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仪器的强制检定

测量仪器的强制检定

一、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论文文献综述)

王干,曹久莹[1](2022)在《关于如何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工作的探讨》文中提出当前强制检定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上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影响。本文对强制检定计量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对策,旨在能够促进计量事业的健康发展,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

廖秋红[2](2022)在《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针对规范收费模式等相关内容,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我国计量强制检定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地位和市场属性,一直是理论界和监管部门所关注的重要问题,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是我国收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以我国涉企收费清理整顿措施为基础,分析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改革的背景,探究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的理论知识,探析我国计量强制检定的收费合理性,进而给出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的政策建议与模式框架。

王欢,王庆春,李静,周希昱,丰苏,韦东鹏,袁刚,唐琦,储志强[3](2022)在《量传溯源信息网的研究与构建——服务计量精准监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保证了全国量值一致性,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计量各专业领域遵循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建立了各领域的量传溯源体系。但未实现对量传溯源数据的精准全貌呈现。本文依托器具统一编码、量传溯源活动载体,构建量传溯源信息网,全面准确掌握全国量传溯源的开展情况,对服务精准计量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丰苏,王欢,王海,张亮,李静,张君维,赵殷瑶,郭爽[4](2021)在《计量强制检定器具统一编码标准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为确保量传溯源的准确可靠,需实现对强制检定器具生产、流通、量传、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精准管理。强检器具统一编码是精准量传溯源的基础,需实现器具统一编码的标准化。依托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发放器具统一编码,采用多种赋码模式,通过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计量行业协会、计量技术机构、器具生产企业、器具使用单位等为器具统一赋码,保证了在全国范围内器具统一编码的唯一性和有效性。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021)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中指出杭市管[2021]120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为加强我市民生计量信用体系建设,市局制定了《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21年10月30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认为(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吴姣,王凯,吴祥,孙培强,张悦[7](2021)在《e-CQS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文中提出0引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网上报检,形成了一个全网互通的架构模式,方便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的合理配备,也利于计量行政监督部门统筹管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是中国质量电子监督(e-CQS)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全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业务的信息化平台。为报检单位、计量技术机构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搭建了一个信息明朗、互通的网上交流平台,但在报检单位进行计量器具信息提交、修改以及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受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罗东生[8](2021)在《让计量更好服务后疫情时代公共医疗卫生事业》文中研究说明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在这场疫情中为医护人员准确诊断病情、为患者康复治疗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它的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量值溯源工作尤为重要。如何提高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让计量更好地服务后疫情时代公共医疗卫生事业,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吴泽[9](2021)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度量衡立法研究(1927-1937年)》文中认为度量衡在我国具有久远的发展历史。在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侵略的加剧、国际贸易和国内市场的发展,中国越来越需要统一的度量衡立法巩固中央的行政权力,结束度量衡使用混杂的局面。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统一度量衡,加强集权统治,开展了度量衡立法活动,颁布了一系列度量衡法律法规,基本划一了中国的度量衡,使中国度量衡法律走向了近代化。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颁布了《度量衡法》,并以法规制定的形式确定了度量衡法律的实施部门和部门权限,对于度量衡法律活动中的度量衡器具制造、检查、执行等内容也进行了行政法规的制定,形成了完整的度量衡法律体系。这一时期度量衡立法以三民主义思想为立法指导思想,遵从符合实际的立法原则,并划分清楚不同度量衡立法部门的权限,形成了从中央到主管部门再到地方的上、中、下三层的度量衡立法体系,并根据立法主体的不同,实施不同的立法程序完成度量衡法律法规的制定。度量衡立法活动的开展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全国度量衡法律体系,初步统一了国内度量衡混乱局面,为度量衡行政部门和技术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因南京国民政府的反动属性,度量衡立法同时也加强了国民党的集权统治,在度量衡立法与法律实施中制造了间隙,影响了度量衡法律的实施效果。

杨子江[10](2021)在《测绘仪器量值溯源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解读》文中研究表明近期,有不少人咨询2020年10月26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2020年第42号)对测绘仪器检定的要求的影响,是否意味着以后测绘仪器可以"不用再强制周期检定"了。对此,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下测绘器具量值溯源的有关问题。

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论文提纲范文)

(1)关于如何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工作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1 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不尽如人意
2 强检计量工作难度增加
3 强检计量工作所需资源配备不足。人员和经费得不到满足,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大量人力物力。
4 结束语

(2)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2 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的背景研究
3 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定位的理论研究
    3.1 基于计量检定的公共服务属性视角
    3.2 基于计量检定供给与需求辩证分析的视角
    3.3 基于计量检定的内涵分析视角
4 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的合理性探析
5 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的政策建议
    5.1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优化”的强制检定收费价格体系
    5.2 建立计量强制检定收费目录清单并定期调整发布
    5.3 优化计量检定收费管理体制并出台强制检定收费管理条例
    5.4 增加计量强制检定的有效供给

(3)量传溯源信息网的研究与构建——服务计量精准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1 背景
2 有关定义
    2.1 量传溯源
    2.2 量传溯源活动载体
    2.3 量传溯源信息网
3 国内外量传溯源现状
4 量传溯源信息网模型设计
    4.1 横向构建
    4.2 纵向构建
5 计量强制检定器具量传溯源信息网的初步构建
6 结论与展望

(4)计量强制检定器具统一编码标准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计量强制检定器具管理现状
2 器具统一编码的研究现状
3 强检器具统一编码的标准化
    3.1 统一分配
    3.2 器具统一编码的组成
    3.3 强检器具统一编码赋码模式
        (1)检定环节赋码
        (2)生产环节赋码
        (3)继承和关联赋码
4 强检器具统一编码具体应用案例
    (1)检定环节赋码
    (2)生产环节赋码
    (3)继承和关联赋码
5 对器具统一编码应用推广的展望
6 结语

(5)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适用范围。
        (三)工作原则。
        (四)职责分工。
    二、数据归集
        (一)建立民生计量数据库。
        (二)加强计量数据归集。
        (三)做好备案和申请检定工作。
        (四)及时完成强制检定工作。
        (五)开展远程监管。
    三、数据管理
        (一)保证数据安全。
        (二)信用评价期限。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四)做好计量惠企。
        (五)信息公开。
        (六)数据互联互通。
        (七)加强数据资源情景应用。
    四、提示警示分类监管和信用约束
        (一)实施三色预警。
        (二)开展行政指导。
        (三)开展信用评价。
        (四)信用修复。
        (五)信用激励和约束。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三)加强主体权益保护。

(7)e-CQS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e-CQS系统申报流程
2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办理
3 送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核对信息工作量大
    3.2 器具报检单位修改信息存在的问题
        3.2.1 信息填报专业性问题
        3.2.2 信息导出/导入过程中的问题
        3.2.3 计量器具信息驳回及修改审核中的问题
4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的建议
5 结语

(8)让计量更好服务后疫情时代公共医疗卫生事业(论文提纲范文)

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管理现状分析
    (一)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种类
    (二)实施强制管理的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目录演变
    (三)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计量技术机构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不足
    (二)医疗卫生机构对计量器具量值溯源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工作关注度不高
对策建议
    (一)鼓励建立专门计量机构检测防疫计量器具
    (二)加大医疗卫生方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的强制检定工作
    (四)加大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宣传力度

(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度量衡立法研究(1927-1937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度量衡立法的背景
    一 清末度量衡的法制变革
        (一)海关法定权度的产生与变革
        (二)清末度量衡立法的尝试和实施
    二 北洋政府时期的度量衡立法
        (一)民初立法活动的尝试
        (二)《权度法》的制定与颁布
        (三)北洋政府时期度量衡的立法特点
        (四)《权度法》颁布的意义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度量衡立法
    一 度量衡立法的主要内容
        (一)《度量衡法》的制定和颁布
        (二)度量衡机构的设置
        (三)度量衡机构的职权
        (四)度量衡行政、技术机构的人员安排
    二 度量衡权力的运行和法律的修订
        (一)度量衡权力的运行
        (二)度量衡立法的修订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度量衡的立法制度
    一 度量衡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 度量衡立法的原则
        (一)行政强制原则
        (二)效益主导原则
        (三)中西兼顾原则
    三 度量衡立法的权限
        (一)国家度量衡立法权
        (二)度量衡管理部门和行政部门的度量衡立法权
        (三)各地度量衡立法权限
    四 度量衡立法的程序
        (一)国家度量衡立法权的立法程序
        (二)国家度量衡行政管理部门的立法程序
        (三)地方度量衡行政管理部门的立法程序
    五 度量衡立法的特点
        (一)《度量衡法》与行政法规相互依存度高
        (二)度量衡法律时效性强
        (三)度量衡法律专业技术内容多
        (四)度量衡立法多借鉴西方法律制度方法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度量衡立法评析
    一 度量衡立法的实施效果
        (一)公用度量衡方面
        (二)民用度量衡方面
    二 度量衡立法的成效
        (一)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全国度量衡法律体系
        (二)初步统一了国内度量衡混乱局面
        (三)为度量衡行政部门和技术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为《商品检验法》和《标准法》的制定提供了基础
        (五)为抗日战争胜利和新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提供了度量衡技术保障
    三 度量衡立法的局限
        (一)加强了国民党的集权统治
        (二)行政机构与技术部门没有明确区分界限
        (三)度量衡立法与法律实施存在脱节
    四 度量衡立法对当代立法的启示
        (一)加强法制计量管理
        (二)做好民生计量工作
        (三)加强计量法规的宣传
        (四)加强计量处罚力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四、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关于如何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工作的探讨[J]. 王干,曹久莹. 仪器仪表标准化与计量, 2022(01)
  • [2]我国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改革模式研究[J]. 廖秋红. 标准科学, 2022(01)
  • [3]量传溯源信息网的研究与构建——服务计量精准监管[J]. 王欢,王庆春,李静,周希昱,丰苏,韦东鹏,袁刚,唐琦,储志强. 中国标准化, 2022(01)
  • [4]计量强制检定器具统一编码标准化研究[J]. 丰苏,王欢,王海,张亮,李静,张君维,赵殷瑶,郭爽. 中国标准化, 2021(23)
  • [5]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J].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10)
  • [6]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3)
  • [7]e-CQS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 吴姣,王凯,吴祥,孙培强,张悦. 上海计量测试, 2021(04)
  • [8]让计量更好服务后疫情时代公共医疗卫生事业[J]. 罗东生. 中国科技信息, 2021(14)
  • [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度量衡立法研究(1927-1937年)[D]. 吴泽.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10]测绘仪器量值溯源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解读[J]. 杨子江. 中国测绘,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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