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想法

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想法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杨希[1](2021)在《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文中提出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虐待行为,所包含的对象主要有子女、配偶以及父母等,而这一点不仅体现在身体上,还包含了利用语言等手段所展开的虐待行为。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导致夫妻婚姻破裂;引发以暴制暴的情况;影响社会稳定。降低家庭暴力的法律建议:(一)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二)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三)健全法庭举证制度;(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罗文琴[2](2021)在《“执着”的忍耐:社会性别视角下对家暴受害女性的叙事治疗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余梅子[3](2021)在《《反家庭暴力法》之“家庭成员”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王晓祎[4](2021)在《个案社会工作介入家庭受暴青少年心理创伤治疗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余慕珍[5](2021)在《身体史视野下的宋代家庭暴力研究》文中指出

曲木玥者[6](2021)在《家庭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家庭暴力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一社会毒瘤不仅给个人与家庭带来巨大伤害,也给社会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情节严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家庭暴力行为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犯罪。对于家庭暴力犯罪,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犯罪是一个犯罪学概念,而狭义的家庭暴力犯罪指被刑法追诉的家庭暴力行为。本文从刑法的视角出发,主要讨论狭义的家庭暴力犯罪。目前,预防并制止家庭暴力犯罪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共识,对于家庭暴力犯罪的概念与可罚性研究正在逐步推进。我国对此研究起步较晚,刑法上的关注度不够高,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衔接也并不够畅通。现行刑法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罪名主要分布在分则第四章,但这些规定或不完整,或表述不清晰,难以确保对家庭暴力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为遭受家庭暴力犯罪的受害者提供的保护也有限。为此,本文结合我国的刑法理论与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尝试提出一套既符合刑法理论又符合我国家庭暴力犯罪防治现状的建议,供立法与司法在对家庭暴力犯罪进行规制时参考。具体来讲,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家庭暴力的界定。对比国际国内的相关概念,总结出符合我国当前现状的概念,即家庭暴力为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实施身体上的强力、精神上的胁迫、侮辱或以其他方式,给对方的身体、精神以及性权利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紧接着阐述家庭暴力的关系不对等性、循环性、隐蔽性、长期性与社会容忍度高的特点。此外,将家庭暴力依据不同标准进行类型划分,着重介绍按侵害客体进行的分类,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第二部分是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对比。先概述各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概况,横向上对各国状况进行分析,再横向上对不同国家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模式、罪名、刑种、最高法定刑上进行对比,提出各国具有特色的家庭暴力犯罪防治措施,例如美国对于虐待儿童、婚内强奸的规制;英国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的禁止令、占有令以及罚金;日本对于婚姻暴力的规制以及各类具体的禁止令,并据此对后文我国家庭暴力犯罪规制提出的建议做铺垫。第三部分是家庭暴力犯罪的疑难问题,主要讨论三个存在争议的家庭暴力犯罪问题。首先探讨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从罪名设置等方面切入进行阐述;接着讨论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定性,从含义、犯罪性上进行解读;最后关注以暴制暴的处理问题,对以暴制暴进行界定,分别讨论以暴制暴行为中构成正当防卫的类型与构成犯罪的类型。第四部分提出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完善。包括在规制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模式选择上,设想三种立法模式,比较其优缺点,得出采用单行刑法立法模式更合理的结论;在告诉才处理的家庭暴力犯罪行为中加入公诉的例外情形;调整刑种与法定刑幅度;明确虐待罪的入罪标准;建议增设婚内强奸罪,提供具体增设方式;以及对以暴制暴问题从宽处理的思路。

李行[7](2021)在《社会性别视角下家庭暴力报道的内容分析 ——以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为例》文中认为家庭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的和睦关系着社会的安宁。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家庭暴力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本文以社会性别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家庭暴力问题为切入点,将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作为研究对象,以“家暴”、“家庭暴力”、“虐待”、“家庭虐待”为关键词分别在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进行检索,筛取从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所有有效文章。从报道时间与报道数量、报道体裁、报道主体、家暴类型、报道形式、报道主题六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描述和解释澎湃新闻客户端和新京报客户端关于家庭暴力报道的内容特征。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有以下三个:1.在家庭暴力议题中,两家媒体的报道时间与报道数量、报道体裁、报道形式、报道主体、家暴类型、报道主题六方面分别呈现出怎样的内容特征?有何差异?2.导致这些特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3.两个媒体在报道家庭暴力相关内容时,是否有不足之处?如有不足之处,可如何改进?通过分析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报道特征,对报道中的不足之处进行解析:1.固化的女性形象。报道中所呈现的女性形象有三种:(1)懦弱隐忍,不敢反抗。(2)多次忍耐后主动反抗,勇于求助。(3)不完美的受害者。以上三种女性形象深刻体现了媒体关于女性的刻板印象。媒体对女性形象的这种表现形式反映了霸权的父权制意识形态。它掩盖了家庭暴力问题的本质以及造成这种现象的潜在社会关系,着重刻画了女性在家暴中的消极反抗,而非积极剖析造成她们悲剧的深层原因。2.对受害者本身的漠视。媒体关注的只是家庭暴力事件本身,而非受害者。在对家庭暴力进行报道时,更加倾向于采用图片和视频的形式进行报道。甚至为了吸引读者注意,将受害者的受伤图片处于新闻封面,以图片和视频的形式对受害者的受暴力行为详细刻画。这种过于细节的描写和刻画可能会对受害人心理造成二次伤害。其次,相关报道对受害者的隐私保护问题不够注重。这包括将受害者的住址、工作等和家庭暴力无关且并不影响读者阅读或理解相关信息的个人内容,也详细公布出来;或者对受害人本人图片仅进行稍加遮挡或者不加任何遮挡。这些报道所披露的关于受害者的详细信息可能会对受害者以后的生活产生影响。本文分析了家庭暴力报道出现以上不足之处的原因,认为既有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与媒介制作领域的性别失衡和地位差距以及媒体工作者媒介伦理缺位有关。最后从社会、媒介组织、媒体工作者、公众的角度提出了改善家庭暴力报道的相关建议,并对本文的局限性进行了解释。本文希望能够丰富社会性别理论下关于家庭暴力报道的研究,呼吁媒体提高对家庭暴力问题及弱势群体的重视。

陈阳[8](2021)在《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三个典型案例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从古到今,家庭暴力在我国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存在,始终都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门议题。自古以来,中国就重视和谐家庭的建设。古人在教育后嗣时,总是把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妇女不仅要遵从“夫为妻纲”的基本要求,还要遵守“三从四德”的根本原则,这些都构成禁锢她们精神的羁绊。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的浸染,时至今日,在很多偏远地区、落后地区,妇女的家庭地位与男性相比依然存在着天壤之别,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在家庭暴力的长期摧残下,很多受害妇女已经变得精神麻木、思想混沌,早已失去自我反抗意识。也有一部分受害妇女会选择“以暴制暴”,从而踏上不归路。现阶段,如果仍不对此现象予以重视,不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全面防治,那么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及法制完善都是极为不利的。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以“家庭、家风”为主题发表过多次讲话。为了将习总书记的讲话内容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贯彻落实到人民的生活之中,国家层面率先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忌,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弥补了以往的历史空白;此后,部分省、市也陆续结合自己的地域特色及现实情况,制定了防治家庭暴力的法规,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给予受害者保护。例如《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及2020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但是,在家庭暴力的防治方面,法律的完善速度相比较于社会的变革发展,还是略显迟缓。司法实践中,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案件仍然存在诸多难题。本文通过司法实践中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围绕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的区分、婚内能否因家庭暴力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以及如何分配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责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改进意见。本文将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绪论。首先,简单讲解了产生家庭暴力的社会背景和研究这个问题的现实意义;其次,阐述了国内外关于此类问题的现状以及其他学者在此类问题上所持的观点;最后,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通过简单讲解案例的基本情况来展开分析。首先,以三个涉及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为视角来陈述案件事实;其次,分别援引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解;最后,对法院的判决结果和理由进行归纳总结,以此引出实践中存在争议较大的三个问题。第三部分,法理分析。对上一部分三个典型案例引出的争议焦点以及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概念进行法理分析,即: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是否应当建立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第四部分,完善建议。通过对本文前三部分的论述及剖析,针对案例所反映出的焦点问题,提出自己浅显的完善建议。

王鸣[9](2021)在《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刑事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受虐妇女杀夫案的发生与家庭暴力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法院在裁判时不能忽视其特有的案件特性。目前司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量刑普遍偏重、酌定量刑情节不受重视、司法解释适用不足、对“手段残忍”的认定不准确,基于种种原因,法院裁判还存在着明显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对于受虐妇女杀夫案,学界已经有大量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以及正当防卫理论的研究。在思考如何处理受虐妇女杀夫案时试图直接借鉴国外的理论看似高效,实则忽视了在现有的刑法框架下解决难题的可能性。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我们可以灵活地解释和调整现有的法律规定,为解决受虐妇女杀夫案件提供更多的途径和可能。首先,可以重新界定正当防卫在此类案件中的判定标准,针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构建出一套科学的防卫体系。由于妇女在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正面抵抗配偶的暴力行为,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应当允许其进行正当防卫,包括不提前防卫将会导致法益受损或者丧失防卫机会的情形,以及妇女合理地相信会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形。在防卫限度上也应当区别故意犯罪和防卫过当,赋予防卫限度合理的弹性;其次,要重视酌定量刑情节适用不足的现象,充分发挥酌定量刑情节的功能,尤其要特别关注期待可能性、被害人过错、人身危险性和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这几个较为典型的酌定量刑情节;然后,对于司法解释规定不全面和适用不足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在认定家庭暴力上,必须要细化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在认定手段残忍上,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客观的犯罪手段,还应结合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不能只简单地根据犯罪工具和打击部位认定残忍;针对量刑畸重的现象,则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将受虐妇女的量刑控制在十年以下,并设定处以十年以上刑罚的例外情节,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总的来说,对待受虐妇女杀夫案,唯有从立法和司法上双管齐下,才能保障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杜佳[10](2021)在《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适用研究》文中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呈现了良好态势,各方面发展水平与国际接轨。随之带来的是文化的交汇和思想的转变,尤其是关于婚姻家庭的传统思想的转变。越来越多人崇尚婚姻自由,特别是离婚自由,离婚不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丑事。因此,很多人开始闪婚,随之闪离,后悔之后再复婚,出现了结婚率不断降低、离婚率不断提高的现象,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在此影响之下,我国《民法典》为了抑制高离婚率,制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宏观角度来看,此条文的内容基本适当,但该条文只是对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一个笼统规定,在适用中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比如,缺乏明晰的指导思想、冷静期时长设置不灵活、冷静期间出现特殊情形未规定、冷静期间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未规范、缺少必要配套措施。所以,怎样将《民法典》中的冷静期制度细化完善,切实维护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确保离婚自由的前提下,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制改革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首先对协议离婚冷静期进行简要概述,并与诉讼离婚冷静期进行对比;其次提出协议离婚冷静期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比较域外相应制度的相关立法,吸取该制度在域外的发展经验和制度优势。从而,对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供完善建议,最终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本文强调应当明确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指导思想;在协议离婚冷静期间,出现家暴等特殊情形,冷静期应当提前结束;冷静期期限“一刀切”不太妥善,应根据有无未成年子女、婚姻关系成立时间长短,区别设置冷静期时长;对处于冷静期中的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应制定相应规范。此外,通过构建调解制度和婚姻家庭咨询制度两个配套制度来辅助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认为,对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做出研究,不仅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间谨慎考虑、妥善安排,防止冲动情绪下做出的决定、保护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能弥补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在适用中存在的制度空白点。

二、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一、家庭暴力的概述
    (一)概念
        1. 特定性。
        2. 循环性。
        3. 多样性。
    (二)危害
        1. 损害儿童身心健康。
        2. 导致夫妻婚姻破裂。
        3. 引发以暴制暴的情况。
        4. 影响社会稳定。
    (三)原因
        1. 制度原因。
        2. 历史因素。
        3. 心理因素。
        4. 经济因素。
二、我国家庭暴力立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
三、降低家庭暴力的法律建议
    (一)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
    (二)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三)健全法庭举证制度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结语

(6)家庭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一般性考察
        1.2.2 具体问题考察
    1.3 研究方法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2 家庭暴力的界定
    2.1 中外家庭暴力的含义
        2.1.1 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
        2.1.2 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
        2.1.3 结论
    2.2 家庭暴力的特点
        2.2.1 关系不对等性
        2.2.2 暴力循环性
        2.2.3 隐蔽性和长期性
        2.2.4 社会容忍度高
    2.3 家庭暴力的类型
        2.3.1 身体暴力
        2.3.2 精神暴力
        2.3.3 性暴力
3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对比
    3.1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状况
        3.1.1 英国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2 美国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3 日本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4 我国大陆地区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2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对比
4 家庭暴力犯罪的疑难问题分析
    4.1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2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定性
        4.2.1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定义
        4.2.2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3 以暴制暴行为的处理
        4.3.1 构成正当防卫的以暴制暴行为
        4.3.2 构成犯罪的以暴制暴行为
5 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完善
    5.1 采取单行刑法立法模式
    5.2 完善自诉制度
    5.3 调整刑种与法定刑幅度
    5.4 明确虐待罪入罪标准
    5.5 增设婚内强奸罪
    5.6 以暴制暴构成犯罪的从宽处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7)社会性别视角下家庭暴力报道的内容分析 ——以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问题
    三、研究目的
第二章 文献综述
    一、媒体与社会性别研究文献综述
    二、家庭暴力研究
        (一) 家庭暴力相关概念及界定
        (二) 家庭暴力文献研究
第三章 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二、研究方法
第四章 研究发现
    一、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家庭暴力报道内容分析
        (一) 报道时间与报道数量
        (二) 报道形式
        (三) 报道体裁
        (四) 报道主体
        (五) 家暴类型
        (六) 报道主题
    二、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家庭暴力报道存在的问题
        (一) 固化的女性形象
        (二) 对受害者本身的漠视
    三、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家庭暴力报道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 社会环境的影响
        (二) 媒介制作领域的性别失衡和地位差距
        (三) 媒体工作者媒介伦理缺位
结论
参考文献

(8)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三个典型案例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案情简介和争议焦点
    一、案情简介
        (一)杨某与丘某甲离婚纠纷案
        (二)付文华与吴国群人格权纠纷案
        (三)张某与宋某离婚纠纷案
    二、争议焦点
        (一)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
        (二)家庭暴力婚内能否提起损害赔偿
        (三)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第二章 家庭暴力案例归纳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立法规定
        (二)学理定义
    二、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的法律分析
        (一)区分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界限的必要性
        (二)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之比较分析
    三、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的法律分析
        (一)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之概述
        (二)国内外关于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之比较分析
        (三)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四、家庭暴力案件中举证责任的法律分析
        (一)我国家庭暴力案件举证责任的适用现状
        (二)我国家庭暴力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不足
第三章 家庭暴力案件的完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一)以轻微伤作为界定单次暴力行为的程度标准
        (二)单次暴力行为未达轻微伤时累计其发生频率
    二、制定家庭暴力婚内损害赔偿制度
    三、完善家庭暴力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9)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刑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特征和裁判情况分析
    第一节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特征
        一、被害人过错行为的特殊关联性
        二、犯罪者与被害者身份的重叠性
        三、心理状况和行为模式的特殊性
        四、被告人侵害行为的单一指向性
    第二节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裁判情况分析
        一、裁判定罪分析
        二、裁判量刑分析
        三、裁判问题分析
第二章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相关的理论学说评析
    第一节 国外相关理论之评析
        一、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之评析
        二、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之评析
    第二节 国内相关理论之评析
        一、正当防卫说之评析
        二、期待可能性理论之评析
第三章 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节 正当防卫理论的合理构建
        一、时机要件的认定
        二、防卫过当的认定
    第二节 酌定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
        一、期待可能性
        二、被害人过错
        三、人身危险性
        四、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第三节 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建议
        一、细化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二、明确手段残忍的认定标准
        三、调整家暴案件的量刑建议
        四、设定免除处罚的具体情节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10)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 主要工作与创新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第2章 协议离婚冷静期概述
    2.1 离婚冷静期的概念
    2.2 离婚冷静期的分类
    2.3 协议离婚冷静期在我国的发展
        2.3.1 协议离婚冷静期在我国的起步
        2.3.2 协议离婚冷静期在我国的试行
        2.3.3 协议离婚冷静期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2.4 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和诉讼离婚冷静期的异同
        2.4.1 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冷静期的共同点
        2.4.2 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与诉讼离婚冷静期的差异点
    2.5 小结
第3章 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我国适用存在的问题
    3.1 指导思想不具体
    3.2 特殊情形未细化
    3.3 设计时长不灵活
    3.4 夫妻权利义务未规范
        3.4.1 冷静期间夫妻间财产关系不明确
        3.4.2 冷静期间夫妻间人身关系不明确
    3.5 小结
第4章 国外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启发
    4.1 国外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相关规定
        4.1.1 韩国的离婚熟虑期制度
        4.1.2 英国的反省与考虑期制度
        4.1.3 美国的离婚等待期制度
    4.2 国外离婚冷静期制度对我国的启发
    4.3 小结
第5章 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完善建议
    5.1 确立适用的指导思想
        5.1.1 离婚自由原则限制适用
        5.1.2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适用
        5.1.3 区别原则合理适用
    5.2 具体规定冷静期提前结束情形
    5.3 灵活设置时长
        5.3.1 以有无未成年子女为标准
        5.3.2 以婚龄为标准
    5.4 规范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
        5.4.1 冷静期间夫妻财产保护制度
        5.4.2 冷静期期间夫妻人身关系规范制度
    5.5 构建相关配套制度
        5.5.1 调解制度
        5.5.2 婚姻家庭咨询制度
    5.6 小结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四、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J]. 杨希. 西部学刊, 2021(24)
  • [2]“执着”的忍耐:社会性别视角下对家暴受害女性的叙事治疗研究[D]. 罗文琴. 西南大学, 2021
  • [3]《反家庭暴力法》之“家庭成员”的研究[D]. 余梅子. 辽宁师范大学, 2021
  • [4]个案社会工作介入家庭受暴青少年心理创伤治疗的研究[D]. 王晓祎. 辽宁大学, 2021
  • [5]身体史视野下的宋代家庭暴力研究[D]. 余慕珍. 西南大学, 2021
  • [6]家庭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D]. 曲木玥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08)
  • [7]社会性别视角下家庭暴力报道的内容分析 ——以新京报客户端和澎湃新闻客户端为例[D]. 李行.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8]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三个典型案例为视角[D]. 陈阳. 贵州民族大学, 2021
  • [9]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刑事责任研究[D]. 王鸣. 烟台大学, 2021(12)
  • [10]我国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适用研究[D]. 杜佳.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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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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