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批获准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名录(论文文献综述)
刘衍君[1](2021)在《创新资本双因素与科创板IPO财务造假研究 ——基于A公司上市失败案例》文中指出
许鹏[2](2021)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文中提出债券信用评级是对某一发行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程度或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按一定标准分类标示高低等级的经济活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随着地方债券发行应运而生,为市场相关方评估地方政府债务偿付能力和信用风险状况提供信息服务,并成为推动地方债券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研究多集中于债券运行机制或发行定价等方面,少有基于国际经验,从信用评级层面展开讨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尚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文的研究价值。本文认为,首先,信用评级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必备要件,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和总体信誉度的综合评估,贯穿于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债券定价、市场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起到制度保障作用。其次,当前中国地方债务存在管理不规范、过度举债以及隐性负债风险聚集等问题。信用评级可以详细、全面地揭示地方财政收支和债务管理状况,对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规范地方举债行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均有重要推动作用。第三,国外成熟市场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时间较长,在评级方法、配套制度和监管环境等方面上积累了大量先进做法,中国可以取长避短,充分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推动自身地方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第四,未来随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不断分化,地方债券信用利差势必进一步走阔,从而放大市场投资人面临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最直观、专业的综合评价,可以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影响,减少信息获取成本,为投资人提供决策依据。第五,加强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关系到本土评级机构发展和评级行业质量整体提升,有助于增强中国在评级领域的权威性和话语权,抵制国际评级霸权主义,维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信用安全和经济利益。本文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上发展最快的品种之一,其既是一种创新型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规范地方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信用评级失效,市场定价失真,信息披露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本文从发挥债券信用评级作用、改进债券监管制度、建立债券保险制度和设立地方债务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初登历史舞台之时,国外市场发展已相对成熟,如美国三大评级公司开展市政债券评级业务已近百年历史,评级体系完备,评级框架、方法和理念成为国际公认标准,评级质量在充分的历史数据中得到验证;日本本土评级机构在行业政策扶持下发展迅速,在与国际评级公司的市场竞争不落下风,占据国内地方债券评级业务的半壁江山;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高,为本国债券市场吸引到大量外国资本;印度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代表,在市政债券评级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尝试。本文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充分论述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信用评级在运行机制、制度设计、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各自特点和发展经验,对其中优缺点加以深入分析,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四方面借鉴之处,一是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三是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四是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在实践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方面,本文阐述了国际评级机构关于市政债券信用评级的模式、流程和应用,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评级指标选取和结构设计方面做出针对性安排,构建了多层次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以2015至2018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熵值法测算出各层级评级指标的权重,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可以说,本文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独立性更强,评级结果的区分度和准确度更高,评级信息更加公开与透明。最后,对改进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等方面。总体上,本文从历史脉络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和信用评级的演化历程和发展趋势,方法应用和制度安排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论述了其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从国际视角出发,对国内外地方债券特征和信用评级机制加以多方位对比分析,总结其中的优缺点,并汲取有益经验,提出对中国的借鉴之处;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出发,创新性地设计并运用更贴近中国国情且更具有效性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可以说,本文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发挥信用评级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提升债券市场化水平,增强市场各方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张剑[3](2021)在《A证券公司QFII客户参与两融业务方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改革开放后自九十年代以来经三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证券市场机构化水平逐年提高,外资专业机构投资者长期资金正常态化进入中国A股市场投资。值此国内资本市场新的历史时期,各类市场参与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最新的深化改革措施包括了沪深交易所分别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交易制度新规方面提出了建设性修改,这使得原有的两融业务(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正面临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itutional Investor)等境外机构投资者更好更多参与的新发展机遇。本论文以A证券公司为例,通过运用基本竞争战略框架理论系统性地分析了A证券公司的两融业务发展现状以及核心竞争要素,并重点运用竞争战略理论的价值链分析工具,和资源基础观RBV(Resource Based View)理论中VRIO(Value,Rarity,Imitability,Organization)模型分析识别A证券公司在新的政策环境下竞争优势业务及发展机遇所在;依托该公司传统优势的QFII客户领域,梳理如何进一步推进两融业务的具体方向,探索归纳在现有制度下QFII参与两融业务的场景及主要运营风险,最终构建完善、有效的QFII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方案体系。切实可行的证券公司QFII客户两融业务方案,将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对QFII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将降低包括证券借贷业务在内的杠杆类业务的运行风险,也将切实保障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权益,从而促进证券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并将为本行业服务境外机构客户的标准提供实践参考,同时还检验了波特竞争战略理论框架的适用性。
傅晓宇[4](2020)在《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研究 ——以S公司为例》文中认为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出台,该规范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构建了法律基本框架;2010年4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发布,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伴随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自2011年起,财政部逐步扩大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由国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扩大至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截至2019年年底,国内创业板及中小板上市企业也开始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实务中,绝大部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执行,即执行整合审计。该种审计模式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至今为止,对于整合审计的流程规范,行业协会及监管机构暂未出台有关的框架性或规范性文件,从业者在实践中也没有一套可统一遵循的流程框架。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必要性、成本效益、实际应用等方面展开研究,并且得出的大体一致的结论: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无论从目的、审计程序、重要性水平、保证程度、提出意见的方式等都有相似之处甚至是许多地方的重合,将两种审计整合执行,不仅有利于节约资源,还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基于上述的研究背景,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规范性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整合审计展开了较为系统的研究。首先,文章提出研究背景;日前将两种审计业务整合的做法已是大势所趋,我国法规只定性地做出规定,但并未详细说明如何将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进行有效地结合,其次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方法。然后,文章归纳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异同点,在两者异同点的基础上引入“深口袋理论”、“审计风险理论”、“协同效应理论”三大理论证明了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最后,文章分析整合审计流程关键整合点,再结合Z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构建出完整的整合审计流程。在完成一系列理论铺垫及程序设计后,将整合审计流程应用于S公司,从“风险评估、控制测试、评价控制缺陷、实质性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几个关键审计阶段以举例的方式详细描述如何将审计程序有效整合,展示整合审计的实施过程及效果。通过对S公司整合审计流程的应用,尤其是关键整合点进行实例演示,验证了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和审计结果的可靠性。笔者得出整合审计对事务所而言能够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降低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而言也可节约审计成本,完善内控建设。同时,笔者对政府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被审计单位提出相对应的建议。
吴占军[5](2020)在《战前日本美洲移民及其政策研究(1868-1941)》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移民,是人类历史上从古至今从未间断的重要社会现象之一。通过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日本,随着国内人口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的实施,也发生大规模的海外人口移动。战前日本除了向亚洲殖民地的殖民人口扩张之外,美洲地区作为国际移民的主要接收地,成为日本海外移民的主要选择之一。近代以来日本向美洲移民的历史,与日本向亚洲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内的殖民人口扩张相比,移民性质、移民形式、移民规模和影响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点,日本向美洲移民政策也经历了从消极保守政策向积极奖励政策的转变。1885年赴夏威夷“官约移民”的实现,标志着日本正式解除了国民赴海外移民的禁令,也由此开启了日本人移民美洲的历史。当时美国和加拿大已经开始推行具有种族主义的“排亚政策”,随着日本移民的增加北美地区“排日运动”日趋激烈。为了维系与移民接收国的关系和保护本国移民利益,日本政府采取了保守的移民政策,1896年颁布《移民保护法》,加强对移民公司的规范和监管,1907—1908年与美加两国签订《君子协定》,主动限制国民以劳工移民身份移民北美。因为美加两国的“排日运动”和日本的保守政策,北美地区日本移民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进入1920年代,日本海外移民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日本开始将南美地区视为国家海外发展的重要组成,于是调整了美洲移民政策,将南美巴西作为主要移民输出国,推行政府主导的积极奖励政策。日本政府通过整合移民公司、为移民提供补助金、制定奖励投资移民的相关法律以及完善移民设施等,使赴巴西移民具有了“国策移民”性质。随着1941年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美洲各国先后禁止接收日本移民,日本人移民美洲活动全面停止。本研究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梳理总结战前日本人向美洲主要国家的移民历程和移民发展特点;二是分析解读战前日本美洲移民的相关政策。在绪论部分梳理了日本海外移民及其政策的相关理论、界定相关概念,并对先行研究进行述评;第一章通过分析日本政府对明治初年三次海外移民活动的态度,指出日本在1885年以前选择禁止国民移民海外政策的原因;第二章至第四章通过梳理和分析日本人向夏威夷、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等主要接收国的移民历程,解读美洲日本移民的发展特点;第五章至第七章从日本的移民思想、移民立法和移民行政机构的变迁三个方面,解读日本美洲移民政策形成的内在要因;在结语部分,评价战前日本美洲移民政策从“消极保守”向“积极奖励”的转变,探讨日本移民政策转变与北美“排日运动”的关系,对比美加两国日本移民与巴西日本移民的差异,分析积极奖励的移民政策与日本谋求南美发展战略的关系。
邹鑫[6](2019)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以国家高新区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采用传统的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分六大部分展开研究。总体结构为:导论部分,结合国家高新区30年来的发展成绩和自己熟悉的高新区行政管理工作,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包括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在综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我国学者在高新区立法研究、区域法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目前研究之不足,提出本论文研究的问题,即本文研究的理论问题,是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的基本范畴、动力机制、价值取向和对高新区立法、执法经验的理论反思;本文研究的实践问题,是如何实现高新区的立法和执法的法治化,力图在地方(区域)法治理论与高新区法治实践之间的目光逡巡中寻找法治中国建设的真知。第一章,围绕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和产生的学术争议,笔者区分了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和不同类型,提出了对区域法治进行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以此为基础,论证了高新区是区域的表现形式,高新区法治是我国区域法治的组成部分,高新区法治研究应当借鉴区域法治理论等基本观点。在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将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作为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用以指导论文研究。第二章,以地方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为研究对象,在评述地方法治竞争理论、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的局限性的基础上,借助区域经济学关于区域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的研究成果,提出地方法治服务于聚集经济、是聚集经济的产物,聚集经济推动法治发展的观点。提出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的观点。第三章,围绕高新区的立法活动,研究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在规范高新区设立、管理活动中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的制定、修改过程,指出了我国高新区政策与立法的特点和不足;通过对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高新区立法经验的总结,对完善我国目前高新区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第四章,围绕高新区的行政法治,通过裁判文书网的司法大数据,分析了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包括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从与行政体制相关的基本概念和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入手,将高新区行政体制类型化为“促进型行政体制”而非“管理型行政体制”,讨论了在“促进型行政体制”类型下高新区管委会在科技、人才、金融、投资、税收和培养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中的角色,提出了改革高新区行政执法体制的方向。第五章,从区域法治理论反思的角度,论证了我国高新区法的部门法属性,总结了我国高新区“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提出为避免国内高新区“立法雷同”而应当在跨域立法调研中应当采取的正确步骤。
刘云亮[7](2019)在《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重在规制信用秩序。构建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和基本路径。诚信中国建设,不仅亟需弘扬社会信用价值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机制联网联动效应,倡导适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奖惩机制,而且还需要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惩戒失信,是诚信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失信惩戒法律制度,是失信惩戒机制的核心和法治化内容。失信惩戒法治化,需遵循信用理性和失信惩戒的理论依据,探讨失信惩戒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选定失信惩戒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失信惩戒制度法治化措施、路径和内容,这成为本题研究的主要体系和目标。信用之道,东西方国家都有共识。信用属性,诸国皆知。信用价值,中外国家治理皆求本取经。信用有序,即成信用秩序。信用秩序,治于有制,束于法力。信用规制,正本清源,始于信用信息征集。广置社会信用体系,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实现联网联惩。规制诚信和失信,是构建信用秩序的两个方面,诚信的核心是信用,信用建设重在规制。明确信用秩序忌讳,列明信用失序禁忌,公示信用失信情形,规制失信行为状态。失信的要害,在于与守信背道而驰。其始利己损人,终将损人不利己。失信属性,显性于有损诺言、有损他人、有意恶行、有违公德。规制失信的标准认知,在于法治失信行为构成要件、情形及其类型等,此乃失信构成论主要观点所在。失信惩戒理论,缘起信用本质。马克思揭示信用内涵和形式,取决于信用价值内容发现。马克思的信用价值理论,揭开了信用资本的双重价值认知。信用资本的本体价值与衍生价值,成为信用经济的发展动力源。守信与失信,则成为显现信用资本双重价值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与结果。惩戒失信,成为促进信用主体守信的价值导向推手。诸多信用论探寻和发现了信用价值与失信利弊均衡,博弈论从各博弈主体追求实现其利益衡最大化角度,对应选取风险防控方法,实现了信用与失信利益最大化的正义兑现。三维信用论,凸显和融合了诚信度、信用度和践约度三维度内容。数字信誉经济理论,根植于大数据存储革命,彰显数字化、网络化、信用化的信誉经济本质所在。失信惩戒的法律价值,在于体现维护信用秩序、正义、震慑力功能,失信惩戒权的行使正是保障信用秩序价值的需要。失信惩戒目的,不是报应论,而是重在保障社会信用秩序的社会整体利益论。适用失信惩戒原则,聚焦实施必惩、受惩、联惩、显惩原则等。认定失信责任,是适用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失信行为与失信人、受害人及其主观意识、客观形态等之间关系属性、内容等问题,成为认定失信责任的关联因素。无论因果关系说,还是客观归因说,其所考虑因素都集聚于行为人主观意识状态与客观行为表现、行为结果等要素之间的关联性、要件性和归因性。失信责任,是失信人对其失信行为所尽义务的责任,其形式是规范和量化失信人具体担当失信责任的表现形式和外观要件。失信惩戒,则是实施失信责任的形式,具有惩罚、处罚、治理和规制失信行为的内容元素,其目的是矫治失信之过。失信归责原则,主要见于过错失信归责责任、无过错失信归责责任、过失失信归责责任、失信责任豁免等原则。失信归责与失信责任,有着密切关联性。失信责任具有归属性、归因性、归责性和归罚性等属性,注定了其相对应责罚形式多样性。失信责任与惩戒失信,两者是形式与内容之间辩证关系,相互影响、相互表现和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运行的统一整体。构建失信惩戒实体法律制度,重在创建失信惩戒情形、措施、信联网惩戒机制等方面法律制度。界定和规制失信情形,并明确规定与其相适应的惩戒措施制度等,已成为失信惩戒法律制度最为关键实体问题。不同失信行为,其界定主体和情形也不同。失信惩戒措施,诸如失信信息公示、失信黑名单、失信触发反馈机制、失信联网报警机制等等。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失信联网惩戒机制,实现失信信息联网征集、监管、预警等功能价值发挥,推进失信惩戒信息互通互限制、惩戒措施互叠互联制、惩戒效果互动互促制等效应扩大化等等。规制失信惩戒程序法律制度,重在失信惩戒模式、失信惩戒适用对象条件、失信惩戒程序规则与保障措施等方面法律制度。设置失信惩戒程序,目的在于确保失信人为其失信行为而申辩说理、抗辩的程序与机会,体现惩戒失信的程序公平正义价值。规制失信惩戒的适用,其核心价值在于凸显失信惩戒所适用程序的正义性和公示性,实现失信惩戒效应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有助真正意义上弘扬构建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的实体价值。创设失信惩戒的救济制度,重在明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之后的自我救济途径、异议程序、司法救济、失信惩戒措施解除、失信信用修复等方面法律制度。此制度,意在明确失信人可以拥有一定条件和程序要求下的失信信用修复权和机会。具体明细失信人自我救济的适用情形、方式及其化解其困境对策等。规制失信惩戒异议程序制度,明确异议人种类、异议范围和受理情形、处理机制等具体内容。不同失信惩戒模式,其界定所实施相适应惩戒措施、方式及其路径等有效防控手段方法,也不尽相同。规定失信惩戒措施解除机制的适用和启动情形条件、适用原则和制度、主要措施保障、失信信息修复与修复时效、失信惩戒程序解除及效力等内容。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机制,其属性已是上升到解决社会纠纷争端的最高级最权威方式,定位为司法解决纠纷体系,属于司法行为活动范畴,其法律效力源自国家司法权威公信力和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所关注的焦点,是失信惩戒异议争端中有关当事人对涉嫌失信的事实认识和法律适用存有争议,如由谁负责证明责任,如何设置证明标准等等内容。
梁莺[8](2018)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支付不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环节。当前,经济全球化日益增强,实现国际化战略的接力棒已逐渐传递至第三方支付行业。互联网金融高速前进,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伴随着跨境消费需求的增长与跨境电商平台的快速完善而不断攀升。种种发展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领域的法律监管却跟不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步伐。我国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与人民币支付试点,至今尚不足五年。而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问题是近年来监管主体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理论层面,目前我国对于“跨境”或其“外汇”方面的专门规定相对较少,除外汇管理外,仅有反洗钱及客户权益保护领域有少量针对跨境的规定,其他方面仍只能“间接适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境内支付的监管法律规范;现有规定还存在效力低下、用语不协调等问题。实践层面,近年来不断加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仍没能阻止第三方支付市场“乱象频发”。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国务院机构改革形成“一行两会”以及金融创新崭露头角的绝佳契机,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法律监管进行研究与提出完善,意义重大。本文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问题进行系统论述,阐释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运作流程和法律关系。针对基本含义分为一般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跨境支付,并对后者细分为跨境外汇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介绍并简述了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现状;针对运作流程同样先介绍一般第三方支付的三个类型,即银行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与支付账户余额支付,接着对跨境支付按跨境外汇支付与跨境人民币的不同分别介绍未获得和获得外管局跨境外汇支付许可的流程、跨境购付汇、收结汇的流程以及跨境人民币支付的流程;进而论述第三方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首先按主体分布不同划分为境内海淘和境外购买,其次以海淘为主要类型对支付参与主体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监管者与各支付参与主体形成的行政监管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从而形成了对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原理较为清晰的理解,理清了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和研究重点。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为法律监管的立法现状、主要内容与主要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在立法现状部分,从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两个基本文件《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与《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入手对其进行分别评述与相关比较,接着介绍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其他监管法律;进而论述主要内容,分别从监管模式(分为综合性管理立法与各具体监管领域的专门立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市场准入(包括业务许可即事前许可与无证经营整治、出资人即资本金要求以及退出机制三个方面)、备付金管理(包括备付金监管的立法进程及与之相关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断直连入网联”语境下的直连模式、银联模式与网联模式)、反洗钱监管、客户(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真实性审核七个方面进行监管制度的梳理与说明;最后指出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协调性问题、“网络支付”含义不够明确的问题、市场准入方面存在跨境支付业务许可不正式、第三方支付出资人资质较低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退出机制构建不协调问题、备付金监管与网联模式共同作用时存在的直连银行风险、网联与银联冲突、网联可能存在垄断与过度监管以及第三方跨境支付面临新挑战的问题、第三方跨境支付中“客户”与“消费者”含义存在区别的问题以及第三方跨境支付交易存在真实性审核风险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以欧盟和美国为例,对二者在第三方支付尤其是跨境支付领域的法律监管展开评述,分为监管模式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及退出机制、客户备付金管理、客户权益保护与反洗钱监管五个方面,进而论述欧盟和美国的监管模式与具体措施对我国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启示。第四部分主要是在总结前文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欧盟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启示,提出完善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建议。主要包括健全金融监管体制下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模式,提高立法层级并明确相关用语,通过发放跨境支付的正式许可与内外同步开放、考虑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健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来完善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对《网联通知》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确保央行作为商事主体时遵从民商事规则、进行制度构建防止网联垄断等手段合理发挥央行与网联各自的作用,另外还应加强跨境支付中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制度设计。
郭晶[9](2015)在《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研究》文中指出电子书出版产业中,传统出版商面临来自通讯运营商、软硬件技术提供商、平台服务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等性质及业务范围各异的企业的竞争。各企业纷纷在产业链上拓展业务领域,将业务范围延伸至产业链上下游,且企业间业务也多有交叉,这就造成了电子书各出版企业间技术的不断创新、产品业务的拓宽、市场边际的变更。这些均导致电子书出版产业的边界趋于模糊化,对出版产业的组织形态——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都产生了影响。本文对电子书出版产业的分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本文将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的研究置于产业组织研究理论中经典的SCP框架下,通过研究电子书出版产业的市场结构(S)、市场行为(C)、市场绩效(P)三个核心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吸收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各流派中的理论和方法,把握住产业的实际情况,分析产业中存在的问题。虽然电子书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熟知,但关于电子书概念的探讨和界定却一直在进行,国内外关于电子书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电子书产业及电子书出版企业类型的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拟对电子书和电子书出版产业的概念及其演变进行梳理,试图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本文认为,对电子书进行研究时,不妨以整个电子书产业链的视角来审视电子书的内涵及外延,将电子书的内容、阅读软件、阅读设备同时放入研究的视野;在对电子书出版产业进行概念界定时,应该探讨围绕电子书展开的内容生产、流通传播、销售平台、阅读设备、版权保护和贸易等在内的诸多生产、服务活动;依据上述思路,将电子书内容生产企业、平台运营企业、技术提供企业、终端设备生产企业、通讯运营企业纳入电子书出版企业的研究范畴。本文在梳理电子书出版产业发展历史时,尽量将整个产业的发展放在数字出版、出版转型的大背景下来给予观照。具体做法上并不是对整个产业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做一宏观的全景扫描,而是采取了“小切口、深挖掘”的研究思路,通过选取电子书的类型及其市场分类、产业组织要素等微观研究视角,试图展现整个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的发展全貌。本文借鉴百道新出版研究院对于电子书类型的三分法;并对其各自的市场类型进行划分和梳理;选取代表性的企业案例分别对产业要素进行研究。本文以微观经济学理论、产业经济学理论以及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借助于哈佛学派经典的SCP分析范式,从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两方面分析中国电子书产业市场绩效的影响因素。具体来说,先从电子书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规模经济水平、产品差异化和进退壁垒四个市场结构因素来分析中国电子书产业的市场结构现状;接着从电子书产业的价格行为、非价格行为、非正当市场行为方面来分析我国诸多电子书企业的市场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然后从电子书出版产业的供给能力、电子书出版产业对数字出版产业贡献能力评价来对其绩效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价。我国政府对出版业的规制政策和法律还不完善,在电子书出版领域甚至出现缺失状态。本文在对机械复制时代与数字出版时代的政府规制、发达国家与我国对传统出版业的政府规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对比分析的视角审视当前我国电子书出版产业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进入、退出规制;内容审查;市场行为规制等。本文在将传统出版产业组织与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国外发达国家与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当前我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比如过于依赖电子书2.0,市场结构不均衡;产业链利益各方博弈不均衡;版权保护复杂化以及传统出版社进军电子书成本门槛高,数字化转型乏力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电子书产业组织的合理化目标模式,并从法律法规、政府规制、产业发展三个层面对优化路径提出了思考。
岳婷婷[10](2015)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留美教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847年,容闳、黄宽、黄胜三位中国少年在美国教师布朗的资助下,由香港马礼逊学校前往美国留学,掀开了中国近代留美教育的序幕。此后的百余年间,留美教育几经潮起潮落,绵延不断。近代留美生大多以潜心学习西方科技文化为己任,文化品位高、知识结构新,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产生了巨大影响。新中国成立之初,迫于当时的国际局势与中美关系,中国政府决定停止向美国派遣留学生,留美教育被迫中断。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伴随改革开放的启动与中美关系的改善,特别是邓小平做出“扩大派遣留学人员”的重要指示,留美教育得以恢复。1978年底首批公派访问学者启程赴美,标志着留美教育正式重启。改革开放以来,留美教育持续稳步发展,中国迎来了史上规模最大、领域最多、范围最广的新一轮留美热潮。伴随中美外交关系的变化与两国留学政策的演变,改革开放以来的留美教育大致经历了恢复与迅速发展(1978-1988年)、遭遇顿挫与回暖(1989-1997年)、持续发展与短暂低潮(1998-2006年)、深入发展与繁荣(2007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留美教育的发展虽偶有挫折,但总趋势是向上发展的。美国始终是中国学生首选的留学目的国,中国也逐渐成为美国国际学生的最大来源国之一。总体而言,留美教育的恢复和发展是中美两国政府与民间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留美教育恢复之初,两国间的学术联系因长期封闭而一时难以建立起来,为了解决留学生派遣渠道不畅的问题,两国政府、一批中美热心教育事业的科学家以及民间各种基金会组织,都承担起牵线搭桥的工作,发起实施了多个赴美留学项目,选送了数千名的中国学生和学者赴美深造,从而使赴美留学工作打开了局面。当代留美生的数量多、质量高、领域广。从留学规模看,1978年以来从中国大陆赴美留学的学生和学者已逾146万人,占同期中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的近一半;从留学层次看,留美生中攻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占多数,学历水平整体较高;从留学领域看,选择读科学、技术、工程、商科等专业的留美生人数最多。此外,中美两国趋向宽松的留学政策及中国国内出国留学热的持续升温,使留美生的队伍日益庞大,人员构成日益复杂,留美教育呈现出了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留学不再是少数精英群体的专利,赴美留学成为许多学生毕业时的常规选择;留美本科生人数激增,留美中学生也显着增加;留美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更加注重从自身需求和兴趣出发;留学渠道从单一的国家选拔资助,发展为自行申请、校际合作、联合培养等多种选择。总之,留美教育正朝向大众化、低龄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留美教育的持续发展、留美生人数的不断增多,二者与中美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越来越紧密。一方面,留美生为美国提供了丰富而廉价的人力和智力资源,为推动美国科技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留美生的学费和日常消费促进了所在学校及当地经济的发展,对美国经济发展贡献良多;大量留美生毕业后留在美国创新创业,成为当今美国华人华侨专业人士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提升了华裔族群在美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另一方面,数量众多的留美回国人员凭借其在各行各业的杰出表现,无可争议地成为当代海归群体中的佼佼者。他们奋战在中国教育、科技、经济、政治、文化和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之,作为沟通中美文化的桥梁和纽带,留美生已经成为推动两国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
二、首批获准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名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首批获准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名录(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析 |
1.2.1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
1.2.2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
1.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1.2.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1.2.5 信用评级模型构建 |
1.2.6 国际信用评级的垄断与霸权 |
1.2.7 对相关研究的评析 |
1.3 研究方法、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券涵义与相关理论 |
2.1 涵义界定与辨析 |
2.1.1 地方政府债务 |
2.1.2 地方政府债券 |
2.1.3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
2.1.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2.2 相关理论及评述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发行债券风险理论 |
2.2.3 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
2.2.4 信用风险理论 |
2.2.5 信用评级理论 |
2.2.6 相关理论评述 |
第3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历程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和成因 |
3.1.1 地方债务现状 |
3.1.2 地方债务演化进程和成因分析 |
3.2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及发行情况 |
3.2.1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 |
3.2.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
3.3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结 |
3.3.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3.3.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4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演进过程 |
4.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 |
4.1.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
4.1.2 两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对比分析 |
4.1.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 |
4.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与现状 |
4.2.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 |
4.2.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历程 |
4.2.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现状 |
4.3 当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市场吻合度分析 |
4.3.1 地方债务的软预算约束导致评级结果同质化 |
4.3.2 评级信息披露不充分使评级缺乏可信度 |
4.3.3 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制约了评级业务发展 |
4.3.4 评级行业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及信用评级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1.1 市政债券特征 |
5.1.2 市政债券监管制度 |
5.1.3 市政债券信用评级 |
5.1.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2 日本地方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2.1 债券特征 |
5.2.2 债券监管制度 |
5.2.3 债券信用评级 |
5.2.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3 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3.1 债券特征 |
5.3.2 债券监管制度 |
5.3.3 债券信用评级 |
5.3.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4 印度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4.1 市政债券特征 |
5.4.2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5 国际评级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分析 |
5.5.1 标准普尔公司评级方法 |
5.5.2 穆迪公司评级方法 |
5.6 国际经验总结和借鉴 |
5.6.1 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 |
5.6.2 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 |
5.6.3 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 |
5.6.4 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 |
第6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设计与应用 |
6.1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 |
6.1.1 基本原则和评估步骤 |
6.1.2 评级指标选取与样本描述 |
6.1.3 评级指标权重确认 |
6.2 评级指标得分和评级结果测算 |
6.2.1 评级指标得分处理过程 |
6.2.2 评级结果分布状况 |
6.3 信用评级结果的区域性分析 |
6.4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评价 |
6.4.1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创新 |
6.4.2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有效性分析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 |
7.2.2 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
7.2.3 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7.2.4 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 |
7.2.5 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 |
7.2.6 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 |
7.2.7 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 |
7.2.8 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A证券公司QFII客户参与两融业务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问题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问题 |
1.3.2 本文内容 |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基本思路与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A证券公司宏观环境及业务现状概况 |
2.1 A证券公司宏观环境分析——PEST分析模型 |
2.1.1 政治环境因素 |
2.1.2 经济环境因素 |
2.1.3 社会环境因素 |
2.1.4 科技环境因素 |
2.1.5 PEST分析结论 |
2.2 A证券公司概况 |
2.2.1 公司简介 |
2.2.2 公司组织结构 |
2.2.3 公司主营业务 |
2.3 A证券公司两融业务现状 |
2.3.1 证券两融业务最新趋势 |
2.3.2 公司两融业务情况简介 |
第3章 A证券公司两融业务竞争情况及问题分析 |
3.1 A证券公司两融业务资源情况分析——价值链和VRIO分析模型 |
3.1.1 波特价值链模型简介 |
3.1.2 A证券公司业务价值链分析 |
3.1.3 资源基础观VRIO模型简介 |
3.1.4 公司两融业务资源VRIO分析 |
3.2 A证券公司两融业务竞争情况分析 |
3.2.1 主要竞争对手北京Z公司 |
3.2.2 其它外资背景的证券公司 |
3.2.3 A公司两融业务分析小结 |
3.3 公司两融业务发展三个问题 |
3.3.1 两融业务客户存量增量均有限 |
3.3.2 两融业务信用资金可用总量低 |
3.3.3 两融业务人才及知识储备缓慢 |
3.4 A证券公司两融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两融业务之前一直未允许QFII参与 |
3.4.2 两融业务资金外资券商投入谨慎 |
3.4.3 两融人才在外企文化中整合困难 |
第4章 A证券公司QFII客户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方案制定 |
4.1 选择QFII特定客户群体发展业务 |
4.1.1 两融交易需求采集 |
4.1.2 客户需求动态匹配 |
4.2 增资以提升信用资金的总量上限 |
4.2.1 把握时机推动实施全资控股 |
4.2.2 循序渐进增加两融业务资金 |
4.3 促进QFII业务与两融业务人才融合 |
4.3.1 存量QFII业务人才的知识储备 |
4.3.2 增量两融业务人才的融合发展 |
4.4 整体参考方案架构 |
4.4.1 客户账户配置方案 |
4.4.2 前台交易业务流程 |
4.4.3 中后台支持结算业务 |
4.4.4 两融业务风控要点 |
第5章 A证券公司QFII客户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方案实施 |
5.1 A证券公司方案实施步骤 |
5.1.1 项目组织动员 |
5.1.2 制定流程分工 |
5.1.3 系统开发测试 |
5.1.4 客户推介上线 |
5.2 A证券公司方案实施保障 |
5.2.1 人力资源保障 |
5.2.2 资金预算保障 |
5.2.3 政策制度保障 |
5.2.4 方案可操作性检验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基本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索引 |
(4)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研究 ——以S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图 |
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整合审计的含义及基本原则 |
2.1.1 整合审计的含义和目标 |
2.1.2 整合审计的基本原则 |
2.2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共同点与区别 |
2.2.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区别 |
2.2.2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共同点 |
2.3 整合审计理论基础 |
2.3.1 深口袋理论 |
2.3.2 审计风险理论 |
2.3.3 协同效应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整合审计的发展现状分析 |
3.1 我国整合审计发展整体情况 |
3.2 我国整合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缺乏规范性文件 |
3.2.2 缺乏对整合审计的正确认识 |
3.2.3 专业胜任能力有待提高 |
3.3 Z事务所整合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Z事务所情况简介 |
3.3.2 Z事务所整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整合审计的流程构建 |
4.1 整合审计流程分析 |
4.1.1 审计范围的重合分析 |
4.1.2 整合审计流程分析 |
4.2 整合审计的流程设计 |
第五章 S公司整合审计流程运用及效果评价 |
5.1 S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2 S公司整合审计流程运用 |
5.2.1 初步业务活动 |
5.2.2 计划审计工作 |
5.2.3 风险评估 |
5.2.4 控制测试 |
5.2.5 评价控制缺陷 |
5.2.6 实质性程序 |
5.2.7 出具审计报告 |
5.3 S公司整合审计实施效果评价 |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5)战前日本美洲移民及其政策研究(1868-194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和“移民”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文章的主要架构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明治初年的海外移民事件与日本政府的应对 |
一、夏威夷“元年者”移民与日夏移民交涉 |
二、西属关岛、美国加州的日本移民 |
三、明治前期日本政府对海外移民的态度 |
第二章 夏威夷的日本移民 |
第一节 美夏合并前夏威夷的日本移民 |
一、“官约移民”制度形成的背景 |
二、“官约移民”制度的实施 |
三、“官约移民”制度的影响 |
四、过渡时期的“私约移民” |
第二节 美夏合并后的夏威夷日本移民 |
一、自由移民时期(1901—1907年) |
二、限制移民时期(1908—1924年) |
三、禁止移民时期(1925-1941年) |
第三章 美国本土和加拿大的日本移民 |
第一节 美国本土的日本移民 |
一、早期移民时期(1868—1890年) |
二、自由移民时期(1891—1907年) |
三、限制移民时期(1908—1924年) |
四、禁止移民时期(1925—1941年) |
第二节 加拿大的日本移民 |
一、早期移民时期(1877—1907年) |
二、协定移民时期Ⅰ(1908—1927年) |
三、协定移民时期Ⅱ(1928—1941年) |
第四章 巴西的日本移民 |
第一节 日本人移民巴西的历程 |
一、移民的背景分析 |
二、前期移民时期(1908—1920年) |
三、国策移民时期(1921—1941年) |
第二节 日本移民的人口结构特点和农业经营状况 |
一、日本移民的人口结构特点 |
二、日本移民的农业经营状况 |
第五章 海外移民思想 |
第一节 日本的人口问题与海外移民思想 |
一、日本人口增长概况 |
二、东乡实与大场实治的人口论 |
三、大隈重信的“日本人种优越论” |
第二节 日俄战争前日本的海外移民思想 |
一、德川幕府末期的国防论、开国论及海外膨胀论 |
二、日俄战争前日本的海外移民思想 |
第三节 日俄战争后日本的美洲移民思想 |
一、大河平隆光的移民论 |
二、永田稠的移民论 |
第六章 移民立法 |
第一节 《移民保护法》 |
一、《移民保护法》出台背景 |
二、《移民保护法》的内容及特点 |
第二节 《海外移住组合法》 |
一、《海外移住组合法》出台的背景 |
二、《海外移住组合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
第七章 移民机构 |
第一节 中央行政官厅 |
一、外务省 |
二、拓务省 |
第二节 民间移民公司 |
一、移民公司的出现 |
二、移民公司发展的时期划分 |
三、移民公司的业务内容及历史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三、对国内外高新区法治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 |
一、论文的结构和研究方法 |
二、论文创新 |
第一章 区域法治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与概念探析 |
一、“地方法治”或“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 |
二、“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探析 |
第二节 区域法治研究的基本框架 |
一、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 |
二、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 |
第二章 高新区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 |
第一节 区域法治动力及动力机制的一般理论 |
一、地方法治竞争理论及其局限性 |
二、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 |
三、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借鉴 |
第二节 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一、科技是高新区聚集经济的发展动力 |
二、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 |
第三章 高新区法治的立法建构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历史检视 |
一、国家高新区发展历程及政策、立法变迁 |
二、高新区立法的现实检讨 |
三、我国高新区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的域外经验 |
一、域外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方面的立法实践 |
二、域外立法实践对我国高新区立法的启示 |
第四章 高新区的行政法治 |
第一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执法 |
第三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促进型行政 |
第五章 高新区法治的理论反思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部门法属性 |
一、区域立法的概念评判 |
二、高新区地方立法的部门法定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与“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 |
一、“先行先试”立法模式的界定 |
二、法治试验的功能及其完善 |
第三节 高新区立法的复制与推广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价值探寻:比较法学的视角 |
三、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基本功能:比较方法的转向 |
四、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步骤设计:功能比较的运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7)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综述 |
三、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失信构成论 |
第一节 信用本质论 |
一、信用的内涵及其属性 |
二、信用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价值 |
三、信用法治理念 |
第二节 失信界定 |
一、失信的内涵及其特征 |
二、失信行为的内涵及其类型 |
三、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 |
四、失信行为的法律界定 |
第三节 失信归责说 |
一、失信归责主要理论 |
二、失信归责原则 |
三、失信责任形式 |
四、失信责任豁免 |
第二章 失信惩戒理论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权 |
一、信用起源论 |
二、惩戒权的缘起 |
三、惩戒权的法律特征 |
四、失信惩戒极限 |
第二节 失信惩戒的价值认知 |
一、失信惩戒的价值核心 |
二、失信惩戒的目的 |
三、失信惩戒的法律功能 |
第三节 失信惩戒原则 |
一、必惩原则 |
二、受惩原则 |
三、联惩原则 |
四、显惩原则 |
第三章 失信惩戒实体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情形 |
一、违法行为情形 |
二、违约行为情形 |
三、违反行规行为情形 |
四、违反公德行为情形 |
五、悖逆社会行为情形 |
第二节 失信惩戒措施 |
一、失信信息公示制度 |
二、失信黑名单制度 |
三、失信触发反馈机制 |
第三节 失信联网惩戒 |
一、失信联网报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失信联网惩戒机制 |
第四章 失信惩戒程序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惩戒模式 |
一、自律惩戒模式 |
二、行政性惩戒模式 |
三、市场性惩戒模式 |
四、社会性惩戒模式 |
五、互联网式惩戒模式 |
第二节 失信惩戒适用对象和条件 |
一、失信惩戒适用对象 |
二、失信惩戒适用条件 |
第三节 失信惩戒适用程序规则和保障措施 |
一、失信惩戒适用程序规则 |
二、失信惩戒程序适用保障措施 |
第五章 失信惩戒救济的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失信人自我救济 |
一、失信人自我救济权 |
二、失信人自我救济的方式 |
三、失信人自我救济的困境 |
第二节 失信惩戒的异议程序 |
一、失信惩戒的异议人种类 |
二、失信惩戒的异议范围和受理 |
三、失信惩戒的异议处理 |
第三节 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 |
一、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理念 |
二、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程序属性 |
三、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效力 |
第四节 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 |
一、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情形 |
二、失信惩戒措施的解除条件 |
三、失信惩戒措施解除的程序及效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硕士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 |
一、第三方支付的基本含义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基本含义 |
第二节 第三方跨境支付的运作流程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的运作流程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运作流程 |
第三节 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划分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关系 |
第二章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关于第三方跨境支付监管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两个基本文件 |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 |
第二节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主要内容 |
一、监管模式 |
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三、市场准入 |
四、备付金管理 |
五、反洗钱监管 |
六、客户权益保护 |
七、真实性审核 |
第三节 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监管协调性问题 |
二、“网络支付”含义不够明确 |
三、市场准入存在的问题 |
四、备付金监管与网联模式共同作用问题 |
五、第三方跨境支付中“客户”与“消费者”含义存在区别 |
六、第三方跨境支付交易真实性审核风险 |
第三章 欧美国家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欧盟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 |
一、监管模式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二、市场准入 |
三、客户备付金监管 |
四、客户权益保护 |
五、反洗钱监管 |
第二节 美国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 |
一、监管模式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 |
二、市场准入 |
三、客户备付金监管 |
四、客户权益保护 |
五、反洗钱监管 |
第三节 欧美国家的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
一、监管者间关系的协调 |
二、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健全 |
三、客户权益保护的加强 |
四、国际监管合作的开展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第三方跨境支付法律监管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第三方跨境支付的监管模式 |
第二节 提高立法层级,明确相关用语 |
第三节 完善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一、跨境支付的正式许可与内外同步开放 |
二、考虑降低市场准入条件 |
三、健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
第四节 央行与网联合理发挥各自作用 |
一、对《网联通知》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 |
二、央行遵从民商事规则 |
三、进行制度构建防止网联垄断 |
第五节 加强真实性审核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表现强劲,引起学界持续关注 |
1.1.2 出版产业组织的宏观变迁及微观调适 |
1.1.3 产业组织理论对于电子书出版产业研究的适用性 |
1.1.4 SCP框架分析的确定 |
1.2 概念界定 |
1.2.1 电子书的概念界定 |
1.2.2 电子书出版产业的概念界定 |
1.2.3 电子书出版企业的概念界定 |
1.2.4 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的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有关电子书出版产业的研究 |
1.3.2 出版业及其产业组织的研究 |
1.3.3 总结 |
1.4 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结构安排 |
1.5.3 研究方法 |
1.5.4 创新点和研究难点 |
1.6 与本文相关的理论 |
1.6.1 产业组织理论主要内容 |
1.6.2 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 |
1.6.3 产业组织理论在国内的现状 |
第二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2.1 电子书的三种类型及其市场 |
2.1.1 电子书1.0及其市场 |
2.1.2 电子书2.0及其市场 |
2.1.3 电子书3.0及其市场 |
2.1.4 三种类型电子书的关系及比较 |
2.2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要素状况及相关企业案例分析 |
2.2.1 内容生产一—以中国出版集团及盛大文学为例 |
2.2.2 平台分销——以当当网为例 |
2.2.3 终端生产——以汉王科技为例 |
2.2.4 技术服务——以北大方正为例 |
第三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
3.1 市场界定 |
3.2 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 |
3.2.1 市场份额 |
3.2.2 市场集中度 |
3.2.3 产品差异化 |
3.2.4 进入、退出壁垒 |
3.3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结构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3.3.1 中国电子书出版企业的生产集中度与规模分析 |
3.3.2 中国电子书市场产品的差异化 |
3.3.3 电子书出版产业的进入、退出壁垒 |
3.3.4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行为分析 |
4.1 电子书出版企业的市场价格行为 |
4.1.1 市场竞争现状 |
4.1.2 电子书定价特点及模式 |
4.1.3 电子书定价的具体方法 |
4.2 电子书出版产业的市场非价格行为 |
4.2.1 促销行为 |
4.2.2 新技术研发领域 |
4.2.3 新产品开发领域 |
4.3 电子书出版产业的非正当市场行为 |
4.3.1 恶性竞争 |
4.3.2 电子书号管理混乱 |
4.3.3 电子书格式标准混乱 |
4.3.4 产业链各方利益博弈不均衡 |
4.3.5 版权保护复杂化 |
第五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绩效分析 |
5.1 市场绩效的定义、构成及衡量指标 |
5.1.1 市场绩效的定义及构成 |
5.1.2 市场绩效的衡量指标 |
5.2 市场绩效的评价准则 |
5.2.1 产业的技术效率 |
5.2.2 产业的分配效率 |
5.2.3 产品绩效 |
5.2.4 产业的技术进步程度 |
5.3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市场绩效的评价与讨论 |
5.3.1 供给绩效评价 |
5.3.2 电子书出版产业对数字出版产业贡献能力评价 |
第六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的政府规制分析 |
6.1 政府规制电子书出版产业的理论依据 |
6.1.1 机械复制时代的出版自由与政府规制 |
6.1.2 数字出版时代的出版自由与政府规制 |
6.1.3 政府对出版业的规制属于社会性规制 |
6.2 传统出版业政府规制的历史与经验 |
6.2.1 发达国家政府对传统出版业规制的特点与经验 |
6.2.2 我国政府对传统出版业规制的现状及特征 |
6.3 政府关于电子书出版产业规制的法律法规 |
6.4 我国电子书出版产业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 |
6.4.1 进入退出规制 |
6.4.2 内容审查 |
6.4.3 电子书出版市场行为规制 |
第七章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合理化:目标和优化路径分析 |
7.1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合理化目标模式 |
7.1.1 市场结构合理化目标 |
7.1.2 市场行为合理化目标 |
7.1.3 市场绩效合理化目标 |
7.2 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发展的优化路径 |
7.2.1 法律法规层面 |
7.2.2 政府规制层面 |
7.2.3 产业发展层面 |
第八章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不足之处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留美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回声——改革开放之前的留美教育概述 |
一、近代留美教育发展概况(1847-1949) |
二、近代留美教育和留美生的特点 |
三、建国初期的归国留美生与留美教育的中断 |
第三章 复兴——改革开放以后留美教育的重启 |
第一节 留美教育恢复的动因 |
一、大时代背景:中美关系的改善与中美建交 |
二、中国决定恢复派遣留美生的内驱力 |
三、美国愿意接纳中国留学生的内驱力 |
第二节 留美教育恢复的过程 |
一、邓小平关于留学问题的若干重要指示 |
二、扩大派遣留学人员政策的出台 |
三、中美会谈与两国教育交流文件的签署 |
第三节 首批公派留美人员的派遣及意义 |
一、选派过程 |
二、留学实践 |
三、历史影响 |
第四章 轨迹——留学政策与留美教育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出国留学政策沿革 |
一、1978-1985 年:恢复与起步阶段 |
二、1986-1991 年:调整与完善阶段 |
三、1992 年至今:规范与加速发展阶段 |
第二节 赴美留学相关政策的变革与发展 |
一、在华举办“赴美留学考试”政策及其实施 |
二、美国留学政策演变及其对留美教育的影响 |
第三节 新时期留美教育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
一、1978-1988 年:恢复与快速发展时期 |
二、1989-1997 年:遭遇顿挫与回暖时期 |
三、1998-2006 年:持续发展与短暂低潮 |
四、2007 年至今:深入发展与繁荣时期 |
第五章 拓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项目留学 |
第一节 政府留学项目——富布赖特项目的恢复 |
第二节 学科留学项目 |
一、中美联合招考物理研究生项目(CUSPEA) |
二、中美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联合招生项目(CUSBEA) |
三、中美化学研究生项目(CGP) |
四、数学与经济学留学项目 |
五、学科留学项目的影响 |
第三节 基金留学项目 |
一、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留美项目 |
二、包兆龙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 |
第六章 数据——留美学人的规模与结构之分析 |
第一节 留美学人的规模 |
一、中方关于留美人数的记录 |
二、美方关于留美人数的记录 |
第二节 留美学人的内部构成 |
一、留学性质 |
二、经费财源 |
三、个人情况——性别、年龄、来源城市、婚姻状况 |
第三节 留美学人的文化结构 |
一、研习科系 |
二、留学层次与学术水平 |
三、地域分布 |
第四节 精英群体—留美博士 |
一、规模 |
二、内部构成 |
三、毕业去向 |
第七章 调适——跨文化留学实践的酸甜苦辣咸 |
第一节 最初的美国印象 |
第二节 文化碰撞下的留学实践 |
一、语言关 |
二、生活关 |
三、学业关 |
四、社交关 |
五、情感关 |
第八章 抉择——新时期留美学人的滞留与回归 |
第一节 田园将芜胡不归? |
一、留美人员的滞留概况 |
二、滞留原因及影响分析 |
第二节 异邦之龙——从留学生到新移民 |
一、以留美学人为主的专业团体 |
二、风云人物——海外留美学子杰出代表 |
第三节 留学回国政策与归国留美生 |
一、1978 年后留学归国政策的建立与完善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概况 |
三、留美回国人员对国内环境的认知与适应情况调查分析 |
第九章 互动——留美归国学人与当代中国发展 |
第一节 留美学人与中国高等教育 |
一、高等院校的归国留美学人概况 |
二、留美学人与高校发展 |
三、留美学人与大学管理 |
第二节 留美学人与中国科技 |
一、留美学人的科技创业 |
二、留美学人的科技角色 |
三、留美精英与两院院士 |
第三节 留美学人与创业中国 |
一、漫漫归国创业路 |
二、创业园中的留美学人 |
三、留美学人归国创业的评价 |
第四节 留美学人与人文社会科学 |
一、部分优秀留美学人分析 |
二、留美学人的角色定位——部分学科统计 |
三、留美学人与当代艺术 |
结论 |
附录A |
附录B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首批获准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名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创新资本双因素与科创板IPO财务造假研究 ——基于A公司上市失败案例[D]. 刘衍君. 北京交通大学, 2021
- [2]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D]. 许鹏. 吉林大学, 2021(01)
- [3]A证券公司QFII客户参与两融业务方案研究[D]. 张剑.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04)
- [4]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研究 ——以S公司为例[D]. 傅晓宇. 西安石油大学, 2020(04)
- [5]战前日本美洲移民及其政策研究(1868-1941)[D]. 吴占军.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D]. 邹鑫. 武汉大学, 2019(06)
- [7]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研究[D]. 刘云亮.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法律监管研究[D]. 梁莺.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9]中国电子书出版产业组织研究[D]. 郭晶. 南京大学, 2015(01)
- [10]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留美教育研究[D]. 岳婷婷. 南开大学,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