦理、生活习俗、文学艺术等)、制度技术(榔规及村规民约、育林乡土知识等)等三个层面13个类型;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具有明显的生态性特征;定量研究表明,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又呈现多样性特征,主要体现在α多样性(Simpson指数))和β多样性性(Whittaker指数)两个维度。其中,α多样性指数为0.81,呈现出较高的多样性,体现了雷公山苗寨传统森林文化的丰富性;β多样性指数为0.52,海拔高度在1000 m以下范围内的苗寨间森林文化的异质性相对较高,海拔在1300 m以上的苗寨传统森林文化的同质性较高,这表明苗族森林文化分布相对分散、空间分布具有不连续性的特征。苗族森林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多样性等特征是当地苗族与森林生态环境相互融合适应的结果。(2)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演变与当地森林生态(森林健康)间存在着密切的耦合关系,在1940-2018年间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优质耦合状态,符合民族文化是与自然不断“偏离-回归”中耦合运行的观点和民族文化的生物性建构与社会性建构理论。苗族森林文化与当地森林生态的耦合协调度指数在1940--2018年间呈现出先下降而后上升的趋势,在1960年代耦合度指数为最低,两者处于磨合耦合阶段,呈现出不耦合的“苗头”,两者的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大体呈现一致的变化特征,这主要受外部环境或力量的介入、国家林业政策的频繁变动、时代的发展对传统文化冲击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加强对苗族森林文化的尊重与文化行为实践的重视,不仅利于苗族森林文化传承发展,还可保障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优质耦合及其协调发展。(3)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耦合关系,实质反映了人与地耦合系统的关系。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基于问卷调查的排序估计法分析发现,影响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系统耦合的主要文化驱动因子是村规民约和宗教信仰。雷公山苗族村规民约中,与生物多样性资源管理有关的条款占到43.78%,从内容上来看,村规民约中对滥伐树木、放火烧山等破坏森林的行为给予极为严厉的惩治,村规民约对森林防火、树种多样性保护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这体现了村规民约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具有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使村规民约发挥了重要的弥补性作用。宗教信仰是苗族社群生态伦理意识的核心内容与反映,其呈现在风水林、风景林、护寨林等信仰林的管理上,通过一定的宗教禁忌或举行宗教仪式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居民对森林的敬畏与爱护行为。苗寨周边的信仰林与非信仰林(集体林、私有承包林)在群落结构和乔木物种多样性等两方面存在显着差异,信仰林的物种最为丰富。另外,一定程度的人为干扰有利于信仰林与非信仰林物种的多样性。这体现了宗教信仰对当地森林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及其对森林生态功能的价值。(4)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从民族文化的视角看,保护区发展的历程是保护区工作者与当地苗族居民在苗族文化上“冲突--调适--对话--协商”的过程,雷公山保护区的管理体现了保护区工作者对苗族森林文化认知中的“我者文化”与“他者文化”不断交融互补的过程。(5)提出了基于苗族森林文化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型。主张森林资源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是建立在对当地苗族隔离的“自我式管理”,而是动员保护区的一切力量,在尊重与认可当地民族文化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程度的“人为干扰”,不断促进民族文化的生物性建构与社会性建构的动态耦合,从而实现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良性耦合协调发展。基于苗族文化的自然区保护管理模型的构建,是在探究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关系的基础上,对雷公山苗族文化与当地森林生态的关键链接点(行为活动集)进行有效干预。该管理模型是以森林保护和苗族森林文化传承发展为目标的生态管理理论范式探讨和实践探索指南。该管理模型的实施需要推进一体化的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护区管理者对苗族森林文化的学习与认知、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共管模式等外部条件的保障得以实现。
侯莉薇[4](2021)在《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 ——以R市L区为例》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的现象,生态环境也遭到一定破坏。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突破了传统审计只关注经济责任的情况,将审计范围扩展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是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但该项审计实施时间较短,方法经验较少,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审计效果。而基层审计机关是最直接实施该项目的机构,研究基层审计机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总结经验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本文从基层审计角度出发,选择了R市L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作为案例,对我国当前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基层实际情况,针对提出对策,从而解决问题,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本文在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概念理论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发展现状,对当前审计开展情况作了总体介绍。其次,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取证、审计方法、审计依据、审计评价、人员力量、责任追究整改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最后,选择R市L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作为案例,结合具体实践,进行全面分析,发现基层审计在以上六个环节存在问题,最终影响到审计效果。基于全文的分析,本文对解决基层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在审计证据方面,建立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审计方法方面,建立数据分析团队,发展现代审计技术;在审计依据方面,丰富完善评价依据;在审计评价方面,建立统一实用的评价体系;在人员力量方面,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任中审计;在责任追究整改方面,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建立整改结果运用评价制度等。在提出建议的同时,本文还对基层审计推行建议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该项审计的开展推进有所帮助。
孙瑞东[5](2021)在《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然保护地是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迹的空间载体,对国家、乃至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然保护地内丰富的物种资源是人类共同财富,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保护地内经济利益的诉求不断加深,加之现实中政府机构多头管理、重叠设置、保护和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致使自然保护地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危机。进入新时期以来,国家提出了在自然保护地领域整体化、系统化建设的要求,并指出法治建设是自然保护地整体性、系统性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有利保障,因此本文从自然保护地立法的角度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和建设展开了系统性的研究,分析了自然保护地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内容、方法及研究现状。第二章对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概念进行了学理分析和界定,并对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进行了研究,其次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分析了自然保护地当前的立法现状,并进行了评析和总结。第三章主要研究了我国目前自然保护地立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立法位阶低、缺乏综合性,保护地立法原则、理念不明确,立法体系缺乏科学性,部属立法和地方立法缺乏协调性,立法中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第四章在梳理和研究了美国、俄罗斯、新西兰、日本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得出了针对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要结合国情选择立法模式、贯彻生态优先立法理念、强化政府内部协调与合作、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启示。第五章结合国外自然保护地立法经验和我国国情,针对性地提出了制定高位阶自然保护地法律、明确自然保护地的法律原则、贯彻落实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地管理体系立法中建立科学完整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针对政府决策制定事前咨询监督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地立法协调机制、完善保护地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等建议。
赵缔[6](2020)在《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指明自2010年《海岛保护法》实施后,我国已经为无居民海岛的使用者颁发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但是,《海岛保护法》尚未对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用途进行分类,同时也没有明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因此,我国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只明确了无居民海岛的国家所有权,未在用益物权分编中明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需要在我国《民法典》用益物权分编中被直接明确。要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纳入到我国的物权制度体系中,则需要对无居民海岛实施用途管制,以明确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用途。2018年,我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形成后,要对我国所有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我国的国土空间是指我国主权权利下的地域空间,包括我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按照自然特征,国土空间可以分为陆地、陆地上的水域、海域和空域。在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模式形成前,我国只明确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另外,针对我国领土范围内陆上水域和海域的用途分类已经明确。因此,对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研究也具有实践意义,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由于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是同社会实践紧密相连,需要产生社会实效,因此需要对该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从必要性上看,该制度的构建既可以实现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用途管制职责,又可以解决无居民海岛现实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从可行性上看,该制度的构建既有国家“陆海统筹”战略的支持,又有国家对无居民海岛现有的管理成果作为铺垫。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内容,因为国家构建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对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进行市场规制,降低市场失灵。另外,该制度的实施还会控制无居民海岛这一自然资源在我国海洋经济领域的供给量,具有显着的宏观调控作用。而由于无居民海岛具有地处偏僻、无户籍人口、远离内陆等特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极难用于发现人为破坏无居民海岛的行为。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物品,如果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没有秩序约束,则会产生“公地悲剧”的效果。因此,国家对无居民海岛实施用途管制,并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给民事主体,可以激励民事主体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但是,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需要受到规制,以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不突破国家政策底线。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中存在的主要利益矛盾,如果缺少了秩序约束,私人经济利益会对环境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侵犯。因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为了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需要对私人利益进行限制。那么,建立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衡平机制就是必要的,因为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过度限制同样会造成利益矛盾。除此之外,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需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就会产生与公共利益不完全一致的、不合理的政府利益,因此还需要处理不合理的政府利益,这样才能保证公共利益。第一,需要处理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问题。各部门之间产生利益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权责不清、职能交叉,直接原因是政出多门、多头审批,所以需要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优化重组。第二,需要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矛盾问题。中央与地方的利益矛盾主要是财权与事权的配置冲突,由于二者行政隶属关系的存在,中央政府将财权上收,地方政府往往事权过重而财力不足,这就不利于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在省级行政机关的落实。所以,这就需要通过合理配置地方财权,保证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国家实施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需要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设定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这是一种行政公权力。行政机关实施用途管制行为需要被授权,但是这种公权力一定要受到制约,因为政府利益的无限制扩张会侵吞私人利益。所以,在为行政机关配置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这一自由裁量权时,还需要通过裁量权的细化、不相容职能的分离、审计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等内外部制约的方式实现对公权力的控制。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为前提,制定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对全国的无居民海岛实施指标控制,并按照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实施分区管制。针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用途的设计问题,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考察。通过对《海岛保护法》实施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的颁发情况分析发现,旅游娱乐用途的无居民海岛占总超过40%,公共服务用途和渔业开发用途的比例都远远低于旅游娱乐用途,而且没有批准过作为农林牧业用途的无居民海岛,与《海岛保护法》实施前的情况大相径庭。依据我国土地和海域的使用用途分类和无居民海岛的特征,可将无居民海岛的用途划分为“三大类”,12个一级类和45个二级类。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需要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制度相衔接。在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用途被划分为“三大类”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也需要根据农用岛、建设用岛和其他用岛的用途进行细分设计,并调整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免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另外,还需要明确责任机制,落实相关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最后,若要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纳入到《民法典》用益物权分编,则需要认识到该权利的特殊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私权特征和用益物权特征明显,但又具有浓厚的公法色彩。并且,由于该权利的客体并非单一物,而是组合体,所以该权利实际上包含了若干子权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流转也是这些子权利“打包”流转。
梦梦[7](2020)在《社区居民视角下白马雪山野生动物保护及其对周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研究》文中指出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示范区。多年来,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因为保护的约束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强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居民收入水平不高。这不仅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进展。因此有必要对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问题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逐步实现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双赢,切实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本文选择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为研究对象,应用实地访谈、问卷调查、田野调查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和描述统计分析、关联性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的数据分析方法,系统分析了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农业人口数占比高,对自然资源依赖性很强,产业结构过分依赖于农业,人口结构中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族类多样。旅游业是该地区支柱性产业,这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该地区发展对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等具有较强的依赖性。2.社区居民的保护意愿和认知都很强,这对于白马雪山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1)超过一半社区居民参与到野生动物巡护活动、宣传教育活动、野生动物保护规划等具体保护措施活动。(2)超过95%的社区居民了解本地保护物种,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等,这反映了白马雪山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具有很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超过七成的居民认可白马雪山保护区采取的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和当前的保护方式,而且愿意为保护野生动物而约束自己的生产生活活动及行为。3.关于白马雪山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对周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周边社区居民从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中获取的收益很少。这种相互影响是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推进保护工作面临的潜在风险。白马雪山野生动物保护主要影响社区居民农林业生产的投入,投入增加比例超过20%的占到44.13%,这表明基于保护的要求对农户农林业生产投入的影响比较大。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及自然保护区对周边社区因保护限制给予的补贴很少,仅有7.58%的社区居民反映收到少量补贴。另外,社区居民在野生动物利用及生态旅游方面参与度很低,不到10%,而且这些参与的社区居民的年均收益仅为 3912.5 元。4.基层管理者的调查显示,所在村庄对自然保护的依赖程度较高,依赖度超过30%的占比达到50%。与此同时,超过五成的基层管理者认为所在村庄为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投入了较大量的人力,但资金投入很少。为了保护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超过40%的基层管理者认为所在村农林业生产的成本投入增加在20%以上才能够满足保护区的需要,但所在村居民并未收到任何补贴。基层管理者目前的认知对于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的未来持续有效发展具有较大影响。5.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当地的行业发展、野生动物资源利用和扶贫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具体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影响因子主要有:(1)在积极影响方面,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公因子主要是周边居民宗教信仰、野生动物保护资源利用、周边居民政策认知、野生动物保护约束、野生动物保护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收入、周边居民性别等7个方面。(2)在负面影响方面,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公因子主要是周边居民满意度、野生动物保护规划、野生动物保护约束、周边居民受教育程度、野生动物资源利用、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周边居民职业性质等7个方面。6.通过模型分析表明,周边居民宗教信仰、野生动物保护资源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约束、野生动物保护普及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积极影响;周边居民宗教信仰、野生动物保护资源利用有一些积极影响。(2)周边居民满意度、野生动物保护约束、野生动物资源利用、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负面影响,野生动物保护规划、周边居民受教育程度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论文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今后改进相关管理手段与措施的建议,建议白马雪山全面参与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采取有效政策与措施,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融合发展。
雷硕[8](2020)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农户生态行为动因及激励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具有极为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也承载着当地原住居民的生计和发展功能,发展林下经济成为实现生态经济耦合协调的最佳途径。农户是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和生态保护的直接受益者,但其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低效、传统的生产经营行为却产生了较大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如何激励并提升农户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行为水平,从长远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及林业多目标经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以四川省森林资源丰富的山区乡村为例,遵循“行为现状→动因→效果→激励→优化”的研究范式,构建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户生态行为决策研究框架。首先,描述农户林业经营现状,并针对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生态旅游三种典型的林下经济经营模式,识别农户生态行为现状与特征,分析存在问题和生态影响;其次,从农户的生计能力和资源要素禀赋、社会观念、保障政策等方面出发,探究影响农户生态行为的关键动因及影响机理;然后,分析农户生态行为对林下经济经营成本收益及家庭总收入的影响,并探究生态保护政策对农户生态行为的激励效果及作用机理;最后,结合农户对生态行为激励形式的偏好与需求,提出对策优化建议。研究发现:(1)农户在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经营环节均表现出了较多的生态不友好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需要对其行为进行改进和优化;(2)农户的生态行为决策兼具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特点,受到户主年龄及受教育程度、劳动力结构、自然资源要素禀赋、传统经营习惯及父辈经营理念传承、资金补贴、合作组织参与、技术培训等政策的推动影响;(3)农户实施生态行为直接增加了经营成本,但也间接使得经营收益增加,长远来看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一致性;然而,短期内农户对成本感知较为强烈,却尚未意识到其行为对经济效益的提升作用,导致生态行为水平不高;(4)生态保护政策通过直接提升农户环境认知水平、作为主要的主观规范压力来源、改变农户的要素禀赋和能力等,改变了农户固有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从而对农户生态行为决策产生激励作用,且激励效果因农户特征异质性而有所不同;(5)针对农户生态行为的补偿激励政策优化要以农户需求为导向,而农户的偏好和需求从高到低依次为:提升资金补贴金额、提供专业培训、参与合作组织。综上所述,研究提出构建生态系统保护与森林多功能利用的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提升农户环境认知、充分发挥乡村社会效应、完善针对农户生态行为的多元化补偿与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对策建议。通过聚焦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农户行为主体视角,提炼农户生态行为的一般规律,提出促进农户绿色生计转型的优化路径,是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
韦小泉[9](2020)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研究 ——以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个案》文中提出
刘菲[10](2020)在《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木材需求的不断扩张,森林生态建设的持续推进,加上国际木材市场保护性贸易的日益加强,使得我国的木材供求矛盾凸显。在林业“供给侧”改革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的战略背景下,调整森林资源配置,提升其供给服务能力,将是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有效途径之一,也符合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那么,森林资源配置是如何影响木材供给(能力),以及如何调整我国森林资源配置提升木材供给,缩小木材供需缺口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因此,本文依据木材供给理论、均衡理论和资源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运用计量模型、最优化模型等方法,在分析我国木材供给和森林资源现状的基础上,从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营林和采伐视角量化分析了“森林转型”、林种替代和树种选择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机理,然后通过木材市场模型模拟预判森林资源配置调整对木材市场的影响,据此提出优化配置森林资源和促进木材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国内木材供求缺口扩大,木材供给受国际市场影响风险增高。2019-2025年中国木材供给量年均增长1%,中国木材需求量年均增长1.3%,木材供给的增长速度低于需求的增长速度,供需缺口逐年增加。我国木材供给的进口依存度将逐年提高,2025年将达到55%,中国木材供给受国际市场影响的风险在不断提高。第二,不同目标导向下,地区间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差异明显,具有较大的优化潜力。从经济效益导向看,高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地区集中在东北和西南部分省份;从生态效益导向看,虽然大部分地区森林资源配置水平明显上升,但是仅有1/5的地区处于高水平;从经济生态效益导向的森林资源配置水平看,超过3/4地区的森林资源配置具有较大优化潜力。第三,从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影响看,我国的森林转型基本完成,但不同地区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程度不同。我国森林数量和质量的恢复和提升是通过经济发展和林业保护政策作用的结果。森林转型促进木材长期供给,其中森林资源质量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最大,完成森林转型效果较好地区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明显。第四,从林种配置对木材供给影响看,林种之间在土地利用上的竞争效应会趋于显化。公益林面积占比提高1个单位,商品林覆盖率将下降0.028个单位;经济林面积占比提高1个单位,用材林覆盖率将下降0.023个单位。经济林经营仅能保障经营者生计,不具备投资效应,因此抑制木材产量的增加。在公益林替代商品林的情景下,林种配置变动对针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4.31%,-0.26%),阔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1.06%,-0.64%),对净进口量的影响范围分别为(-0.62%,2.54%)和(3.44%,5.38%),原木市场的响应滞后期有5年左右;在经济林替代用材林的情景中,林种配置变动对中国木材市场影响与公益林替代商品林情景中的影响相似,但是影响幅度相对较小。第五,从树种结构对木材供给影响看,在权衡森林经济和固碳收益的树种采伐结构优化方案中,针叶木材供给量比重增加,市场影响幅度明显。优化方案中,采伐的主要树种是桉树、杨树、杉木、马尾松和其他主要针叶树种,其中阔叶木材供给量平均占比为76%,针叶木材供给量平均占24%。在木材市场中,树种采伐结构调整对针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0.97%,1.34%),对阔叶原木的影响幅度是(-0.34%,-0.04%)。针叶原木净进口量变化(-1.37%,-0.50%),而阔叶原木净进口量变化(0.59%,3.37%)。树种结构调整对针叶锯材市场的影响最大,但对阔叶锯材市场仅有小幅度波动,在0.6%左右;对胶合板的影响微乎其微。第六,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合理森林资源配置和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在森林资源配置合理化对策方面,应通过强化林业部门调节等方式精准提高地区森林数量和质量,权衡低配置地区森林调节和供给服务,凸显高配置地区森林供给服务优势。在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方面,应提高木材有效和循环利用,加强国际贸易合作和交流,规避木材进口风险,进一步缓解木材市场供需矛盾。
二、Method of Handling the Conflicts between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Natural (Forestry) Resources(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Method of Handling the Conflicts between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Natural (Forestry) Resources(论文提纲范文)
(2)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国家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 |
1.1.2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现状问题 |
1.1.3 学科问题拆分与本研究的关系 |
1.2 研究对象 |
1.2.1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 |
1.2.2 空间管控体系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综述 |
1.5.1 空间规划体系相关研究 |
1.5.2 空间管控体系相关研究 |
1.5.3 景观管理相关研究 |
1.5.4 国内外相关实践案例 |
1.5.5 研究综述总结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8 写作框架 |
2 基础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辨析 |
2.1.1 景观管理 |
2.1.2 空间规划体系 |
2.1.3 空间管控体系 |
2.2 基础理论 |
2.2.1 系统论及其方法 |
2.2.2 结构功能理论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4 景观规划相关理论 |
2.3 基于上述理论的分析框架 |
2.3.1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3.2 基于分析框架的技术路线 |
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分析 |
3.1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概况 |
3.1.1 自然维度概况 |
3.1.2 人文维度概况 |
3.1.3 .感知维度概况 |
3.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景观管理内容 |
3.2.1 景观格局 |
3.2.2 景观过程 |
3.2.3 景观功能 |
3.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及其体系演进历程 |
3.3.1 缺乏空间管控阶段(2007 年以前) |
3.3.2 空间管控整体性差阶段(2007 年—2011 年) |
3.3.3 整体空间管控低效阶段(2011 年—2018 年) |
3.3.4 空间管控重构阶段(2018 年至今) |
3.4 既往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问题指认 |
3.4.1 空间管控失效机制分析 |
3.4.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评价框架 |
3.4.3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既往空间管控体系问题指认 |
3.5 本章小结 |
4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 |
4.1 不同空间类型的空间管控体系比较 |
4.1.1 空间类型划分 |
4.1.2 城镇空间 |
4.1.3 农业空间 |
4.1.4 自然生态空间 |
4.1.5 过渡空间 |
4.1.6 不同空间类型的空间管控体系比较分析 |
4.2 目标导向的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比较 |
4.2.1 多方博弈分析 |
4.2.2 管控事权协调 |
4.2.3 空间治理提升 |
4.2.4 自然资源管理 |
4.2.5 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总结 |
4.3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路径 |
4.3.1 整体思路 |
4.3.2 秦岭北麓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 |
4.3.3 管控体系构建原则 |
4.3.4 管控尺度 |
4.3.5 管控体系要素 |
4.3.6 管控体系传导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5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的实证分析 |
5.1 背景分析 |
5.1.1 相关政策文件 |
5.1.2 相关规划情况 |
5.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 |
5.2.1 管控体系整体框架 |
5.2.2 管控主体 |
5.2.3 管控对象 |
5.2.4 管控工具 |
5.3 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 |
5.3.1 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体系 |
5.3.2 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机制 |
5.4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建议 |
5.4.1 应用景观管理相关研究成果 |
5.4.2 优化秦岭北麓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
5.4.3 完善“一张图”信息平台构建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与扩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I 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II 图片索引 |
附录 -III 表格索引 |
致谢 |
(3)贵州雷公山苗族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3.1 森林文化 |
3.2 民族文化与森林生态 |
3.3 森林文化与自然保护区 |
3.4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区概况 |
1.1 苗族概况 |
1.2 雷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自然概况 |
1.3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社会经济概况 |
2 研究目标和内容 |
2.1 研究目标 |
2.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3.1 文献法 |
3.2 田野调查法 |
3.3 生态学样方研究法 |
3.4 统计分析方法 |
4 技术路线 |
第三章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的类型与特征 |
1 引言 |
2 研究方法 |
2.1 田野调查点 |
2.2 资料获取与方法 |
2.3 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 |
3 结果分析 |
3.1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的主要类型 |
3.2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的生态性特征 |
3.3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的多样性特征 |
4 讨论 |
4.1 苗族森林文化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
4.2 苗族森林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关系 |
4.3 苗族森林文化的流失与保护 |
5 小结 |
第四章 雷公山苗族文化与森林生态动态耦合 |
1 引言 |
2 研究方法 |
2.1 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协调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 |
2.2 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系统综合发展水平模型 |
2.3 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耦合协调度分析 |
3 结果与分析 |
3.1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和森林资源的现状分析 |
3.2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和森林资源综合发展评价 |
3.3 雷公山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协调度 |
4 讨论 |
4.1 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耦合关系 |
4.2 苗族森林文化与森林生态的耦合协调关系 |
5 小结 |
第五章 雷公山苗族文化--森林生态耦合的文化驱动因子 |
1 引言 |
2 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的文化驱动因子分析 |
2.1 研究方法 |
2.2 实证测算与结果分析 |
3 基于排序估计法的人与森林和谐共生的文化因子分析 |
3.1 研究方法 |
3.2 森林文化因子重要性的排序估计 |
4 讨论 |
5 小结 |
第六章 雷公山苗族文化对森林生态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1 引言 |
2 规约制度对雷公山森林生态有效性分析 |
2.1 研究方法 |
2.2 结果与分析 |
3 宗教信仰对森林生态有效性分析:以苗族信仰林为例 |
3.1 研究方法 |
3.2 结果与分析 |
4 讨论 |
4.1 村规民约与森林管理 |
4.2 宗教信仰对森林生态影响 |
5 小结 |
第七章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建立发展与管理 |
1 引言 |
2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历程 |
2.1 矛盾与冲突:绝对保护阶段(1982--2002 年) |
2.2 对话与协商:社区参与及共管阶段(2003 年--至今) |
3 讨论 |
3.1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
3.2 苗族森林文化认知中的“我者文化”与“他者文化” |
4 小结 |
第八章 基于苗族森林文化的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型构建 |
1 引言 |
2 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 |
3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型建构的原则 |
3.1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3.2 社区与森林保护协同发展的原则 |
4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型建构的理论基础 |
4.1 人类生态系统理论 |
4.2 民族文化与自然环境关联理论 |
4.3 干扰理论 |
5 基于苗族森林文化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型 |
5.1 管理模型的构建 |
5.2 具体的实施策略与路径 |
5.3 理论模型实施的保障措施 |
6 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1 主要研究结论 |
2 结语 |
3 研究特色与创新点 |
4 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雷公山苗族传统森林文化调研提纲 |
附录二 雷公山苗族对传统森林文化认知的调査问卷 |
附录三 雷公山保护区工作者对苗族森林文化认知调查问卷 |
附录四 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状况调研提纲 |
附录五 野外样地调查记录表 |
附录六 雷公山苗寨村规民约 |
附录七 田野调查摄影图片 |
附录八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附录九 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科研项目 |
(4)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 ——以R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层领导干部 |
2.1.2 自然资源资产 |
2.1.3 经济责任审计 |
2.1.4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受托责任理论 |
2.2.2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研究 |
2.3.2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
2.3.3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研究 |
2.3.4 文献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现状 |
3.1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基本情况 |
3.2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特征 |
3.2.1 注重与其他类型审计项目统筹实施 |
3.2.2 审计重点以土地、水、森林等资源为主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
4.1.1 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4.1.2 现代审计方法应用不广 |
4.1.3 审计依据体系不完备 |
4.1.4 未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
4.1.5 审计人员力量不足 |
4.1.6 审计责任追究整改困难 |
4.2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的成因 |
4.2.1 数据资料共享不到位 |
4.2.2 发展现代审计技术受限 |
4.2.3 审计依据不细化 |
4.2.4 审计评价体系区域差异大 |
4.2.5 审计力量与工作量不相符 |
4.2.6 审计查处问题较复杂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案例分析——以R市L区为例 |
5.1 R市L区基本情况 |
5.2 R市L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概况 |
5.2.1 审计目标 |
5.2.2 审计对象和范围 |
5.2.3 审计内容与组织方式 |
5.2.4 审计结果 |
5.3 R市L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情况 |
5.3.1 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统筹实施 |
5.3.2 审计重点为土地、水、森林资源 |
5.4 R市L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分析 |
5.4.1 审计证据难以收集整理 |
5.4.2 现代审计方法不普及 |
5.4.3 审计依据可靠性不足 |
5.4.4 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 |
5.4.5 审计人员配置与专业水平不足 |
5.4.6 审计责任难以追究整改 |
5.5 R市L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成因分析 |
5.5.1 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 |
5.5.2 现代审计技术应用基础薄弱 |
5.5.3 审计依据权威性较低 |
5.5.4 制定本地区评价标准 |
5.5.5 审计专业人才缺乏 |
5.5.6 审计责任追究难度高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优化建议 |
6.1 提高数据共享的准确性 |
6.2 大力推广现代审计技术 |
6.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6.4 构建统一实用的审计评价体系 |
6.5 优化审计人员配置 |
6.6 加强审计追踪整改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2 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概述 |
2.1 自然保护地法律概念 |
2.2 自然保护地范围 |
2.3 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发展历程 |
2.3.1 国家层面立法 |
2.3.2 地方层面立法 |
2.4 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取得的成绩 |
2.5 本章小结 |
3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存在的问题 |
3.1 自然保护地立法层级低 |
3.1.1 低层次立法缺乏综合性 |
3.1.2 低层级立法难以形成保护“合力” |
3.2 立法理念偏重经济利益忽视系统性 |
3.2.1 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贯彻不到位 |
3.2.2 立法理念缺乏系统性 |
3.3 立法原则统领力不足 |
3.3.1 协调发展原则参差不齐 |
3.3.2 立法中保护优先原则不统一 |
3.4 立法中管理体系缺乏整体性 |
3.4.1 自然保护地概念概括性较低 |
3.4.2 管理体系分类标准不合理 |
3.4.3 部门利益突出 |
3.5 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协调性不足 |
3.5.1 部门规章缺乏长效协调机制 |
3.5.2 地方立法协调机制缺乏事后监督 |
3.6 保护地周边居民公众参与缺乏积极性 |
3.6.1 保护地周边居民参与意识较低 |
3.6.2 公众参与配套制度缺乏 |
3.7 本章小结 |
4 国外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国外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 |
4.1.1 美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 |
4.1.2 俄罗斯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 |
4.1.3 新西兰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 |
4.1.4 日本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 |
4.2 国外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4.2.1 结合国情选择立法模式 |
4.2.2 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立法理念 |
4.2.3 强化政府部门内部协调与合作 |
4.2.4 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
4.3 本章小节 |
5 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完善路径 |
5.1 制定高位阶自然保护地法律 |
5.1.1 提高自然保护地法律综合性 |
5.1.2 制定自然保护地“基本法” |
5.2 立法理念重视生态保护和系统保护 |
5.2.1 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立法理念 |
5.2.2 坚持系统保护立法理念 |
5.3 明确自然保护地的立法原则 |
5.3.1 统一保护优先原则 |
5.3.2 明确协调发展原则 |
5.4 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
5.4.1 明晰自然保护地概念内涵与外延 |
5.4.2 确立管理目标和功能定位分类标准 |
5.4.3 制定政府部门事前咨询监督机制 |
5.5 完善自然保护地立法协调制度 |
5.5.1 建立高级别协调机构 |
5.5.2 建立立法回避与评估制度 |
5.6 提高保护地周边居民公众参与积极性 |
5.6.1 建立环境公众教育制度 |
5.6.2 完善公众参与配套机制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附表 |
(6)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无居民海岛法律制度研究综述 |
(二)用途管制制度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方法 |
(二)实证分析方法 |
(三)经济分析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一)论文框架的逻辑结构 |
(二)论文框架的内容配置 |
第一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
第一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
一、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用途管制职责实现的需要 |
(一)用途管制的实施范围需要扩大到无居民海岛 |
(二)需要整合与无居民海岛利用相关的各类规划 |
二、有效解决无居民海岛现实使用中存在问题的需要 |
(一)需要解决无居民海岛的用途分类问题 |
(二)无居民海岛的用途分类需要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相衔接 |
第二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 |
一、国家“陆海统筹”战略的支持 |
(一)“陆海统筹”战略要求推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 |
(二)“陆海统筹”战略要求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 |
二、国家对无居民海岛现有的管理成果铺垫 |
(一)海岛的全面调查统计完成 |
(二)无居民海岛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的建立 |
(三)国家对无居民海岛实施“整岛登记” |
(四)海岛利用受国家监督检查 |
第二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概念辨析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无居民海岛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与无居民海岛利用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与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与海岛土地征收 |
第二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国家 |
(二)企、事业单位法人和自然人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行为 |
(二)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一)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
(二)企、事业单位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
第三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法学依据 |
(一)法的价值论 |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理论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经济学依据 |
(一)公共物品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地理学依据 |
(一)灾害理论 |
(二)生态脆弱性理论 |
第三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的原则 |
第一节 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 |
一、无居民海岛利用需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一)降低市场失灵 |
(二)避免管制失灵 |
二、无居民海岛利用受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的指引 |
(一)平衡无居民海岛利用行为的秩序与自由的冲突 |
(二)兼顾无居民海岛资源的分配公平与利用效率 |
第二节 坚守政策底线的原则 |
一、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的编制要坚守“三条控制线” |
(一)不侵犯生态保护红线 |
(二)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 |
(三)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要严格管控 |
(一)禁止在无居民海岛确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用途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禁止任意改变 |
第四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构建中的利益衡量 |
第一节 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
一、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 |
(一)对利益主体的细分 |
(二)利益主体的利益识别 |
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 |
(一)利益主体之间产生利益矛盾的原因 |
(二)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
(三)部门利益与部门利益之间的矛盾 |
(四)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矛盾 |
(五)行政管理人员利益与其他利益的矛盾 |
第二节 利益衡量的原则与目标 |
一、利益衡量的原则 |
(一)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 |
(二)利益填补原则 |
(三)统筹兼顾原则 |
二、利益衡量的目标 |
(一)协调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经济利益的关系 |
(二)避免公共经济利益对私人经济利益的侵犯 |
(三)减少部门之间的“争利推责” |
(四)统筹中央的全局利益与地方的局部利益 |
(五)限制不正当的行政管理人员利益 |
第五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构建框架与相关制度完善 |
第一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设定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扩张视角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性质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内容与形式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设定标准 |
(四)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自由裁量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制约视角 |
(一)对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内部制约 |
(二)对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权的外部制约 |
第二节 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制度的完善 |
一、在国土空间规划下编制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 |
(一)多种规划并存所导致的衔接难问题 |
(二)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的指标控制 |
(三)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的分区管制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的类型化重塑 |
(一)无居民海岛用途的实证考察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具有涵盖“用海”概念的特殊性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的确定原则 |
(四)无居民海岛用途的规范设计 |
(五)无居民海岛用途的“负面清单”设计 |
三、无居民海岛用途审批制度的完善 |
(一)审批权限的调整 |
(二)审查内容的细化 |
(三)审批流程的优化 |
第三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变更的规则设计 |
一、无居民海岛需要用途变更的原因 |
(一)弥补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的弊端 |
(二)适应无居民海岛利用规划的调整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变更的内容 |
(一)农用岛的变更 |
(二)建设用岛的变更 |
(三)其他用岛的变更 |
第四节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制度的完善 |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确定依据 |
(一)无居民海岛的用途 |
(二)无居民海岛所属地域的土地价格水平 |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减免、征收与使用 |
(一)确定减免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用岛项目 |
(二)完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使用管理 |
第五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的监督检查体系与法律责任完善 |
一、健全对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的监督检查体系 |
(一)实施统一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
(二)发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监督作用 |
(三)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二、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责任的完善 |
(一)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 |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 |
第六章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制度衔接 |
第一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视域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体系 |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性质分析 |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具有私权性质 |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具有物权性质 |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权利特殊性 |
(一)伴随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公法义务过重 |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客体突破了“一物一权”主义 |
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绿色化”思路 |
(一)《民法典》绿色原则与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的耦合 |
(二)《民法典》绿色原则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辐射 |
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种类 |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是一组“权利束” |
(二)农用岛使用权 |
(三)建设用岛使用权 |
(四)其他用岛使用权 |
第二节 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变动的影响 |
一、设定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取得条件 |
(一)足额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
(二)修建无居民海岛的保护设施 |
二、限制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自由流转 |
(一)受让人资格的限制 |
(二)海岛保护投资达到一定规模 |
(三)已缴清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
(四)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用途未改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社区居民视角下白马雪山野生动物保护及其对周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社区参与式生态保护几个基本概念 |
1.2.2 自然保护对当地社区影响研究现状 |
1.2.3 社区参与保护的运行机制研究现状 |
1.2.4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内容构成 |
1.3.2 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 |
1.3.3 研究的意义 |
1.4 技术路线及实施步骤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实施步骤 |
1.5 主要创新点 |
2 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
2.1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概况 |
2.2 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 |
2.3 保护区社区概况 |
2.3.1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2.3.2 保护区及周边社区主要民族文化和宗教 |
2.4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 |
2.4.1 组织机构及人员 |
2.4.2 主要管理措施 |
2.5 本章小结 |
3 保护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分析 |
3.1 保护区区域整体概况 |
3.2 调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分析 |
3.2.1 人口数量变化分析 |
3.2.2 经济发展变化分析 |
3.3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自然保护区保护活动可能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社区居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意愿与认知情况调查分析 |
4.1 数据获取及研究方法 |
4.1.1 数据收集 |
4.1.2 研究方法 |
4.2 样本的基本描述分析 |
4.2.1 受访者基本信息分析 |
4.2.2 受访者工作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程度 |
4.3 社区居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意愿与方式方法分析 |
4.3.1 野生动物保护的参与意愿 |
4.3.2 野生动物保护的参与方式 |
4.3.3 野生动物保护活动开展的意愿征求 |
4.3.4 野生动物保护活动开展的参与 |
4.3.5 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状况 |
4.3.6 野生动物保护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影响体现程度 |
4.4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与认知情况分析 |
4.4.1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了解 |
4.4.2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 |
4.4.3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认可程度 |
4.4.4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方式的满意程度 |
4.4.5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方式的认知 |
4.4.6 社区居民对野生动物保护约束认知 |
4.5 本章小结 |
5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举措对社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分析 |
5.1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分析 |
5.1.1 野生动物保护涉及的利益相关者 |
5.1.2 野生动物保护的利益相关者的关联分析 |
5.2 数据收集与研究方法 |
5.2.1 利益相关者的调查内容和数据获取 |
5.2.2 研究方法 |
5.3 利益相关者的调查与基本数据描述分析 |
5.3.1 农户基本现状分析 |
5.3.2 被调查村的基本情况分析 |
5.4 野生动物保护约束下对农户的影响调查分析 |
5.4.1 对农户农林业生产活动投入的影响调查 |
5.4.2 对农户的收益影响调查分析 |
5.5 野生动物保护约束下对村集体的影响调查分析 |
5.5.1 周边村对自然保护区依赖程度的调查分析 |
5.5.2 为达到自然保护区要求村集体成本投入情况调查分析 |
5.5.3 从自然保护区获取的收益分析 |
5.6 利益相关方调查结果的比较分析 |
5.6.1 获取相关产业收入的比较分析 |
5.6.2 获取自然保护区补贴的比较分析 |
5.6.3 自然保护区不同保护方式方法的比较分析 |
5.7 不同利益相关者投入收益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 |
5.7.1 农户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投入收益的影响因素分析 |
5.7.2 村集体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投入收益的影响因素分析 |
5.7.3 农户与村集体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投入收益的影响因素对比分析 |
5.8 本章小结 |
6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分析 |
6.1 研究方法 |
6.2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影响的调查分析 |
6.2.1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影响的调查分析 |
6.2.2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的调查分析 |
6.3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影响的关联性分析 |
6.3.1 野生动物保护对行业的影响与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性 |
6.3.2 野生动物资源利用方式对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影响的关联性 |
6.3.3 扶贫产业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积极影响的关联性分析 |
6.4 野生动物保护对行业负面影响与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关联性分析 |
6.4.1 野生动物资源利用与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负面影响的关联性分析 |
6.4.2 扶贫产业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负面影响的关联性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
7.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
7.2 野生动物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
7.3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分析 |
7.3.1 积极影响因子提取 |
7.3.2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影响的回归分析 |
7.4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分析 |
7.4.1 负面影响因子提取 |
7.4.2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7.5 野生动物保护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因子及程度结果分析 |
7.5.1 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因素分析 |
7.5.2 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社区居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与发展政策建议 |
8.1 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激励社区居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
8.1.1 自然保护区提供相关政策手段,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共赢 |
8.1.2 建立居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激励机制 |
8.1.3 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 |
8.1.4 以资源开发模式带动脱贫致富,创造“双赢”局面 |
8.1.5 发展多样化体验旅游带动形成当地支柱产业 |
8.2 利用现行法规与制度解决周边居民的发展机制问题 |
8.3 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强化保障机制 |
8.4 开展多样化多媒介的环境教育活动,打造保护区宣传教育平台 |
9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8)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农户生态行为动因及激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4.1 数据资料收集方法 |
1.4.2 数据分析方法 |
1.5 研究的基本观点与创新之处 |
1.5.1 研究的基本观点 |
1.5.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户 |
2.1.2 生态行为 |
2.1.3 林下经济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2 森林多功能经营理论 |
2.2.3 农户行为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林下经济发展研究 |
2.3.2 农户林下经济经营及生态行为研究 |
2.3.3 农户生态行为决策动因研究 |
2.3.4 农户生态行为政策激励研究 |
2.3.5 国内外研究进展总结评述 |
3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
3.1 研究区域选择 |
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3 样本初步描述 |
3.3.1 农户样本描述 |
3.3.2 管理者样本描述 |
4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现状分析 |
4.1 农户林业经营现状 |
4.1.1 各类林业经营模式的比例 |
4.1.2 各类林业经营模式的土地要素投入 |
4.1.3 各类林业经营模式的劳动力要素投入 |
4.1.4 各类林业经营模式的资本要素投入 |
4.2 农户生态行为现状分析 |
4.2.1 林下种植生态行为 |
4.2.2 林下养殖生态行为 |
4.2.3 生态旅游生态行为 |
4.3 农户生态不友好行为结果的影响 |
4.3.1 研究方法与模型建立 |
4.3.2 指标选择与说明 |
4.3.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的决策动因分析 |
5.1 理论假设 |
5.1.1 农户生态行为决策特征 |
5.1.2 农户生态行为决策的影响因素 |
5.2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5.2.1 研究方法与模型建立 |
5.2.2 变量选择与说明 |
5.3 模型检验与结果分析 |
5.4 进一步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6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对家庭成本收益的影响分析 |
6.1 理论假设 |
6.2 研究方法与模型建立 |
6.3 模型检验与结果分析 |
6.3.1 模型检验 |
6.3.2 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生态保护政策对农户林下经济生态行为的激励效果分析 |
7.1 研究区保护与发展政策导向与特征 |
7.2 理论假设 |
7.3 研究方法 |
7.3.1 研究方法与模型建立 |
7.3.2 模型检验 |
7.4 结果分析 |
7.4.1 路径分析结果 |
7.4.2 测量模型分析结果 |
7.4.3 间接效应分析 |
7.4.4 多群组分析 |
7.5 进一步讨论 |
7.6 本章小结 |
8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对生态行为激励的需求与优化分析 |
8.1 农户对生态行为激励措施的感知与评价分析 |
8.1.1 研究方法 |
8.1.2 指标选择与说明 |
8.1.3 结果分析 |
8.2 农户对生态行为激励的需求分析 |
8.2.1 理论假设 |
8.2.2 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 |
8.2.3 模型建立 |
8.2.4 模型检验与结果分析 |
8.3 进一步讨论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对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1.1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现状及问题 |
9.1.2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的决策动因及影响机理 |
9.1.3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生态行为对成本收益的影响效果 |
9.1.4 生态保护政策对农户林下经济生态行为的激励效果 |
9.1.5 林下经济发展中农户对生态行为激励的需求与优化 |
9.2 对策建议 |
9.2.1 构建生态系统保护与森林多功能利用利益联结和协同机制 |
9.2.2 提升农户环境认知,充分发挥社会效应 |
9.2.3 完善激励农户生态行为的多元化补偿形式与机制 |
9.3 研究的不足之处与进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农村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文件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分析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分析框架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研究基础 |
2.1 相关理论 |
2.1.1 木材供给理论 |
2.1.2 均衡理论 |
2.1.3 资源经济学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森林资源配置的内涵 |
2.2.2 森林资源配置与经济、生态和社会相互作用关系研究 |
2.2.3 森林资源配置优化研究 |
2.2.4 木材供给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
2.2.5 木材供需预测相关研究 |
2.2.6 木材国际贸易相关研究 |
2.2.7 文献评述 |
2.3 小结 |
3 中国木材供需现状分析 |
3.1 中国木材供给现状及趋势 |
3.1.1 木材供给现状及趋势 |
3.1.2 木材进出口贸易结构 |
3.1.3 木材进口市场分布 |
3.2 木材进口依存度分析 |
3.2.1 依存度测算方法 |
3.2.2 测算结果及分析 |
3.3 木材供需平衡分析 |
3.3.1 木材需求量和供给量测算 |
3.3.2 供需预测方法 |
3.3.3 供需预测结果及分析 |
3.3.4 木材价格预测结果 |
3.4 小结 |
4 森林资源现状及其配置水平 |
4.1 中国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
4.1.1 中国森林资源分布现状 |
4.1.2 中国森林资源演变过程 |
4.1.3 中国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法规 |
4.2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 |
4.2.1 指标选取和数据 |
4.2.2 研究方法 |
4.2.3 结果与分析 |
4.3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初步分析 |
4.3.1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相关分析 |
4.3.2 基于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区划 |
4.4 小结 |
5 “森林转型”与木材供给: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视角 |
5.1 理论分析 |
5.2 基于环境库滋涅茨曲线的“森林转型”实证分析 |
5.2.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5.2.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5.2.3 估计结果与分析 |
5.3 “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 |
5.3.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5.3.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5.3.3 估计结果与分析 |
5.4 小结 |
6 林种替代与木材供给:营林视角 |
6.1 理论分析 |
6.2 研究设计 |
6.2.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6.2.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6.3 结果与分析 |
6.3.1 公益林营林对商品林木材供给能力的影响 |
6.3.2 经济林营林对用材林木材供给能力的影响 |
6.3.3 经济林-用材林替代与木材供给的作用机理检验 |
6.4 小结 |
7 树种结构与木材供给:采伐视角 |
7.1 理论分析 |
7.1.1 研究理论 |
7.1.2 分析框架 |
7.2 模型构建和参数估计 |
7.2.1 基础数据收集 |
7.2.2 模型假设和模型构建 |
7.2.3 模型参数估计 |
7.3 结果与分析 |
7.3.1 木材供给量和树种采伐求解结果 |
7.3.2 灵敏度分析 |
7.4 小结 |
8 森林资源配置变动对木材市场影响的模拟分析 |
8.1 模型的基本框架 |
8.1.1 模型中的木材产品 |
8.1.2 模型的核心理论 |
8.1.3 模型研究区域的划分 |
8.2 模型相关参数和模拟情景的设定 |
8.2.1 模型相关参数设定 |
8.2.2 模拟情景方案设计 |
8.3 木材市场情景模拟结果 |
8.3.1 基准情景预测结果 |
8.3.2 情景1模拟结果 |
8.3.3 情景2模拟结果 |
8.3.4 情景3模拟结果 |
8.4 小结 |
9 合理森林资源配置和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 |
9.1 合理森林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 |
9.1.1 关于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配置的对策建议 |
9.1.2 关于森林资源结构配置的对策建议 |
9.2 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对策建议 |
9.2.1 关于提高国内木材有效利用的对策建议 |
9.2.2 关于规避木材进口风险的对策建议 |
9.3 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主要结论 |
10.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森林资源管制相关政策、规划和法规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四、Method of Handling the Conflicts between Management and Utilization of Natural (Forestry) Resources(论文参考文献)
- [1]郡县制国家现代化:中央政府如何扩大公共事务治理职能[J]. 曹正汉,钟佩,聂晶. 学术月刊, 2021(09)
- [2]景观管理视角下秦岭北麓长安区段空间管控体系构建方法研究[D]. 梁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3]贵州雷公山苗族文化与森林生态耦合研究[D]. 赵栋昌. 贵州大学, 2021
- [4]基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 ——以R市L区为例[D]. 侯莉薇.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5]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问题研究[D]. 孙瑞东.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6]无居民海岛用途管制法律制度的构建[D]. 赵缔. 吉林大学, 2020(03)
- [7]社区居民视角下白马雪山野生动物保护及其对周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研究[D]. 梦梦.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9)
- [8]林下经济发展中的农户生态行为动因及激励研究[D]. 雷硕.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9]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研究 ——以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个案[D]. 韦小泉. 湘潭大学, 2020
- [10]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D]. 刘菲.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