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国家司法救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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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司法救助
  1. 答: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镇掘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御喊核)等即时支付救助金。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将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和免交称为司法救助渗源,有学者认为,应将此类救助称为诉讼费用救助。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在刑事审判方面的研究比民事、行政审判方面的研究较早,刑事司法救助已经形成体系化和规范化。我国对于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实行刑事司法救助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来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问:司法救助制度的意义
  1. 答:法律分析:司法救助制度源于国家对涉法涉诉困芦码难群众的关怀和保护,是法治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对前款陪早哪规定以外的法律睁中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问:司法救助办法
  1. 答:国家司法救助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辅助性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蠢拦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坚持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
    ——坚持及时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办案机带亏胡关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属地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空雀人,不论其户籍在本地或外地,原则上都由案件管辖地负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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