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论文文献综述)
张诗雨[1](2021)在《我国信托财产课税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纳税主体为切入点》文中研究指明
魏弘,薛鹏飞[2](2017)在《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文中研究指明财产课税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历史,曾经也是我国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随着我国的税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财产税的主体地位已经逐渐被增值税和所得税取代,但是在分配收入公平、征收地方税款以及调节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着无法代替的作用,所以我国对于财产课税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明确掌握了财产课税制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和分类,并发现了现行财产课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上的税制经验和我国的经济形势,提出了一些完善改革的措施。
胡绍雨[3](2015)在《国外财产税制的比较分析与税制经验启示——基于美、英、日的税制实践考察》文中研究说明财产税作为现代税制三大课税体系之一,其对筹集地方收入、公平财富分配等方面,仍具有其他税系无法替代的作用。本文从财产税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美国、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外典型国家财产税的介绍和比较分析,提炼出国外财产税制的基本特征和不同特征,从而对我国的财产税制建设汲取有益的经验。
张欣[4](2011)在《我国财产税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财产税是依据财产价值或数量对财产所有者、占有者或使用者所占有或属其支配的应税财产进行课征的一种税,属于直接税。根据不同的标准财产税可以有多种分类,而税收实践中对财产课征主要集中于房屋税、土地税、地价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税、流动资产税、财产净值税、遗产税、赠与税和契税等税种。财产税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曾经是各国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财产税有着税源稳定、税收充足、量能负担等优点,当然,也存在登记与评估易失公允、税收弹性较差等缺陷。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财产税制度在改革与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优化,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调节居民贫富差距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经济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财产所得和财产积累也不断增加,财产税逐渐显示出落后于经济发展形势的诸多缺陷:免征范围过大、多税重复征收、立法滞后、为地方筹集财政收入能力低等问题日益突出,无论是税制设计还是征收管理都亟待改进。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从财产税一般性理论着手,阐述财产税制的概念特征、理论依据及优缺点并系统的梳理我国财产税历史,通过大量的数据和事实分析我国财产税现状以找出其中存在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财产课税体系提出政策建议。论文充分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参考最新政策条例与我国国情系统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财产税改革思路:“调整和完善现有税种为主,开征新税种为辅”,相信会对我国财产税税制改革和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王维庆[5](2010)在《财产税征管困境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问题研究 ——以连云港市为例》文中认为1994年我国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尽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对财产税的改革仍相对滞后,财产课税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研究以管理学、行政学和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综合分析、比较分析、税收管理体制分析方法,对分税制后地方税收特别是财产税在地方财政中的作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发现:基层政府没有相应的财力保障,缺乏主体税种,致使连云港市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有所下降,也导致市(县)级财政预算不完整。从财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地方政府需要稳定的财政来源两者之间的比较,可以明白地看到财产税对地方财政的积极作用及地方政府也会抱着“既拣西瓜也不丢了芝麻”的态度,希望通过财产税的增收来增强地方财力,并从多方面提出中国财税改革有效的途径。本文通过分析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中的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问题,从政策方面提出了如下建议:重构我国的财产税制,解决目前财产税征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改革完善部分财产税种,科学设置新的财产税,充分发挥财产税的作用以稳定地方财政收入。
罗东秋[6](2010)在《物业税与城市发展资金来源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外部性,这决定了其由政府提供的必要性。所有城市居民一般都可以均等地得到当地公共产品的潜在利益和自愿支付其应负担的成本——纳税。物业税收入主要用于提供城市公共产品,应成为城市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为顺利推进物业税改革,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财产评估体系;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广泛宣传。
姜波,顾彬[7](2010)在《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文中指出前些年我国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尽管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对财产税这方面的改革则相对滞后,相关课税制度还很不完善,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阐明了财产税的含义、特征和地位、作用,分析了目前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建立我国以物业税为主的全新的财产税体系。
李常先[8](2009)在《中国大陆应否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探讨 ——根据台湾经验》文中提出中国大陆基于政府财政收入及降低社会贫富差距之需要,于2004年即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对于遗产税的课征似乎有着箭在弦上之势。然而随着香港于2006年率先取消遗产税,新加坡亦于2007年随后跟进,美国在2010年也要将遗产税率降为0,在担心违反国际潮流及国内资金外流等因素下,若要课征遗产税,似乎存在着投鼠忌器的顾虑。本研究是以《中国大陆应否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探讨——根据台湾经验》作为研究题目,先探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西兰及香港遗产税演变经过及相关文献,并整合大陆官方、学者及民间对于课征遗产税的意见,再透过台湾之经验给予大陆课征遗产税实务论证之基础外,更从台湾行政、立法及利益团体(有钱人)三者角力拔河的过程作为切入点,以给予大陆未来若执行遗产税政策的前车之鉴。本研究认为:1.中国改革开放30年,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贫富差距过大问题,若不速谋解决之道,恐怕会对社会投入不安的因子,而其最佳解决方案,只有透过征收高度累进税率的—遗产赠与税。2.由于遗产赠与税是针对财富在一个层级以上的有钱人生前赠与或死后继承所课征的税捐。在中国人所属的东方社会里,“钱”与“权”的关系,往往是一体的两面,密切的难以分割。要对有钱的富有者课征遗产税,似乎存在着与虎谋皮的高困难度。而由台湾过去遗产赠与税法的立法过程观之,唯有在这些富有者对于立法过程缺乏“过大”影响力的时空背景下,才能定出较为妥适的法令。3.中国大陆若实施遗产赠与税,并且想在反致租税筹划上有所着墨,首先要尽量减少租税优惠并完善相关法令之配套,以减少投机者搭顺风车的机会。其次,要在稽征成本与税收之间,取得预期的均衡点,若立法旨意要以社会正义为出发点,则可考虑增加稽征成本的投入;若立法旨意是以财政收入为主要考虑,则可将稽征成本的比率降低。
孙雅[9](2008)在《关于我国财产税制重构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深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出现社会财富分布悬殊的情况,贫富差距扩大,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安定。现在,我国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就是要更多地关注公平原则,同时兼顾效率原则。财产税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在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所得税和商品税不具备的功能和特点,因此和谐发展观的实施客观上就要求政府对财产税制度进行改革,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发展目标。而目前我国的财产税改革仍然十分滞后,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的财产税制度,财产税改革问题也越来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本文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回顾国内外财产税制的发展历史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财产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全面系统地研究现阶段如何重构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税制度问题,并对物业税和遗产与赠与税的开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万海蓉[10](2006)在《财产税制理论与征管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世界发达国家的财产税体系渐趋完善,财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税收的主体税种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我国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及传统观念的束缚,现行财产税制出现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成为建立和健全我国财产税体系的开端,但从理论上和实施层面上都需要进一步界定和细化。本文从我国财产税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出发,通过对国外财产税体系的描述,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国情基础上,就改进和完善我国财产税制进行了理论及征管实践研究,主张以物业税为主导,合理归并财产税收体系中的现有税种,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同时提升财产税收的立法层次并适度分权,建立完善财产评估制度等配套措施,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财政职能和公平财富的职能。
二、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2)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一、财产课税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影响 |
二、财产课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一) 财产课税的税种较少 |
(二) 两套财产税制共存, 无法体现市场的公平 |
(三) 财产课税收入较少, 无法体现财产课税的主体地位 |
(四) 计税依据不合理 |
三、对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完善措施 |
(一) 扩大财产课税的征税范围 |
(二) 明确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 |
(三) 统一对内对外的财产税制, 促进公平 |
(四) 征收遗产税与赠予税, 调节收入公平 |
(五) 建立健全的房地产税征收体系 |
四、结束语 |
(3)国外财产税制的比较分析与税制经验启示——基于美、英、日的税制实践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国外典型国家的财产税制概况 |
(一) 美国的财产税制 |
(二) 英国的财产税制 |
(三) 日本的财产税制 |
二、国外财产税制的比较分析 |
(一) 国外财产税制的基本特征 |
1. 财产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不再处于主体地位, 但仍是一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2. 财产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 |
3. 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和配套制度相对成熟。 |
(二) 国外财产税制的不同特征 |
1. 财产税体系 |
2. 财产税地位 |
3. 财产税类型 |
4. 财产税税制要素 |
(三) 国外财产税制的经验启示 |
1. 税种设置相对稳定, 覆盖面广。 |
2. 征税范围相对广泛, 且主要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 |
3. 普遍建立以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为核心的税基体系, 并建立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以达到公平税负、税款充分征收的目的。 |
4. 税率设计多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5. 重视财产税征收管理。 |
三、我国财产税制的现状反思与改革思路 |
(一) 我国财产税制的现状反思 |
(二) 我国财产税制的改革思路 |
(4)我国财产税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本课题选题背景 |
1.1.2 本课题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2章 财产税一般理论解析 |
2.1 财产税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
2.1.1 财产税的概念 |
2.1.2 财产税的特征 |
2.1.3 财产税的分类 |
2.2 财产税征收的理论依据 |
2.2.1 社会公平说 |
2.2.2 保证效率说 |
2.2.3 利益交换说 |
2.2.4 能力说 |
2.2.5 财政收入说 |
2.3 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 |
2.3.1 改良资本价值 |
2.3.2 未改良资本价值 |
2.3.3 年度租金收益 |
2.3.4 物理特征 |
2.4 财产的估价方法 |
2.4.1 现行市场价格法 |
2.4.2 收益现值法 |
2.4.3 重置成本法 |
2.5 财产税的优点与局限性 |
2.5.1 财产税的优点 |
2.5.2 财产税的局限性 |
第3章 我国财产税历史沿革、现状和主要问题 |
3.1 我国财产税的历史沿革 |
3.1.1 我国古代的财产税 |
3.1.2 我国近现代的财产税 |
3.2 我国现行财产税运行现状 |
3.2.1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概况 |
3.2.2 我国现行财产税地位、特征分析 |
3.3 我国现行财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税制体系和税制设计不合理 |
3.3.2 立法和征管机制不完善 |
第4章 国外财产税制度经验给我们的启示与借鉴 |
4.1 部分国家财产税制度经验 |
4.1.1 美国财产税制度概况 |
4.1.2 英国财产税制度概况 |
4.1.3 日本财产税制度概况 |
4.1.4 德国财产税制度概况 |
4.2 国外财产税制度给我们的启示与借鉴 |
4.2.1 合理的税种税率设置、符合市场价值的计税依据和覆盖城乡的征收范围 |
4.2.2 科学有效的财产登记、评估系统 |
4.2.3 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税权并且是主要收入来源 |
4.2.4 严格的立法和成熟的配套制度 |
第5章 我国财产税制度的改革建议 |
5.1 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整体思路 |
5.1.1 完善税制体系,科学设计税制 |
5.1.2 完善财产税立法和征管机制 |
5.2 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具体对策 |
5.2.1 改革和完善房、地产税 |
5.2.2 优化土地增值税制度 |
5.2.3 调整契税和车船税 |
5.2.4 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财产税征管困境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问题研究 ——以连云港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依据和背景 |
1.1.2 研究的主要目的 |
1.1.3 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际应用价值 |
1.2 文献综述 |
1.3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 主要内容框架 |
2 财产税的一般理论分析及发展状况 |
2.1 财产税的主要理论 |
2.1.1 我国传统理论上的财产税及其演变 |
2.1.2 国外对财产税的税基理论研究 |
2.2 国内外财产税的现状、发展动态 |
2.2.1 我国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2.2.2 国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2.2.3 对国内外财产税理论发展的综合认识 |
2.2.4 我国财产税的课税对象 |
2.2.5 我国财产税的发展状况 |
3 财产税与地方财政的相互关系分析 |
3.1 财产税在各国税制体系中的总体定位 |
3.1.1 国内定位及趋势 |
3.1.2 国外定位及特点 |
3.1.3 国内外对财产税征管的异同点 |
3.2 财产税的征收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互影响 |
3.2.1 从财政隶属关系分析 |
3.2.2 从管理权限分析 |
3.2.3 从征管手段分析 |
3.2.4 从税收体系分析 |
3.2.5 国内应如何对税源实施严格监控以服务地方经济 |
3.2.6 国外重视财政分配关系的先进方法 |
3.2.7 财产税与地方财政收入互动关系概括 |
4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的概况 |
4.1 连云港市财产税及其征管的概况 |
4.2 连云港市财产税及其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实际影响 |
4.2.1 连云港市财产税收入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 |
4.2.2 连云港市地方经济发展对财产税征管提出的要求 |
4.2.3 连云港市经济发展对财产税征管所提出的现实要求 |
4.2.4 当前连云港市经济社会有关财产税征管中的热点 |
5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
5.1 现行财产税制下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的困境 |
5.2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典型案例 |
5.2.1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几个典型案例 |
5.2.2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典型案例的若干剖析 |
5.2.3 基于典型案例对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反映问题的综合认识 |
5.3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制度与管理分析 |
5.3.1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制度分析 |
5.3.2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管理分析 |
5.3.3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制度与管理问题分析 |
5.4 连云港市财产税征管困境的主要社会问题分析 |
6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的途径 |
6.1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途径的分析原理与方法 |
6.1.1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途径的分析原理 |
6.1.2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途径的分析方法 |
6.2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问题的具体途径分析 |
6.2.1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的一般路径选择 |
6.2.2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条件下稳定财政收入的一般路径选择 |
6.2.3 解决财产税收征管困境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途径的综合选择 |
7 基于连云港市案例研究的综合认识及若干政策建议 |
7.1 对连云港市案例研究的综合认识 |
7.1.1 对连云港市典型案例反映的财产税与地方财政收入关系的进一步思考 |
7.1.2 现代财产税收征管理论视角下的再思考 |
7.2 若干政策建议 |
8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物业税与城市发展资金来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物业税:城市公共产品投资的主要来源 |
(一) 各国财产课税简况 |
(二) 物业税是各国城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
(三) 我国财产课税现状 |
1.税制改革相对滞后。 |
2.计算方式不统一。 |
3.税基偏窄。 |
4.计税依据不合理。 |
5.收入比重偏低。 |
三、我国开征物业税的设想 |
(一) 我国物业税提出的背景 |
(二) 有关物业税制度的设计 |
1.统一税制。 |
2.扩大税基。 |
3.优化计税依据。 |
4.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
5.完善房产估价制度。 |
6.加强征收管理。 |
四、简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
2.完善财产评估体系。 |
3.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
4. 开展业务培训, 进行广泛宣传。 |
(7)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一、财产税的含义和特征 |
1. 财产税收入比重较低, 不能使其功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
2. 财产课税制度设计的不规范、计税依据及税额标准设计不科学。 |
3. 征税范围较小, 税基较窄。 |
4. 税制改革相对滞后, 与当前经济的发展相对脱节。 |
5. 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 |
二、财产税的地位和作用 |
三、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 |
1. 财产税制结构混乱, 主体税种不突出, 税种既有重叠又有缺位。 |
2. 我国现行财产税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 |
3. 计税依据多种多样, 但经济效率水平较低, 课征方法不合理。 |
4.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过滥, 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 |
5. 地租、税收、政府收费分配结构不合理。 |
6. 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过大, 财产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 |
四、改革我国财产税制度的设想 |
1. 财产税制度改革的目标。 |
2. 新的财产课税体系。 |
3. 将地租和政府收费转化为物业税。 |
(8)中国大陆应否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探讨 ——根据台湾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1. |
研究概论 1.1 |
选题背景 1.2 |
研究动机 1.3 |
研究目的 1.4 |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1.5 |
研究创新与限制 1.6 |
研究流程与论文结构 2. |
遗产税相关理论研究 2.1 |
遗产税课征的理论基础 2.2 |
遗赠税制度实施之相关分析与研究 2.3 |
遗产赠与税的经济理论与经济效应分析 3. |
全世界已课征遗产税国家(地区)之现状分析 3.1 |
全世界遗产税制度之概况 3.2 |
美国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3.3 |
英国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3.4 |
德国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3.5 |
日本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3.6 |
新西兰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3.7 |
香港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情况 4. |
台湾课征遗产赠与税之现状分析 4.1 |
台湾遗产赠与税之沿革 4.2 |
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的制定 4.3 |
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的修订—1981年 4.4 |
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的修订—2009年 4.5 |
本章结论 5. |
中国大陆遗产税课征与否之现状探讨 5.1 |
中国大陆官方对遗赠税的立场 5.2 |
赞成者的看法 5.3 |
反对者的看法 5.4 |
本章结论 6. |
台湾遗产赠与税之存废问题探讨整理分析 6.1 |
造成台湾遗赠税存废争议的缘由 6.2 |
废除(或大幅调降)遗赠税与否之多面向分析 6.3 |
台湾遗赠税制执行效益评估 7. |
综合结论及对大陆实施遗赠税的建议 7.1 |
综合结论 7.2 |
对大陆实施遗赠税的建议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
(9)关于我国财产税制重构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序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财产税的一般理论分析 |
一、财产的定义及分类 |
二、财产税及其分类 |
三、财产税的理论依据 |
四、财产税的功能 |
五、财产税的历史沿革 |
第三章 我国财产税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现行财产税制概况 |
二、我国主要财产税收入及结构分析 |
三、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国外财产税制的比较分析 |
一、国外财产税制概况 |
二、国外财产税制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三、国外财产税的借鉴意义 |
第五章 现阶段我国财产税制的重构 |
一、重构我国财产税制的总体思路 |
二、物业税开征问题研究 |
三、遗产与赠与税开征问题研究 |
四、相关配套措施改进的问题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硕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详细摘要 |
(10)财产税制理论与征管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财产课税概述 |
1.1 财产课税的历史 |
1.1.1 世界各国财产课税的历史 |
1.1.2 我国财产课税的历史 |
1.1.3 财产课税的历史总结 |
1.2 财产税及其分类 |
1.2.1 财产税的定义 |
1.2.2 财产税的分类 |
1.3 财产税性质 |
1.4 论文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2章 财产课税理论综述 |
2.1 财产课税的主要理论依据 |
2.1.1 理论依据 |
2.1.2 设置原则 |
2.2 财产课税认识的不同观点 |
2.2.1 赞同对财产课税的观点 |
2.2.2 反对课征财产税的观点 |
2.3 财产课税作用效果的比较 |
2.3.1 财政收入作用实际效果 |
2.3.2 公平财富作用实际效果 |
2.3.3 资源配置作用实际效果 |
第3章 我国财产税制分析 |
3.1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的现状 |
3.1.1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的发展历程 |
3.1.2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的现状及特点 |
3.2 我国现行财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从税收的效率原则来看 |
3.2.2 从税收的公平原则来看 |
3.2.3 从税收的财政原则来看 |
3.3 我国财产税制现存问题的成因 |
第4章 国外财产税制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财产税收体系概况 |
4.1.1 房地产税概况 |
4.1.2 遗产税与赠与税概况 |
4.1.3 车船税概况 |
4.1.4 财产评估体系概况 |
4.2 国外财产税制的经验 |
第5章 完善我国财产税制政策研究 |
5.1 借鉴国际经验的国情原则 |
5.2 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理论研究 |
5.2.1 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
5.2.2 开征物业税要解决的问题 |
5.2.3 我国物业税的立法模式 |
5.2.4 开征部分动产税 |
5.3 改进我国财产税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
5.3.1 财产税制各税种的具体改进办法 |
5.3.2 相关配套措施的具体改进办法 |
5.4 开征物业税引出的一些问题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四、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信托财产课税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纳税主体为切入点[D]. 张诗雨.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2]重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J]. 魏弘,薛鹏飞. 财会学习, 2017(21)
- [3]国外财产税制的比较分析与税制经验启示——基于美、英、日的税制实践考察[J]. 胡绍雨.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03)
- [4]我国财产税制改革研究[D]. 张欣. 天津财经大学, 2011(10)
- [5]财产税征管困境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问题研究 ——以连云港市为例[D]. 王维庆. 南京理工大学, 2010(02)
- [6]物业税与城市发展资金来源研究[J]. 罗东秋. 经济体制改革, 2010(04)
- [7]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J]. 姜波,顾彬. 理论界, 2010(03)
- [8]中国大陆应否课征遗产赠与税之探讨 ——根据台湾经验[D]. 李常先. 暨南大学, 2009(02)
- [9]关于我国财产税制重构的研究[D]. 孙雅. 苏州大学, 2008(11)
- [10]财产税制理论与征管实践研究[D]. 万海蓉. 吉林大学,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