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

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

一、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得(论文文献综述)

张冠仁[1](2020)在《万能先生谭坦》文中指出第一章认识几个朋友的谭坦叶瞳瞳叶瞳瞳不记得还有比2014年2月12日更倒霉的日子了,早上7点开始打工:斯塔拉菲尔德火车站对面那家60平方米小店:庄仔牛肉面大王,老板额头上明明都是抬头纹,还让别人管自己叫庄仔。中午,叶瞳瞳错单了,一个波兰胖子点了五香牛肉面,她通知后厨说成了霸王牛肉面,难道一个波兰胖子真能吃得出泡椒和辣椒的区别吗?

陈俊秀[2](2020)在《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文中提出腐败问题已然成为我国社会的沉疴积弊,当前我国反腐败逐渐形成压倒性态势,反腐的重心逐步由“治标”转向“治本”。作为制度反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刑事反腐自古以来都是整饬吏治的有力手段。在刑事立法上,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罪名的增设、构成要件的修正、法定刑配置的调整进入非常频繁的时期,学界对腐败犯罪的研究也呈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繁荣景象,然而表象的繁荣背后却暗藏着腐败犯罪基础理论建树不足、腐败犯罪罪刑结构前后龃龉、左支右绌的隐忧,具体表现在:刑事立法上腐败犯罪的罪刑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饱受理论界和实务界诟病;刑事司法中大量腐败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屡遭公众的公正性质疑。有鉴于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刑事反腐尤为必要,是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的必然要求。腐败的概念界定是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研究的基石,科学界定“腐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效开展刑事反腐的逻辑前提。通过对“腐败”内涵“语义-语用”二元框架的分析,以及对腐败核心要素的剖析,尝试对传统的经典腐败定义进行修正:取消对腐败主体“公职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限定;将腐败行为对象“公共权力”扩大为“权力”,在传统腐败行为对象的范畴里融入“私权力”要素,使得滥用私权力的情形也纳入腐败行为的范畴。我国腐败犯罪体系存在分布散乱、类型化程度不足的弊端,为了实现庞大的腐败犯罪罪群的体系化,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犯罪体系罪名庞杂、混乱无序的问题,本文按照腐败的行为模式不同,将腐败犯罪类型划分为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无论腐败行为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如何多样化,自体型腐败和交易型腐败依然是腐败的最基本形态,任何新型腐败行为均可以还原到上述两种基本腐败形态之中。其主要区别在于自体型腐败犯罪是“权力追逐利益”,典型的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而交易型腐败犯罪(除索贿外)主要是“利益追逐权力”,典型的如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同时,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腐败犯罪之罪刑配置不是立法者恣意而为之事,它必须得到某种合理化的控制。不同阶段的腐败态势牵动着反腐败刑事立法的不断修改、完善。罪刑结构是否合理,是一个国家刑事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完善首先应当对刑法理念进行更新,从“政策型”向“法理型”,从“碎片化”向“体系化”,从“回应型”向“内生型”,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转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应当坚持“报应刑并合主义”,报应为刑罚正当化的主要根据,预防为刑罚正当化之次要依据。报应刑论(绝对主义刑罚论)和目的刑论(相对主义刑罚论)所彰显的价值理念之间存在着基本立场上的冲突。而化解这一冲突的合理路径在于立法阶段和司法阶段二元分离,即刑事立法以责任刑所蕴含的报应主义价值理念为鹄,刑事司法以预防刑所倡导的功利主义价值理念为旨趣。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法益理论与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贯穿腐败犯罪体系、重构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要理论资源,也是指导和制约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理论根基。罪刑体系的建构需要从目的出发,行为可罚性的建构需要充分考虑规范保护目的。通过对我国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的宏观把握、腐败犯罪法益理论的中观考量、腐败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法经济学微观探索,为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奠定理论基础。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为公共资源的分配正义,包括物质、权利、发展机会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分配。传统的受贿罪法益“廉洁性说”“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说”“公正性说”“信赖说”“不可收买性说”与“类型化法益说”均存在着一系列非此即彼的困境。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社会分配正义受损包括两个层面:受贿人获得的腐败利益和行贿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与之相对应,交易型腐败犯罪法益应当包括两个层面:“禁止职务或职务行为上的不当得利”和“公共资源分配上的机会平等”。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法益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廉洁性”法益并非自体型腐败犯罪中具有独立价值的法益,廉洁性的高低依附于公共财物受损程度。我国贪污罪和受贿罪并轨制罪刑结构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难题,以及法益侵害、不法内涵、犯罪生成模式、责任程度等实质差异,决定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罪刑结构应采取分离制。通过2097份刑事判决书的大样本实证考察,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贪污罪的刑罚显着高于受贿罪”的司法经验和规律,揭示“并轨制”立法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弊病,进而提出“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定刑应当分立”这一理论命题。同时,我国刑事立法中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罪刑结构左右龃龉,折射出立法者对贿赂犯罪摇摆不定的治理策略。贿赂犯罪的应然罪刑结构应深入考察受贿犯罪的复合行为结构、复合法益结构的特殊性。通过受财行为与谋利行为的区分、贿赂犯罪生成机制考量以及共同犯罪中教唆犯与实行犯之法理借鉴,揭示行贿和受贿行为不法与责任程度,从根本上消除贿赂型腐败犯罪惩治策略以及罪刑结构上的分歧。通过对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反思与解构,提出了腐败犯罪的建构路径。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应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要素,对“贿赂”范畴予以重构并类型化。对受贿型腐败犯罪应当采取“数额与情节并重”模式,并提出受贿罪情节要素体系建构的基本设想。受贿罪的法定刑应采取“基本刑+特殊刑”模式,以“枉法受财”为受贿罪的“基本犯”,而单纯收受贿赂,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的,应当按照受贿罪的法定刑从轻处罚。在此基础上,提出受贿罪罪刑立法修改之可行性方案。在自体型腐败犯罪中,通过贪污罪行为主体和行为类型之教义学限缩以纾解“权贵刑法”的诘问与质疑。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死刑适用应当从司法控制走向立法废除。在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建构中,提出应当坚守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合理的罪刑阶梯应该设置为:(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即在贿赂犯罪中,除(不枉法)受贿外,受贿罪原则上应当重于行贿罪。成熟的体系性研究应当遵循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要求。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之目标是避免腐败犯罪法秩序内部的诸规范发生冲突、矛盾,确保法安定性。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能够与既有刑法体系相衔接、融贯。在刑事司法层面,能够有效指导司法实践中诸多疑难、复杂的贿赂类型,为腐败犯罪的法益恢复、“事后受贿”情形、“感情投资”情形、交易型腐败犯罪的既遂形态、罪数问题以及自体型腐败犯罪与相关财产犯罪竞合等疑难问题的司法应对提供足够的阐释力和理论支撑。

郭红敏[3](2019)在《“老虎机”吞掉公安明星》文中研究指明曾担任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局长,中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等职的刘伟刚,曾是一个光环绕身的警界明星,他是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一等功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宣讲团成员等。他担任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局长时,该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刘伟刚是个典型的"两面人",他是中山市"老虎机"保护伞腐败大案中的"主角"之一:收受"老虎机"老板"保护费"等贿金433万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直接入股赌博等。2019年9月2日,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刘伟刚获刑。

陈梦[4](2016)在《《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威胁社会公众的自由和安全。通过犯罪新闻报道,知悉犯罪事件、了解犯罪形态也是公众享有知情权的体现,报道犯罪新闻是新闻媒体作为“社会了望塔”的职责所在。对于犯罪新闻报道,都市报自诞生以来就热情有加。然而在现实中,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却时不时受人诟病。本文以《南方都市报》的犯罪新闻报道为研究对象,结合定量分析、文本框架分析和个案分析,梳理该报近两年犯罪新闻报道的特征和不足,最后提出建议。除了第一章绪论外,本文尚余四章。第二章在界定犯罪、犯罪新闻报道的概念,分析犯罪新闻报道的特征和传播效果的基础上,带出本文的研究问题。第三章以《南方都市报》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所有的犯罪新闻报道为样本,进行定量分析和文本框架分析。第四章分别从《南方都市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昆明‘3.01’严重暴恐案”、“复旦投毒案”的报道进行个案分析。第五章为结论和建议。近两年,犯罪新闻报道作为《南方都市报》版面中占据着相当的比重,《南方都市报》对犯罪报道的处理,尤其在一些热点犯罪案件的报道文本中,能够体现出该报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追求,但是仍存在着让人难以忽视的不足,包括选材上过于偏向人伦悲剧,报道格调不高;缺乏对犯罪原因的深层挖掘,报道深度不足;以及或肆意或不自觉的侵权问题。本文认为,新闻生产者对犯罪新闻报道的质量有着最直接,也最关键的影响,《南方都市报》可以着力于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素质的强化,以及法律意识与知识的提高两方面,提高犯罪新闻报道的格调和社会效果。

安娜[5](2016)在《医生媒介形象的内容分析 ——基于新浪网2011-2015年数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事件频发,医患矛盾不断升级,医生和医疗行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研究医生的媒介形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在新闻传播学术领域专门针对医生媒介形象进行的研究还比较少,选择网络媒体来对医生媒介形象研究则更少了。本文选取新浪网新闻频道上共1048篇相关医生报道为研究样本,并将样本的选取时间限定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即2011-2015年五年间的报道进行研究,这一时期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在保证有充足样本的基础上,反映医生媒介形象的最新情况。具体说来,本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缘起、理论和实践意义,梳理了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明确了与本次研究相关的一些概念并提出研究问题。第二部分研究样本和编码,解释了本次研究媒介选择和时间界定的原则和原因并介绍了研究方案。第三部分采用内容分析法,统计并分析医生报道的报道数量、报道体裁、报道来源、报道形式、报道性质、报道主题、消息来源、角色定位等因素的变化,尝试勾勒出医生形象概貌,并对影响新浪网呈现这种医生形象的因素进行讨论。最后,研究发现2011年-2015年新浪网呈现出的医生媒介形象中性偏负面,媒体在建构医生媒介形象时存在模式化、套路化等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新浪网在建构医生媒介形象时将其“弱势”,呈现方式多元化,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对医生形象正面解读的可能性。

薛彬彬[6](2016)在《工厂环境下农民工集体行动发生机理研究 ——基于社会网络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民工数量呈现增加趋势,伴随而来的是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激增。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学者们普遍关注的是农民工城市融入、就业、医疗等问题,对其集体行动则较少着墨。但从总体来看,农民工集体行动不仅关乎劳资关系的和谐,也关乎中国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笔者认为研究工厂环境下农民工集体行动具有一定价值。研究集体行动,西方学者观点分为两大类——理性趋向、情感趋向,尤以奥尔森的“理性人”假设为主要理论。由于国情差异,将西方集体行动理论套用于中国农民工集体行动肯定不适。中国社会自古看重“关系”。从学理方面来说,关系就是社会网络,它认为个体参与集体行动是理性与情感参半过程,不同于以往学者观点。所以,笔者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之下,结合西方集体行动理论与中国实际情况,从社会网络角度来研究农民工集体行动。社会网络概念非常宽泛,笔者将其划分为两大类——原始型社会网络和新生型社会网络,分别论述其与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有何种关联。调查发现,农民工不同类型的社会网络会对其参与集体行动产生不同影响,并得出以下观点:第一,原始型社会网络是农民工自身携带的一种关系网络,对农民工行为能够产生有效的影响。原始型社会网络包括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亲缘关系是工厂环境下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的阻碍因素,一方面由于亲人利益的考虑农民工选择不参与集体行动,另一方面工厂农民工与亲人之间信息不对称阻碍着集体行动的发生,这是本文研究重要结论之一;地缘关系是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的情感因素,地缘关系中较高的同质性以及信息对称性促使农民工个体参与集体行动。第二,新生型社会网络指农民工进入城市之后由于自身发展需要新建立的网络关系,包括工作关系网、陌生人群网。工厂环境下,工作关系网包括室友关系、同事关系以及领导关系,在分析集体行动事件过程中,笔者发现这三种关系与集体行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室友关系是集体行动的酝酿发生的温床;同事关系为农民工集体行动发生提供共同利益基础;领导关系则是集体行动发生的导火线。陌生人群网络由于其密度低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进而会导致集体行动扩大化。第三,农民工所处环境是复杂的而不是单独唯一的,其行动可能既受到原始型社会网络影响,也可能同时受到新生型社会网络影响,当处于这样一种情况时,笔者得出这样结论:集体行动发生前期,农民工受到原始型社会网络尤其是亲缘关系阻碍作用更大些;一旦集体行动发生,农民工则受到新生型网络关系影响更大。最后结合文章,提出化解工厂环境下农民工集体行动的措施,以实现社会稳定。笔者采取文献研究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动态集体行动事件的研究,笔者采用动态研究方法,通过互联网了解到广州市番禺区L鞋厂2015年4月份发生一起大规模员工罢工事件,有幸联系到一位工人代表,并且通过这位农民工的关系共访谈到8位该厂农民工代表,对该厂罢工事件以及工人参与罢工动机有了系统了解。而对于社会网络现状的研究,笔者采用静态研究方法,通过问卷与访谈结合方法,在位于湖北荆州H厂进行调研,发放问卷102份,实地访谈对象5名,了解到社会网络对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动机影响。

张翩翩[7](2016)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拆迁信息谋取私利行为性质分析 ——以陈某、张某共同贪污案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全国的城中村改造每天都在进行,随着土地价值的攀升,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犯罪现象也逐年增多,尤其是官商勾结的职务犯罪更是屡见不鲜。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拆迁信息谋取私利行为的定性屡屡存在争议,争议所涉及罪名主要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笔者基于现行法视域、严格遵循罪行法定原则,以陈某、张某利用拆迁信息谋利行为为例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定性争议,为今后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别出发,分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职务、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上便利,以及二罪在谋利方式上的区别;通过分析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揭示犯罪行为与犯罪后果的关系。从本文整体结构上看,主要包含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件的基本情况。本案中陈某利用职位便利获取拆迁信息,后与张某组建公司,购买拆迁地块及附属房屋以获取国家高额补偿。在定罪问题上,存在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无罪几种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陈某、张某利用拆迁信息谋利行为的定性。第二部分,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本部分主要研究三个问题。第一,对贪污罪和受贿罪在“利用职务上便利”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二者存在共性,即职权都具有形式合法性和稳定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都具有主观性;但是受贿罪的职务便利范围大于贪污罪,且职务和利用职务上便利不存在同生同灭的关系。第二,分析两罪的谋利方式。明晰贪污罪中骗取、窃取、侵吞、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是在没有法律根据和授权下永久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利益受损、个人利益增加;受贿罪行为方式是以权换钱,权钱交易。第三,对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可能的期待利益不是危害后果,并研究了危害后果在该罪中的作用。第三部分,本案的分析和结论。从实然法的角度分析了本案不构成犯罪的原因。第四部分,本案的研究启示。指出行为无罪存在的问题,并主张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拆迁信息谋取私利行为应当纳入刑法评价。

钟桂华[8](2015)在《雄师劲旅 激战华北显军威 金戈铁马 血战江南歼强敌 精锐兵锋 征战粤东肃顽匪 离开塔山的日子(连载二十一)——英雄四纵(41军)入关南下征战战事录》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初期,东北野战军第四纵队成功地进行了塔山一线阻击战。成功的塔山一线阻击战,保证了我军攻克锦州战役的胜利,保证了我军全歼廖耀湘"西进兵团"的胜利,保证了我军辽沈战役歼敌47万人的巨大胜利,为解放全东北以至全中国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功的塔山一线阻击战,在中国和世界军事史上都享有极高的盛誉,是我军军史上野战阵地坚守防御成功的光辉战例,是东北野战军第四纵队全体指战员们的骄傲。

孟拾年[9](2013)在《草根混央企》文中认为序篇一辞职考研那是一个雨夜,BP机猛响,宋扬飞奔到屋外IC卡电话机回了电话,当他得知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数的那一刻,宋扬对着空气狂吼,就像达到高潮时瞬间无意识的歇斯底里。之后,便是从云端跌落的落寞。宋扬或许并没注意到,他已经涕泗横流,分不清那是雨还是泪,是被自己感动,抑或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宋扬,上世纪90年代末大学毕业,那个年

段家云[10](2013)在《新刑诉法视角下侦查监督司法实践的改进和完善研究 ——以某市2011年审查逮捕工作为例》文中认为2012年3月14日,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通过。关于侦查活动监督条款的修改尤其引人注目,这些条款能否有效落实不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而且必然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公信力。因此,必须严肃对待和用心落实新刑诉法的规定。本文以新、旧刑诉法对侦查活动监督规定的变化,以2011年某市两级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实例进行分析对照,探讨在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侦查监督工作的改进和完善。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新刑诉法与旧刑诉法关于侦查活动监督的不同。在这一章中,本文对新刑诉法与旧刑诉法关于侦查活动监督的不同规定进行了探析,尤其是从律师权利、强制措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职务犯罪侦查权、讯问制度、检察监督等制度逐一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新刑诉法的主要特点和精神进行了总结。第二章,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影响。从新刑诉法的修改特点出发,结合具体制度,对于新刑诉背景下的侦查监督进行研究,从侦查监督的观念、审前羁押措施、刑事辩护制度、刑事侦查监督的风险等方面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进一步研究分析了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第三章,某市2011年侦查监督工作中审查逮捕工作质量分析。在前文对于刑事侦查监督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某市侦查监督工作中审查逮捕工作的质量分析,对刑事侦查监督的实践问题进行论证。第四章,结论。在第四章结论部分,结合前文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从多个方面就刑事侦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证。

二、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得(论文提纲范文)

(1)万能先生谭坦(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认识几个朋友的谭坦
    叶瞳瞳
    七号助理
    Shirley Huang(雪梨黄)
    Joey周怡
    Mr.Tan(谭坦)
第二章中医协会会长的烦恼
    杨仲英
    钱博思
第三章漂洋过海的李茜大夫
    李茜
    杨仲英
    七号助理
第四章卧虎藏龙唐人街
    老唐
    阿迪王
第五章首次见面
    Joey
    谭坦
第六章杨仲英的秘密回忆
第七章从万能到万万不能
    李茜
    钱博思
第八章黑猴子剧团的燃眉之急
    马修斯皮德
第九章如果红灯能再漫长一些
    谭坦
    李茜
第十章一无所有的人
    七号助理
    谭坦
第十一章一场入籍仪式
    李茜
    谭坦
    李茜
第十二章最后的游行
    杨仲英
    李茜
    杨仲英
    谭坦
    最后的游行

(2)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缩略语表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腐败与腐败犯罪概述
    第一节 “腐败”:语义分析和语用阐释
        一、“腐败”的语义分析
        二、“腐败”的语用阐释
        三、腐败的核心要素提炼
        四、腐败的概念梳理与修正
    第二节 腐败犯罪及其罪刑结构
        一、腐败犯罪的范畴界定
        二、腐败犯罪之罪刑结构
第二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与理念转向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
        一、自体型腐败犯罪阶段: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
        二、自体型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混合阶段:改革开放—1997 年《刑法》
        三、交易型腐败犯罪阶段:1997 年《刑法》—至今
    第二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之理念转向
        一、从“政策型”到“法理型”
        二、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三、从“回应型”到“内生型”
        四、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
第三章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一、报应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二、目的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三、纾解路径:不同语境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第二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实质考量
        一、罪刑结构配置的宏观考量要素:规范保护目的
        二、罪刑结构配置的中观考量要素:法益保护理论
        三、罪刑结构配置的最终落脚点:腐败犯罪之社会危害性考察
第四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解构
    第一节 自体型腐败犯罪与交易型腐败犯罪——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为例
        一、贪污罪和受贿罪量刑实践的实证考察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异害同罚”现象之纰缪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以受贿罪和行贿罪为例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立场分野
        二、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悖反现象之反思
第五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
    第一节 交易型腐败犯罪和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一、应然维度之交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受贿罪为例
        二、应然维度之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贪污罪为例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之坚守
        二、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
行贿罪≥(不枉法)受贿'>三、罪刑阶梯:(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
第六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与司法展开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
        一、交易型腐败犯罪体系的梳理与衔接
        二、受贿罪双层法益结构与“数额+情节”入罪模式相契合
        三、普通受贿类型与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类型的融贯
    第二节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司法展开
        一、退赃情节与腐败犯罪的量刑
        二、“事后受贿”情形的处理
        三、“感情投资”情形的处理
        四、交易型腐败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五、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时之罪数认定
        六、自体型腐败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的处理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腐败感知指数CPI统计表(2002年—2018年)
    附录二:贪污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附录三:受贿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后记

(3)“老虎机”吞掉公安明星(论文提纲范文)

“全国先进”是个“两面人”
“老虎机”背后的保护伞
收了保护费再收感谢费
悔泪长流洗不净过往罪孽

(4)《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都市报和犯罪新闻报道
    第一节 犯罪和犯罪新闻报道
    第二节 犯罪新闻报道的传播效果
    第三节 都市报和犯罪新闻报道
第三章 《南方都市报》近两年犯罪新闻报道概览
    第一节 《南方都市报》近两年犯罪报道的定量分析
    第二节 《南方都市报》近两年犯罪报道的文本框架分析
第四章 《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的个案研究
    第一节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报道:犯罪报道的娱乐化迷思
    第二节 昆明“3·01”严重暴恐案报道:审慎为主,重在正面的舆论引导
    第三节 复旦投毒案报道:“媒介审判”折射的越权和侵权问题
第五章 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 《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的优势
    第二节《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的不足及原因
    第三节 《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的优化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本文所抽取的1637篇样本一览表
注释

(5)医生媒介形象的内容分析 ——基于新浪网2011-2015年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缘起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关于媒介形象的研究
        1.2.2 关于医生媒介形象的研究
    1.3 概念界定
    1.4 研究问题和方法
        1.4.1 研究问题
        1.4.2 研究方法
2 研究样本和编码
    2.1 样本选择
    2.2 编码
    2.3 编码员间信度
3 研究发现
    3.1 报道基本情况
        3.1.1 报道数量
        3.1.2 报道来源
        3.1.3 报道体裁
        3.1.4 报道形式
    3.2 报道性质
    3.3 报道主题
        3.3.1 报道主题分布
        3.3.2 报道年份与报道主题
    3.4 消息来源
    3.5 角色定位
4 讨论与结论
    4.1 医生媒介形象中性偏负面
    4.2 医生媒介形象模式化
    4.3 医生媒介形象的“弱势”表现
    4.4 呈现方式多元化
    4.5 研究中缺陷和不足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B. 编码表
    C. 2011—2015年关于医生媒介形象的样本报道
        2011年(209篇)
        2012年(195篇)
        2013年(305篇)
        2014年(223篇)
        2015年(116篇)

(6)工厂环境下农民工集体行动发生机理研究 ——基于社会网络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2 工厂农民工社会网络分类
    2.1 原始型社会网络
    2.2 新生型社会网络
3 原始型社会网络与农民工集体行动
    3.1 亲缘关系可能成为工厂农民工集体行动的阻碍因素
    3.2 地缘关系网络是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的情感因素
    3.3 小结
4 新生型社会网络与工厂农民工集体行动
    4.1 工作关系网为工厂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提供条件
    4.2 陌生人群网络高速地信息传播导致集体行动扩大化
    4.3 小结
5 交叉型社会网络与农民工集体行动
    5.1 交叉型社会网络在集体行动发生之前的作用
    5.2 交叉型社会网络在集体行动发生之后的作用
6 对策建议
    6.1 企业方面
    6.2 政府方面
7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一:L鞋厂8名罢工参与者访谈日志、访谈录音材料(部分)
附录二:H厂工人访谈录音材料
附录三:H厂工人调查问卷
附录四:已发表文章

(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拆迁信息谋取私利行为性质分析 ——以陈某、张某共同贪污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由
    (二)案情介绍
    (三)分歧意见
    (四)争议焦点
二、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贪污罪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析
    (二)贪污罪和受贿罪“谋取私利”行为方式分析
    (三)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分析
三、本案的分析和结论
    (一)不构成贪污罪分析
    (二)不构成受贿罪分析
    (三)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分析
    (四)行为不构成犯罪分析
四、本文的研究启示
    (一)行为不构成犯罪存在的问题
    (二)该行为应当纳入刑法评价
参考文献
致谢

(10)新刑诉法视角下侦查监督司法实践的改进和完善研究 ——以某市2011年审查逮捕工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的新规定考察
    1.1 律师的权利得到落实
    1.2 对强制措施的规定更加具体和严格
    1.3 明确了控方的举证责任,设立了非法证据排除条款
    1.4 强化了职务犯罪侦查权
    1.5 完善了有关讯问活动的相关规定
    1.6 设立了对部分违法侦查活动向检察机关的申诉机制
第二章 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的影响分析
    2.1 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加大,侦查监督更显突出
    2.2 对审前羁押应当进行司法审查
    2.3 给刑事辩护制度带来新挑战
    2.4 侦查监督工作将更加突出
    2.5 检察机关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将大幅增加
第三章 某市2011年审查逮捕工作情况分析
    3.1 捕后作撤案处理案件原因分析
    3.2 捕后作不起诉处理案件原因分析
    3.3 捕后判决无罪案件原因分析
    3.4 捕后判处徒刑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原因分析
第四章 侦查监督司法实践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4.1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4.2 转变办案观念,坚持少捕慎捕
    4.3 建立健全相关办案机制,提高案件质量
    4.4 加强内部沟通,完善捕诉衔接机制
    4.5 加强公检法的沟通联系,切实保证案件质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四、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得(论文参考文献)

  • [1]万能先生谭坦[J]. 张冠仁.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20(05)
  • [2]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D]. 陈俊秀. 吉林大学, 2020(08)
  • [3]“老虎机”吞掉公安明星[J]. 郭红敏. 支部建设, 2019(33)
  • [4]《南方都市报》犯罪新闻报道研究[D]. 陈梦. 暨南大学, 2016(05)
  • [5]医生媒介形象的内容分析 ——基于新浪网2011-2015年数据[D]. 安娜. 重庆大学, 2016(03)
  • [6]工厂环境下农民工集体行动发生机理研究 ——基于社会网络视角[D]. 薛彬彬.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1)
  • [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拆迁信息谋取私利行为性质分析 ——以陈某、张某共同贪污案为例[D]. 张翩翩.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2)
  • [8]雄师劲旅 激战华北显军威 金戈铁马 血战江南歼强敌 精锐兵锋 征战粤东肃顽匪 离开塔山的日子(连载二十一)——英雄四纵(41军)入关南下征战战事录[J]. 钟桂华. 中国地名, 2015(10)
  • [9]草根混央企[J]. 孟拾年.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3(06)
  • [10]新刑诉法视角下侦查监督司法实践的改进和完善研究 ——以某市2011年审查逮捕工作为例[D]. 段家云. 兰州大学, 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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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感谢费,保安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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