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00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论文文献综述)
杨楠[1](2021)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权力监督作为权力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和关键维度。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长期执政的唯一执政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必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与完善的关键举措与核心环节。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在传承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与吸收外来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探索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厘清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解析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并在巡视制度的百年探索中把握变迁特征、挖掘变迁经验,从而探索符合中国政治实际且与中国政治基因相匹配的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巡视制度发展路径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学人的重要使命。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研究仍存在较多不足与研究空间,因而围绕此问题开展深入地探讨尤为必要。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认识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典逻辑,重点回答巡视制度变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如何办”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事实与基本逻辑。概念界定是学术研究的起点,也是明晰话语内涵、厘定论述边界、展开学术论争的基本前提。只有在清晰厘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明确地划分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对变迁动因、变迁特征以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通过对制度、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此外,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研究着重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从而借鉴相关政治学理论开展研究。准确划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阶段,清晰描述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是解析变迁动因、归纳变迁特征的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巡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制度面貌。具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28年制度的生成,1931年制度的更新以及1934年以后制度的逐渐衰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在1955年得到了初步探索,但在1957年以后便日渐停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经历了1996年的制度重建、2004年的制度完善与2009年的制度健全三个主要历程。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也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主要经历了2015年的制度创新和2017年的制度优化两个阶段。在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后,探究历次关键性变迁的动力因素尤为重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生成不仅深受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特派员制度的影响,更与应对当时党组织困境密切相关。巡视制度的更新既与当时党组织的外部困境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关,还与党内巡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紧密相连。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可以被视为巡视制度逐渐衰微的关键节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饶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巡视制度的变迁。而1957年进行的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变化又成为巡视制度日渐停滞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与监督观念为巡视制度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观念支持,而1989年的政治风波则加速了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建进程。此外,重建巡视制度也是中共中央为切实解决党内中高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腐败与作风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此后,巡视制度历经完善与健全,不仅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决策部署有关,也是中共中央为解决巡视实践困境并将有效的实践经验加以制度化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在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中,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则是关键因素。此外,与巡视制度相关的其他党内法规变革也要求巡视制度进行相应匹配衔接。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是巡视制度优化的直接因素,党内存在的政治纪律不强、政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则是巡视制度优化的深层动因。在对巡视制度变迁主要历程与动力因素进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总体视角把握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对审视巡视制度变迁全貌与探寻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都具有重要价值。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功能聚焦性和方式多重性是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具体而言,从制度结构来看,主要表现为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从制度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两方面特征;从变迁方式来看,主要呈现渐进性、外生性与合意性特征。如何从制度变迁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从而以史为鉴、趋利避害、启迪后人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重要环节。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以及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是未来巡视制度变迁的重要驱动路径,而积极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则是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从而推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更加成熟完备、协同高效。
张玉玲[2](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李泳思[3](2020)在《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秘书学、公文学、应用文体学等相关理论作为参照或支撑,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网、外交部、统计局、新华社、人民网等官网所发布的公报为案例,运用历史研究法、理论分析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公报进行全面的研究,不仅探索了公报文种的起源、发展与演变,而且对公报的基本属性、定义界定、分类标准与类别、语言特点和逻辑结构、写作技巧、相似文种辨析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从历时的角度发现在中国古代公文诏族和榜族文种中可见公报的雏形,近当代的“示”“布告”“通告”文种的功能曾与公报相近或相似。其次,通过分析得出公报具有告知性、权威性、决议性、统计性、联合性的基本属性,将公报的定义界定为“公报适用于向社会各界传达和告知经会议决定或者调查统计的重大且权威的事项”。再则,以公报形成方式和具体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将公报分为会议公报和统计公报两大类。同时,对比分析了与公报相似的人民政府公报、公告的异同,认为应从性质、功能、发文机关级别和发文内容进行辨析。最后,根据案例分析了公报在版头、主体、版尾等部分的共性,并从公报语言特点和正文逻辑结构两方面总结了不同类型公报的个性,从而得出不同类型公报的写作技巧,并尝试拟制了相应的写作模板。
刘冰捷[4](2020)在《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文中指出警察执法的体系化研究既是新时代法治建设背景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运作的规律性总结。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治理方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一项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十九大强调提出“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行政机关,必须在“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性顶层设计的背景下,建立有法可依、执法有据、稳定统一、正当权威的履职模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治理法治化模式的基础上,对治理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意味着政府执法效能的提升,并且该提升应当具有理性权威和正当性,这对公安领域警察法制的体系化水平与治安秩序治理能力的研究产生了现实推力,同时,警察执法实践的规律性分析也能为公安机关在社会秩序中的治理现状提供评估。伴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警察也不断展现出其职权履行的现代性变革。警察的现代性变革不仅仅表现在警察制度的现代化进程中,还存在于警察为维护国家与社会的秩序对社会成员进行限制和保护的平衡努力中。警察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实质上是通过基层一线执法警察的每一次个案执法进行表达的,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适用研究,能够对警察执法的体系有清晰的结构性认知,进而探索警察在维护治安秩序过程中的治理脉络。警察依据法律规范履行其职能时,常常会面对制度化的执法缺陷。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急速转型的当下中国,我国警察类法律法规的现有规范无法适应转型时期出现的过多且新型的治安秩序矛盾,导致公安机关不得不通过规范性文件来细化警察类法律本文中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文件治国”的大趋势下具有极高的适用频率,基层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和行政应诉中,规范性文件成为绝大多数案件的主要执法依据。但是,海量的规范性文件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具体警察职能的规范上,时常呈现出适用冲突的局面,导致警察在执法时往往处于“应依法履职”与“禁止干预”的两难境地。因此,规范性文件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执法中的适用冲突成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化分析,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构造出的实际警察执法的样态与模式,试图在社会秩序治理中对警察执法的制度逻辑提出一种理论解释。本文在方法论多元主义的背景下,将警察法律法规、政治改革决策、政府治理文件和行政诉讼裁判的理论与实践贯通一体,打通立法维度、执法维度、司法维度的隔阂,尝试在法学规则与秩序研究的问题意识基础上,运用更多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从社会科学家的视角对秩序治理的实际运行机理作出观察,并从法学维度作出理论回应。借助社会科学家的研究视角,并将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作为法学论文证成内容的原因在于,法律所代表的规则与秩序是多维度的,只有把多种维度的规范分析放到动态的可变项中观察,才能对法律作出彻底的研究,提出可靠的规律性解释。尤其是在现代行政法“结构性理论变迁”背景下,愈来愈重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交互式、协商式及多因素考量式的执法过程动态研究,因此,引入“社会控制概念论”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与视角的必要性也随之提升。本文在方法论多元主义的指导下,有关警察执法的研究创新点呈现出三重构造:第一,通过对警察执法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分析,提供现有警察类法律规范实施现状的客观评估;第二,分析总结警察实际执法的经验性事实,试图解释适用规范性文件导致警察职权履行困境的内在逻辑;第三,基于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战略部署,提出公安领域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理论回应。第一章通过对本土警察权产生、发展及革新的多维度分析,实现警察行政法学最重要的基本范畴概念——警察权的本土化阐释,并且对后四章警察执法的体系化讨论形成基础性理论支撑。从本土警察权的嬗变过程可以看出,通过国家决策的长期选择所形成的特定轨迹——社会秩序与政治稳定的双向融合,以及根据社会情势的不断变化,灵活地调整不同时期警察职权的重心,成为中国社会治安呈现出“稳定奇迹”的关键。从本土警察权产生开始,我国警察制度便以治安型警察权概念为主体,通过建立国家化、职业化的警察,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并提升国家强制控制力,我国以治安型警察权为主体概念的类型选择延续至今,这区别于概括性内务行政警察权概念。基于治安型警察权概念,本土警察权的嬗变过程展现出的第一种特征便是填补型警察权,即通过警察这一组织机构,在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线的同时,根据警察工作模式及警务运作机制的特点,赋予警察其他的行政职权或国家权力。政治统合性是本土警察权展现出的第二种特征,也是我国当下社会治安“稳定奇迹”的根本保障。将政治决策、政治职能及政治保障三方面进行有机统合,使社会治安与政治稳定的融合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偏好,并以高配领导、物资倾斜等政策之间的相互支撑与协作,促使政治统合性警察权在中国本土获得成功。但是,政治职能在一定时期内,与填补型警察权概念中的填补性职权有一定程度的重合,这需要本土警察权在未来的发展中,完成政治职能与法定职权的区分。在警察权属于行政权还是司法权的争论中,应当对两种职能属性进行分层。涉及侦查职能时,警察的刑事司法权归为“事权”维度,进行具有司法独立性质的侦查活动,公安机关行政体制下的行政权则归为“组织权”维度,在行政内部对资源调配、权力授权及保障控制等问题行使行政权。本章通过对本土警察权嬗变的逻辑分析,以及本土警察权属性的分层定性,可以确立我国目前警察权调整范围的基本前提为“既限缩,也扩增”。在权力限缩方面,学界普遍认为通过“两个标准”,以不断转移、限缩警察目前的权力范围:一是执行上是否具有不可迟延性,或者危害是否具有急迫性;二是是否经常使用警察手段,或者警察强制作用,对于不符合“两个标准”的警察职权应当进行限缩,但是要考虑到治安型警察职能所需保障的因果链。对于维持社会治安及社会情势变化所需要的新型警察权,应当进行扩增,这也符合我国本土填补型警察权概念的逻辑轨迹。第二章对警察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制度化分析,总结出我国警察法制体系运行的基本构造是通过规范性文件作为具体案件的适用依据,以填补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因过多概括性条款而引起的法律概念之不确定性。警察类法律文本所展现出的立法模式,以原则性立法为导向,使得概括性条款成为法律法规适用的最大特点。概括性条款的概念运用不仅出现在《人民警察法》这类作为警察部门总则性法律之中,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范警察具体职权的行为法也利用概括性条款来包容社会生活所出现的种种立法者无法预料的治安挑战,这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中可以得出。除公安机关本身具有的职能规范外,行政协助也是警察工作的重要部分,由于我国没有制定有关警察行政协助的法律法规,协助职能仅散落在其他行政机关的部门立法当中,这使得警察发动行政协助时同样也是援引警察法中的概括性条款作为法律依据。尽管第一章提到,公安机关具有的政治统合性促使社会秩序与政治稳定高度融合,我国警察类概括性条款发挥政治功能的意义相比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显得更加突出。但是,概括性条款的普遍适用呈现出巨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法治政府战略部署的推进,通过原则性立法使用概括性条款的立法选择只能是暂时性的,必须建立长效、精确的权责统一机制,现代警察立法理论应当基于警察职权“具体化”规制的解释框架。警察的每一项职权授予应当充分而具体。概括性条款所呈现出的不确定性之问题,在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运作中有着自身的一套具体化路径——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细节化填补来应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具体警察职权规范的疏漏。因此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本土环境下有着充分的实践与理论基础,成为运用最多的权力规范形式。通过对税务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不同权力机关运用规范性文件的观察,既证明了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运用范围、方式及类型上的广泛性,也为警察类规范性文件的运用提供了参照系。在公安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运用可以说最为广泛,形成对警察类法律法规的三重填补机制:一是非赋权性基础填补,基于规范性文件严格意义上的裁量基准与解释基准,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具体警察职权的规范进行细化。二是赋权性对内职权填补,是指规范性文件授予公安机关新的职权,这类职权对于公安部门内部的事务推进和工作方式进行补充。三是赋权性对外职权填补,通过创设新的警察职权对社会公众权利义务产生制约。赋权性对外职权填补在本土警察权政治统合性的特征下确有一定的包容空间,但是,突破现行法律体系、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警察类规范性文件,其职权的创设应当引起警惕。我国警察类规范性文件的填补功能,自身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其法理逻辑在于警察执法的特质与依法行政存在天然的冲突。警察执法是面对公共秩序、社会治安问题,法律不可能在规范学意义上对每一种治安情形作出调整,只能通过规范性文件对特定情况、特定范围的事务进行细致化的规定以补充治安管控上的漏洞。警察执法的过程具有即时判断性的特点,法律无法对警察的即时判断作出规定,只能对不同治安对象和治安频密事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制定出特定的判断导向。警察执法在作出即时判断后时常伴随着应急措施,而应激措施同样难以用法律进行规范。就我国现行警察法制而言,例如对于自杀的治安管控仅存在于有关“犯罪嫌疑人自杀行为”的调整上,但是警察在实践中面临的最常见情形——“救济型”自杀类治安案件却没有法律规定。无论是应急强制措施还是应急非强制措施,都有超出法律在制度层面调控的范围,这就是规范性文件在警察领域作出填补功能的逻辑基础。第三章阐释了公安机关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因过度依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现状。警察类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的适用,不仅有着创设具体警察职权侵害“法律保留原则”的嫌疑,而且通过海量规范性文件中的量化指标条款,来实现对地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所制定的指标考核体系在中国政府各层级的全面应用,既是当下社会转型时期面对改革深水区的一个治理“良策”,也是现代政府试图通过法律规则进行全面法治化治理路径上的一个阻碍。指标考核体系所带来的问题在于,过度依赖指标考核来实现警察权力的监督与控制,会促使公安机关以任务指标的完成为终点,忽略行政过程中的程序正义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指标考核体系在形式上虽然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治理路径并行,但是实质上其所具有的自身强化性与激励、约束相融机制,导致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权甚至是刑事侦查权时,更倾向于以完成指标考核为职能目的。指标考核体系的运作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在执法方式上的行政裁量基准量化,表现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上,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范,以行政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权作出分层。裁量基准的“高强度”适用导致执法裁量的过度僵化,而以裁量基准为规范路径又限于过于简单化的技术误用,裁量基准本身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饱受质疑。二是行政任务的量化。通过行政任务的排序、行政任务的分解以及具体量化指标成为工作目的等方面,直接影响行政任务的设定与完成路径。三是通过运动化执法实现的指标量化。实际上,警察运动式执法在具体内容上仍然属于行政任务量化的范畴,仍然是将具体的指标考核纳入到具体任务执行的全过程中,形成“完成具体指标”等于“完成行政任务”的目的。将运动式执法单列为一种运作方式进行说明的目的在于,警察运动式执法不仅具备了行政任务量化的内涵表达,还具备政治导向明确、警力实施集中、处罚裁量上浮、违法行政易发、部门联合紧密等特点。运动式执法所具有的特定政治因素,其执法指标的转化以及对裁量基准的替代性,使其成为指标考核体系运作的特殊情形。相比于其他两种运作方式,运动式执法所展现出的量化指标运作模式对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治理的权力运行框架冲击更大。运动式执法中政策因素的渗透性不仅仅作为公安机关执法的考量因素,甚至在特殊时间段、特定治安保护事项上,成为代替法规范的一种执法依据。指标考核体系通过行政裁量基准、行政任务量化及运动式执法的方式,使得行政内部监督的方式不断趋向指标数值评判的单一化模式,指标考核成为政府工作水平及行政官员晋升的主要标准。并且,量化指标体系的运作在不断地消解着行政自由裁量权,我们从多个公安部文件及地方公安机关文件中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裁量基准甚至有着将基层执法警察变为法律“自动贩卖机”的倾向。显然,指标考核体系对于实现警察权设立的立法价值有着一定的偏离,结果导向型的指标考核体系,导致警察难以通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通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成警察权所要求的危害防止职能,同时量化的具体指标数值也使得警察所特有的执法即时判断能力不断弱化。第四章对现有司法审判经验的分析,表明行政诉讼对规范性文件所造成的创设性警察职权及警察行政裁量权行使的既有制度缺陷起到了良好的矫正功能,过往的有益经验对规范警察类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路径,但是这样的矫正功能在“行政主导型”的政府权力运行背景下仍然有限。在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创设性警察职权问题上,司法审查更多的是选择在审判理由和审判依据中忽略违法或错误的规范性文件,以被告公安机关的败诉结果来否定规范性文件中违法的创设性警察职权。行政诉讼中法官对于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中依据不合法或有瑕疵的规范性文件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不直接否定案件的适用依据,而是通过引用警察类法律法规并解释该法律规范的方式,来纠正警察执法中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之适用。通过行政诉讼的实证研究,对规范性文件中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我们可以得到四点认识:第一,尽管立法对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六)款明显不当情形的合理性审查路径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援引行政法总论中的比例原则理论,作为合理性审查的依据。第二,法院通过能动裁判,确认了警察在社会治安管控中的治安“兜底职能”,警察通过概括性条款作出的职权裁量得到法院认可。第三,在审查单一的行政裁量行为时,合理性审查具有排他性,不应当与合法性审查的其他情形混用。第四,作为合理性审查的两种情形,滥用职权与明显不当应当进行区分,滥用职权不仅具有主观过错构成要件,而且在审查范围上要大于合理性审查。相比于规范性文件中的创设性警察职权,法院在裁判有关警察执法裁量规范的行政案件时,更倾向于通过具体的解释性说理对警察执法的明显不当情形进行矫正。但是,无论是引导性矫正还是解释性矫正,都只能运用于行政诉讼的个案正义表达,法院的权力弱势地位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占据强势主导地位的悖论,以及行政案件多中心问题引发的选择性,使得司法审查的矫正功能相当有限。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异体”监督难以触碰到由规范性文件建立起的以量化指标体系作为行政内部考核的强激励式政府治理模式,还是应当从面向行政的行政法进行解析,以重塑警察依法行政的体系,将警察类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警察实践执法的运作在规范性文件上集中展现出的问题作出消解。第五章基于面向行政的行政法维度,通过分析警察类法律法规立法价值的基本立场、法律制度的技术治理以及以听证为核心的行政程序等三个方面来重新构造警察执法的框架体系,建立权威正当的警察法律法规适用规范以代替现有规范性文件主导的适用模式。从应然立法价值到实然法律制度,警察一般性立法的本土化诠释必须基于当代中国的顶层政治决策、地方行政机制、基层执法实践,作出具有本土立法价值、立法技术、立法内容的解释,以此成为重塑警察依法行政体系所依仗的“法”依据,以解决规范性文件在既有执法实践中所具有的制度性缺陷。尽管量化指标所形成的考核体系在行政权力运行内部一直以来作为主导性的政府治理路径,但是,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战略部署逐渐走向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前沿,“法”依据的基本功能立场不可否认的一直在提升。指标考核体系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理模式,在形式上形成中国政府对地方权力实行控制与监督的“双轨制”治理格局,而实质上指标考核体系的自我强化功能与依法行政标准认定的模糊性却使得前者在权力运行中不断强化,后者则不断弱化。依法治国所代表的法律制度刚性约束、稳定的制约机制,是现代理性化科层政府的必经之路。警察类法律法规在立法价值上的基本立场,不仅要明确本土警察权政治统合性的价值导向,还应当结合警察法治共有的理论解释,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并促使二者协同互动、同向发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提出,在制度上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这便是要求既有的“双轨制”并行治理模式应当完成向治理法治化主导模式的转型,以适应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公安机关全面依法履行社会治安职责的政治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在制度上作出转型,通过制度化的规范路径将权力与利益作出区分治理。政治特征与法治建设双向融合的制度设计,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实质上就是将警察法治的价值内涵融入到国家顶层战略部署中,以政治的表达方式实现法治的现实转型。现有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对概括性条款的过度依赖导致依法行政中的“法”依据难以在个案中得到解释和适用,当然只能通过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和细化,甚至是创造实践中需要而制度中没有的警察职权。因此,概括性条款向具体警察职权的转换过程成为推进警察依法行政、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制度性改革关键,也是提升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秩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具体化转向应当确立概括性条款之于警察法制体系三层“金字塔”的结构,以当下最紧迫、现实最需要的警察职权类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具体化转向的中心着力点。听证是一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其在警察执法中的适用是保障警察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关键,但是现有的听证制度在警察执法的听证事项与听证程序的法律规范制定上过于粗疏,导致警察执法的听证实践在现实运作中难以发挥非正式听证应当具备的程序正当之作用。应当在听证书面结果的法律效力、坚持听证主持人的相对独立地位以及增加人身权限制的听证事项等三个方面对听证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是在涉及人身权限制的治安处罚领域,通过听证程序保障处罚决定作出前的行政理性与权威正当性是现代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条件。本文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分析,发现既有的警察执法体系在适用依据上的执法运作机制,结合政府治理在社会科学视角下的经验事实,总结出警察执法在法律规范适用中的基本制度逻辑是,由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具体条文的制定上存在普遍的原则性立法现象,导致警察执法不得不适用数量庞大的规范性文件以弥补法律法规中概括性条款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整个警察执法体系在法律规范的适用依据上过度地依赖规范性文件,因此呈现出两大制度性缺陷:一是没有经过正式立法程序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保留原则下仍然会出现创设性警察职能以弥补现有警察法制体系概括性条款的粗疏,但是对现有行政法体系造成了显而易见的冲击;二是由于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量化指标考核规范具有强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的指标考核体系成为政府控制、监督权力运行的主要治理模式,使依“法”行政在实践执法中演化为依“指标考核”行政。尽管司法审查在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判决情况下对上述两大弊病有着显着的矫正功能,但是行政诉讼在“行政主导型”的本土基本权力结构中,只能在个案正义中进行表达,法院的权力弱势地位与行政诉讼强势主导的悖论,以及行政案件多中心问题引发的选择性司法都使得司法审查的矫正功能相当有限。新时代下应当对警察依照法律执法进行体系化的改造,确定政治特征与法治建设的双向融合,为警察法制体系立法价值的基本立场提供框架解释,结合立法的技术治理使国家治理模式从指标考核体系与依法行政体系的形式“双轨制”转向良法善治的法治主导模式。我国警察执法的规律性分析,既是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变迁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治理逻辑中稳定政治内核的一种表达,更是公安机关作为部门行政机构展现出自身履职特征的一次呈现。警察执法体系的治理效能本文仅从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律性分析整合中提出了初步的解释框架,为适应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警察行政法学下一步还应当作出更加精细化的研究,并且注意与其他部门行政法学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互动。
张阳[5](2020)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建设”这一概念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掌握管党治党的阶段性规律,在继承建党以来执政党建设成功经验、借鉴西方政党治理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加强和创新党的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客观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伊始,就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始终是我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一种行为规范,始终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方式,在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党能力水平等方面发挥独特的功能作用。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使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发生深刻变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执政党自身治理也提出更高要求,以往的纪律建设已经很难全面系统的适应和满足新时期党的建设发展需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命题由此而生。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是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自身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尝试与实践探索,已经成为党建领域一个极其重要的紧迫性、前沿性研究课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通过系统分析、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等方法,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为研究对象,阐释和分析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理论、历史进程、运行机制、发展成效、存在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完善纪律建设的可行之法,力求建构科学合理的纪律建设体系,发挥其在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为活动、提升从严管党治党水平等方面的功效和作用。具体来说,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纪律建设这一问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学者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等。为论文的进一步研究分析奠定基础。第二章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概述。这一部分首先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概念解析着手,分别对纪律、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建设进行界定。其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体系结构进行探讨,指出党的纪律的体系由内容体系和制度体系两部分构成。接着,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即严明党的纪律是适应党的执政环境的必然选择、是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巩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党纪支撑。最后,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西方国家关于政党建设的相关理论三个层面系统阐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基础。为探寻完善纪律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三章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这一部分主要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发展脉络做系统梳理,结合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纪律建设的具体情况,将历史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确立与探索时期的曲折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深入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导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研究内容做好铺垫。第四章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目标、原则及运行机制。这一部分首先从治党、管权、治吏三个方面明确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主要目标。其次,从坚持标本兼治原则、以点带面原则、一切从严原则三个方面明确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原则。最后,介绍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包括教育引导机制、制度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执行落实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进行了详细阐述,这是本文的重难点。第五章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现实评价。这一部分首先从党员纪律意识、党的纪律体系、党的纪律实践等方面概括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主要成效。其次,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取得显着成效的基本经验。接着,从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统一、破“旧”与立“新”相促进三个方面概述了十八大之后纪律建设的基本特征。最后,从党员干部主体作用、纪律体系、纪律落实与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纪律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第六章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完善路径。这部分从纪律建设存在的不足出发,结合有益经验与基本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纪律建设的四点意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纪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纪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提升党的纪律的执行力,完善纪律监督机制。
张鹏程[6](2020)在《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研究》文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培养造就“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是新时代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显着标志,也是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重要目标。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着作关于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教育的论述,是干部教育的根本。从一般意义上来看,政治认同教育是任何政党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其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文献及文件对乡村干部政治认同在具体内容和标准比以前更加清晰,要通过政治认同教育来实现。为了更好的实施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需要参考国内外研究成果,了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的现状、规律及趋势。通过比较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与中高级干部、大学生的政治认同教育的异同,发现其自身特点。历史经验需要借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等时期,由于形势的发展、主要工作、乡村干部自身情况等,中国共产党对乡村干部实施了有针对性的政治认同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而保证革命的胜利与建设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对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历史经验是,政治认同教育目标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政治认同教育内容须与工作实际情况相吻合,政治认同教育方法须与教育对象接受能力相适应,政治认同教育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乡村干部的思想状况,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初步了解乡村干部的关注点和工作表现,通过干部自身及农民评价,获得乡村干部政治认同的现实要求与现状。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面临的主要机遇有中国仍然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两个百年”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等,主要挑战有不良思想对社会主流思想仍存在潜在严重对抗、价值多元化对基层干部思想观念的不断冲击、乡村文化教育建设经费的有效投入不足、乡村干部自身素质的提升滞后等,主要问题有教育主体缺乏有效教育途径、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工作心态失衡、精致的利己主义冲击正确价值观的形成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有了新的变化,提升了乡村干部的政治认同,其主要举措有:在教育内容上构建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党史党建学习教育、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等多方面的教育内容体系;在教育方式方法上通过巩固党校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功能、实施教育交流策略等提高教育实效;教育保障机制方面采取了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乡村文化平台建设等,完善了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体系建设。虽然有较大变化,但与应有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教育要素的提升与整合是重要方面。提升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实效,必须要解决“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针对现有的问题及措施,实施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规律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是推进中心工作的现实需要、教育主体建设是推进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应注重因材施教、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应以增强自我认同为基础、坚持政治认同教育与健全奖惩机制的融合发展等。创新之处是将政治认同教育扩展到乡村干部,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范畴;在研究方法上运用了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其研究结论不仅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创新性,而且在实践上有利于提高政治认同教育的实效性。
史鑫茹[7](2020)在《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文中研究说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国家监察法的制定,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对于构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模式,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一个更加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监察体制正在发展。笔者以《人民日报》为基础,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过梳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对国家监察委员设想、试点、创设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论述,试图从多个维度对其创设的意义进行思考。论文第一章阐述了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历程,包括“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纪检体制的改革”,实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这些反腐经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情况进行了整理。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考察与评述,选取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为论述重点,详细叙述了山西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为避免重复,针对北京、浙江的监察体制改革的特色之处进行了论述,并且反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第三章是对试点推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国家监察法》诞生部分的考察论述。从三省试点到全国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法》从无到有,这些大事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第四章主要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继承性与时代创新性、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个维度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展开思考,揭示其重要意义。结语部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整个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总结。作为一个新型的制度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国家监察法》不可避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
徐浩[8](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9](2019)在《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文中研究说明编者按历史是一面镜子。纪念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做好现在、开辟未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纂了《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纪略》突出体现党的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各民族团结奋斗三大历史主要脉络,重?
陈龙[10](2019)在《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文中研究表明五四以降,各种“主义”激荡角逐,孕育了以“共产主义”为旗帜的中国共产党。在此过程中,报刊作为凝聚早期共产党人与共产主义组织的精神核心,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提供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中共报刊工作发源于城市,但1948年中宣部发布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提出“我们城市办报的经验还不多,望将经验与问题电告”,似乎忽视了建党以来中共在“城市办报”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聚焦1942年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和1948年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发布的前因后果,不难激发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整体转型的想象。这种转变的多次发生,揭示了中共办报模式主要不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线性发展,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振荡过程。现有研究表明,意识形态的变迁、地理环境的形塑、中心工作的转换、政党地位的演变是影响中共办报模式发展的主要因素,报刊与党派的关系、报刊与受众的关系、报刊的技术形态、报刊的经营管理及其相互关联与影响的方式是中共办报模式的主要内核。本文拟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从“模式”的意涵出发,全面系统地对1921-1949年中共办报模式的演变历程进行研究,对中共办报模式作如下历史分期与类型划分:1921年至1927年是“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上海模式”;1928年至1937年是“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瑞金模式”;1938年至1949年是“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重庆模式”与“延安模式”。通过对以上模式的符号化描述发现,中共办报模式的发展轨迹基本是以“党报姓党”为中心线,以“城市办报”和“农村办报”为两级上下波动,其发展存在三种逻辑:作为党派工具的报刊、作为社会公器的报刊、作为生产事业的报刊。时代在变化,报刊的使命任务也应随之变化。《红旗日报》《新华日报》《解放日报》《人民日报》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当前报刊的主要使命是“以建设为自任”而非“炫众以导乱”,报刊发展必须兼顾三种逻辑,不可偏废。要解决“在新形势下办报党报,在保持党性的前提下不断增强党报的影响力”的问题,应当推动政治方向的引导、读者需求的满足、报刊事业的壮大的有机结合,这是中共办报模式在两级振荡中的曲折发展历程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指明了中共办报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00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00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理论阐释研究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研究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实践探索研究 |
(四)已有研究评析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内容结构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制度概念的界定 |
(二)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二、相关理论阐述 |
(一)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
(三)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生成:1928 年《巡视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更新:1931 年《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 |
(三)制度衰微:1934 年后《中央巡视条例》逐渐衰微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探索:1955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决定的提出 |
(二)制度停滞:1957 年后巡视制度日渐停滞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重建:1996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试行办法的颁布 |
(二)制度完善:2004 年关于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 |
(三)制度健全:2009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创新:2015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优化: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生成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更新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衰微的动力因素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探索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停滞的动力因素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重建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完善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健全的动力因素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优化的动力因素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 |
(一)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 |
(二)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 |
(三)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 |
(四)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 |
(五)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功能聚焦性 |
(一)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 |
(二)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方式多重性 |
(一)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 |
(二)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外生性 |
(三)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合意性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驱动路径 |
(一)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 |
(二)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 |
(三)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 |
(四)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 |
(一)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 |
(二)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 |
(三)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公报文种的发展与演变 |
第一节 公报文种的发展与演变 |
第二节 公报文种的变化特点与规律 |
第二章 公报的基本属性与定义 |
第一节 现行公报文种的使用情况 |
第二节 公报的基本属性 |
第三节 公报的定义 |
第三章 公报的功能及分类 |
第一节 公报现行分类标准及类型 |
第二节 公报再分类标准及类型 |
第四章 公报文种与人民政府公报、公告的辨析 |
第一节 公报文种与人民政府公报的辨析 |
第二节 公报文种与公告的辨析 |
第五章 公报的写作 |
第一节 公报写作的构成模块 |
第二节 各类型公报公文语言研究 |
第三节 各类型公报逻辑结构及写作模板研究 |
结语 |
附件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4)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思路及创新 |
第一章 我国警察权嬗变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主流警察权体系的选择与移植 |
一、两种主流警察制度的区分 |
二、治安型警察权概念的近代移植 |
第二节 变迁中的填补型警察权概念 |
一、治安型警察权概念的延续 |
二、填补型警察权概念的产生与扩张 |
第三节 我国本土警察权的政治统合性 |
一、政治统合性的形成:公安行政首长参与政治决策 |
二、政治统合性的内容:警察权中的政治职能 |
三、政治统合性的保障:人员编制与财政支出的倾斜 |
第四节 警察权属性中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层 |
一、警察危害防止任务具有行政权性质 |
二、侦查权法律属性之辨析 |
三、行政权与司法权在职能维度上的分层 |
第五节 现有警察权范围的调整与反思 |
一、警察权限缩的有限性 |
二、治安类警察权的理性扩增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有限填补功能 |
第一节 警察类法律文本与警察立法理论的差距 |
一、警察类法律文本中概括性条款的适用 |
二、警察行政协助的立法问题 |
三、现代警察立法理论:警察权限授予的具体化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对警察类法律文本的填补功能 |
一、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的制度基础 |
二、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适用的普遍性 |
三、规范性文件的三重填补机制 |
第三节 警察执法适用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 |
一、警务特性对法律文本的超越 |
二、警察执法的即时判断性 |
三、警察执法的措施应急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指标考核体系对警察执法的影响 |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的风险构成 |
一、法律位阶的越权风险 |
二、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同案异罚的风险 |
三、行政事实行为的“隐性强制”风险 |
四、风险源头——指标考核体系的过度依赖 |
第二节 指标考核体系的表达与运作 |
一、指标考核体系的表达方式 |
二、运作方式之一:行政裁量基准量化 |
三、运作方式之二:行政任务量化 |
四、运作方式之三:警察运动式执法的说明 |
第三节 指标考核体系过度依赖的结果 |
一、行政内部监督的路径单一化 |
二、警察执法中行政裁量权的消解 |
第四节 指标考核体系与警察权力运行的悖论 |
一、结果导向的量化指标侵蚀依法行政原则 |
二、警察权的预防性与指标考核的矛盾 |
三、指标考核体系中考核路径的缺陷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司法审查对警察执法的矫正功能 |
第一节 司法审查下的创设性警察职能 |
一、履职困境:创设性职能的立法冲突 |
二、执法实务中生成的履职基准 |
三、职能规范冲突导致的行政不作为 |
第二节 司法审查下的行政裁量规范 |
一、公安类行政案件中比例原则的适用 |
二、明显不当情形的认定 |
三、明显不当情形在判决中的不当适用 |
四、滥用职权与明显不当情形的适用辨析 |
第三节 司法审查的矫正路径 |
一、以判决结果作出的个案矫正 |
二、以裁判理由作出的解释性矫正 |
第四节 司法审查矫正功能的局限性 |
一、合理性审查的局限性 |
二、创设性警察职权司法审查的审慎立场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五章 治理法治化视野下警察执法规范体系的重构 |
第一节 制定警察类法律文本的价值立场 |
一、政治统合性的价值导向 |
二、法治立场的基本解释 |
三、政治导向与法治立场的双向融合 |
第二节 技术治理在警察立法中的运用 |
一、概括性条款具体化的法治内涵 |
二、概括性条款与列举性条款的关系 |
三、警察职权类法律规范的具体化转向——以行政管束为例 |
第三节 警察执法程序中听证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警察听证制度的基本构造 |
二、听证制度在警察执法中的实施困境 |
三、听证制度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及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概述 |
2.1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概念解析 |
2.1.1 纪律 |
2.1.2 党的纪律 |
2.1.3 党的纪律建设 |
2.2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体系结构 |
2.2.1 党的纪律的内容体系 |
2.2.2 党的纪律的制度体系 |
2.3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 |
2.3.1 严明党的纪律是适应党的执政环境的必然选择 |
2.3.2 严明党的纪律是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重要保障 |
2.3.3 严明党的纪律有利于巩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 |
2.3.4 严明党的纪律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党纪支撑 |
2.4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思想 |
2.4.2 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
2.4.3 西方国家关于政党建设的相关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 |
3.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发展阶段 |
3.1.1 初步规范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
3.1.2 明确提出并初步践行党的政治纪律 |
3.1.3 明晰完善纪律执行主体与执行程序 |
3.2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确立与探索时期的曲折发展阶段 |
3.2.1 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 |
3.2.2 设立专门纪律执行机构 |
3.2.3 建立健全党内规章制度 |
3.3 改革开放以来的深入发展阶段 |
3.3.1 注重“关键少数”的纪律约束 |
3.3.2 不断加强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
3.3.3 实现纪律建设制度化民主化 |
3.3.4 纪律处分体系初步形成 |
第4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目标、原则及运行机制 |
4.1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主要目标 |
4.1.1 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从严治党 |
4.1.2 严明党规党纪反对特权现象 |
4.1.3 坚持从严治吏优化干部队伍 |
4.2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原则 |
4.2.1 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
4.2.2 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坚持以点带面原则 |
4.2.3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一切从严原则 |
4.3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 |
4.3.1 构建教育引导机制 |
4.3.2 构建制度约束机制 |
4.3.3 构建监督管理机制 |
4.3.4 构建执行落实机制 |
4.3.5 构建绩效评价机制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现实评价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主要成效 |
5.1.1 新时代党员纪律意识不断提升 |
5.1.2 新时代党的纪律体系不断完善 |
5.1.3 新时代党的纪律实践成效显着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经验 |
5.2.1 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党的纪律发展 |
5.2.2 以从严执纪为支撑增强党的纪律威力 |
5.2.3 坚持以上率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5.2.4 注重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协调统一 |
5.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基本特征 |
5.3.1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
5.3.2 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统一 |
5.3.3 破“旧”与立“新”相促进 |
5.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存在的不足 |
5.4.1 党员干部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
5.4.2 纪律体系仍需与时俱进调整 |
5.4.3 纪律落实与执行力度不到位 |
5.4.4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机制不健全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完善路径 |
6.1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纪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
6.1.1 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
6.1.2 推进教育培训机制 |
6.1.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
6.2 推动纪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
6.2.1 增强各项纪律之间的衔接匹配 |
6.2.2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 |
6.2.3 促进党纪国法之间的衔接协同 |
6.3 提升党的纪律的执行力 |
6.3.1 优化纪律问责机制 |
6.3.2 完善纪律惩戒机制 |
6.3.3 培育先进纪律文化 |
6.4 完善纪律监督机制 |
6.4.1 加强对纪律执行的督查力度 |
6.4.2 推进纪律监督机制法治化建设 |
6.4.3 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督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致谢 |
(6)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基础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新时代政治认同教育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认同教育理论 |
(二)政治认同理论 |
(三)新时代政治认同教育理论内涵及实质 |
二、乡村干部教育理论 |
(一)乡村干部及职责内涵 |
(二)乡村干部教育理论 |
(三)习近平关于乡村干部教育的重要论述 |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理论 |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 |
(二)乡村振兴理论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历史和经验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积极探索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唤醒阶级意识教育的思索 |
(二)大革命时期打倒封建军阀和土地革命教育的探索 |
(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教育的探索 |
(四)抗日战争时期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教育的探索 |
(五)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与争取实现民主教育的探索 |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乡村干部社会主义道路认同教育的艰辛探索 |
(一)过渡时期乡村干部巩固新生政权的认同教育 |
(二)社会主义建设曲折前进时期人民公社化认同教育的探索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革命运动”教育的曲折探索 |
三、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乡村干部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教育 |
(一)改革开放初期乡村干部解放思想教育的探索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干部乡村治理建设教育的探索 |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干部基层党建教育的探索 |
四、中国共产党成立至党的十八大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基本经验 |
(一)政治认同教育目标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
(二)政治认同教育内容须与工作实际情况相吻合 |
(三)政治认同教育方法须与教育对象接受能力相适应 |
(四)政治认同教育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面临的机遇、挑战与主要问题 |
一、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面临的良好机遇 |
(一)中国仍然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
(三)“两个百年”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
二、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及思想仍存在严重潜在对抗 |
(二)价值多元化冲击基层思想观念和执政基础 |
(三)乡村文化教育建设经费的有效投入不足 |
(四)乡村干部自身素质的提升滞后 |
三、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主体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 |
(二)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 |
(三)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工作心态失衡 |
(四)精致的利己主义冲击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推进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主要举措 |
一、构建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内容体系 |
(一)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增强理想信念认同 |
(二)加强党史党建国史教育增强政党认同 |
(三)强化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增强道路和制度认同 |
(四)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教育培训增强政策认同 |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建设强化价值认同 |
二、拓展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方式方法 |
(一)巩固党校教育体系建设增强教育主渠道功能 |
(二)加强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功能 |
(三)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开放教育策略 |
(四)利用现代通讯科技拓展学习方式 |
(五)拓展基层党组织教育学习功能 |
三、以保障机制为重点完善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体系建设 |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走深走实 |
(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政治认同教育的实施 |
(三)加强乡村文化平台建设巩固认同教育基础 |
(四)完善网络网站建设丰富政治认同教育资源 |
(五)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增强政治认同教育实效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加强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基本遵循 |
一、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 |
(一)立足发展现实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基本要求 |
(二)乡村振兴的认知与实施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重要实现 |
二、教育主体建设是推进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 |
(一)思想境界是提升乡村干部能力素质的首要和根本 |
(二)榜样示范是激发乡村干部提升能力素养的重要动力 |
(三)教育主体的领导力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 |
三、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应注重因材施教 |
(一)乡村干部实际情况是政治认同教育实施因材施教的基础 |
(二)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应突出个性需求特点 |
(三)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促进因材施教的实施 |
四、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应以增强自我认同为基础 |
(一)加强“三农”问题教育增强对乡村干部的身份认同 |
(二)普及农业生产经营专业教育增强职业认同 |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价值认同 |
(四)巩固公仆意识教育增强情感认同 |
五、坚持政治认同教育与健全奖惩机制的融合发展 |
(一)扭曲的权力观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问题的根源 |
(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是实施有效教育的基础 |
(三)教育导向与教育目标的一致是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的基本原则 |
(四)有效奖惩保障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实效的提升 |
六、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7)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3 研究现状 |
4 研究方法 |
5 创新点与不足 |
1 设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 |
1.1 雷厉风行的反腐 |
1.1.1 制定八项规定 |
1.1.2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
1.1.3 推进反腐五年规划工作 |
1.1.4 .不敢腐初有成效 |
1.2 纪检体制的变革 |
1.2.1 巡视全覆盖 |
1.2.2 纪检机构及其体制改革 |
1.2.3 派驻全覆盖 |
1.3 党内监督向公权力监察延展 |
1.3.1 把好干部任用的闸门 |
1.3.2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
1.3.3 监督体系的新构想 |
2 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尝试 |
2.1 《方案》·《决定》·路线图 |
2.2 从“重灾区”到“试验田” |
2.2.1 转隶组建 |
2.2.2 建章立制 |
2.2.3 评估深化 |
2.3 北京、浙江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 |
2.3.1 北京的探索 |
2.3.2 浙江的探索 |
2.4 试点经验的同与异 |
3 创设: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监察体系的形成 |
3.1 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
3.2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 |
3.3 《监察法》:国家监察体系构建及其运作依据 |
4 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多维度思考 |
4.1 传统监察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
4.2 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机制的新型设计 |
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论文提纲范文)
编者按 |
1949年 |
1950年 |
1951年 |
1952年 |
1953年 |
1954年 |
1955年 |
1956年 |
1957年 |
1958年 |
1959年 |
1960年 |
1961年 |
1962年 |
1963年 |
1964年 |
1965年 |
1966年 |
1967年 |
1968年 |
1969年 |
1970年 |
1971年 |
1972年 |
1973年 |
1974年 |
1975年 |
1976年 |
1977年 |
1978年 |
1979年 |
1980年 |
1981年 |
1982年 |
1983年 |
1984年 |
1985年 |
1986年 |
1987年 |
1988年 |
1989年 |
1990年 |
1991年 |
1992年 |
1993年 |
1994年 |
1995年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10)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学术回顾与梳理 |
一、国外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中共宣传工作研究的关键词及启示 |
(二)有关办报模式与中共整体转型的研究 |
二、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演变的两种认知 |
(二)对于中共党报理论发展的主流观念 |
(三)对于中共领袖办报思想的充分总结 |
(四)对于中共办报模式内涵的初步归纳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界定 |
一、模式的基本概念 |
二、模式的主要功能 |
三、模式的思维缺陷 |
四、中共办报模式的概念阐释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框架 |
一、勾连学术网络、形成想象空间 |
二、引入多学科的视角与研究方法 |
三、进行历史分期,凸显模式差异 |
四、明晰构成要素,描绘模式全景 |
五、形成研究问题,彰显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章节结构与内容 |
第一章 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1921-1927)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实践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轮廓 |
一、陈独秀: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奠基者 |
二、机关论: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主核心 |
(一)党管党报 |
(二)全党办报 |
(三)上层宣传、下层鼓动 |
第三节 中共办报“上海模式”的探索 |
一、《新青年》:中共报刊的初始范本 |
(一)报为主业,宣传建党 |
(二)生产符号权力的报刊 |
(三)凝聚政党组织的报刊 |
二、“上海模式”的基本内涵 |
(一)党性原则:“一人之报”到“一党之报” |
(二)内容策略:“知识气质”与“两级传播” |
(三)技术形态:“编印分离”与“全党办报” |
(四)经营管理:拨款制对报刊经济属性的消解 |
第四节 “上海模式”的开创意义与不足 |
第二章 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1928-1937) |
第一节 中国革命环境的剧烈变化 |
(一)中共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
(二)领导层进入不稳定时期 |
(三)党内路线斗争接连不断 |
第二节 中共党报思想的体系建构 |
一、继承与突破:瞿秋白之于陈独秀的党报思想 |
二、向上走与向下走:中共党报理论的发展趋向 |
(一)向上走:“党报姓党”与“全党办报” |
(二)向下走:“群众办报”思想的初步形成 |
第三节 中共办报“瑞金模式”的形成 |
一、党性原则:党报与党“同频共振” |
二、内容策略:斗争性与建设性并存 |
(一)“工具论”催生“斗争性” |
(二)执政党办报孕育“建设性” |
三、技术形态:公开刊物“内刊化” |
四、经营管理:普遍采取战时拨款制 |
第四节 “瑞金模式”的历史贡献与不足 |
第三章 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1938-1949)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内外环境的变化 |
(一)国共两党的相互形塑 |
(二)白区与红区路线之争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成熟 |
一、一以贯之:毛泽东办报思想的深厚积淀 |
(一)求学时期:我所愿做的工作是新闻记者 |
(二)大革命时期:报刊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 |
(三)土地革命时期:报刊内容应“由远及近” |
(四)抗日战争时期: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 |
二、定于一尊:中共党报理论的内涵深化 |
(一)从实际出发的工作路线确立 |
(二)推动全党办报的组织化运作 |
(三)明晰报刊的基本内容与策略 |
第三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分化并立 |
一、夹缝生长:中共办报“重庆模式”另辟蹊径 |
(一)党性原则:坚守阵地与增强党性相统一 |
(二)内容策略: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
(三)技术形态:以独立面目开展合法斗争 |
(四)经营管理:广告业务与多种经营铺开 |
二、重庆模式”的历史意义与深远影响 |
三、完全党报:中共办报“延安模式”推向全党 |
(一)党性原则:党对报刊的高度控制 |
(二)内容策略:联系群众的改版路径 |
(三)技术特征:政治第一、技术第二 |
(四)经营管理:“工具论”下力求自给 |
四、“延安模式”的重要地位与历史缺陷 |
第四章 两极分化:中共办报模式的差异根源 |
第一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环境差异 |
(一)办报业态的差异 |
(二)传播对象的差异 |
(三)经济来源的差异 |
第二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路径差异 |
(一)“农村办报”的发展路径 |
(二)“城市办报”的发展路径 |
余论 |
(一)“工具论”决定了中共报刊面貌 |
(二)“工具论”存在以我为主的缺陷 |
(三)报刊发展的三种逻辑不可偏废 |
(四)推动报刊发展逻辑的殊途同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向导》篇目一览表 |
附录2 :《布尔塞维克》篇目一览表 |
附录3 :《红旗周报》篇目一览表 |
在学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00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D]. 杨楠.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3]公报文种的综合研究[D]. 李泳思. 暨南大学, 2020(04)
- [4]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D]. 刘冰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5)
- [5]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研究[D]. 张阳. 吉林大学, 2020(08)
- [6]新时代乡村干部政治认同教育研究[D]. 张鹏程. 海南师范大学, 2020(12)
- [7]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D]. 史鑫茹. 东华大学, 2020(01)
- [8]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9]青海解放70年大事纪略[N]. 青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日报, 2019
- [10]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D]. 陈龙. 暨南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