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现象调研报告

非法行医现象调研报告

问: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调查报告
  1. 答:不可能的嘛```````
问:药店非法行医为何难禁止
  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圆耐差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卫生行政橘皮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亩型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面对严格而完善的法律法规,一些药店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打着各种旗号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本文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
问: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止?
  1. 答: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绝?
    非法行医现象的存在斗芹帆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什么原因导致非法行医屡禁不绝?首先是有市场,一些非法诊所多处在城郊结合部和外来人员租居地,这里聚集着大量外来流动人员,非法诊所以其收费低廉、就诊方便赢得了市场。其二是打击难度大。有些非法行医单位为了逃避打击,大打“擦边球”。比空雹如,以“体验”之名进行“体检诊病”。同时,由于卫生执法人员数量少,使得整治力度、频度不够。第三,目前执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许多规定在执行中处罚力度不足,《条例》对非法诊所的处罚只是予以取缔、没收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但在实际查处中,卫生执法人员却常常遭首顷遇这样的事情,这些“二进宫”、“三进宫”的非法诊所经营者非常有经验,他们只把一些简单、廉价的药品摆在外面,或者干脆是空药盒,而把大部分药品放在另外的隐蔽地点,即使没收了诊所中的药品也伤不到元气,换个地方就又开业了。由于开非法诊所的多数是流动人员,要罚款时他们干脆溜之大吉,给行政处罚带来很大难度。
  2. 答:国家医疗力量还不能覆盖到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
非法行医现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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