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调研报告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调研报告

问: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
  1. 答:【法律分析】
    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除可按规定操办婚庆、丧葬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一律不准操办。办婚庆事宜的宴请对象主要限于亲戚,规模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严禁摆放拱门、悬挂气球、拉横幅、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严禁多时段、分地点、有意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二、严禁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戚以外人员打电话、送请柬、发短信、捎口信等;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对于借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不论是否大操大办,都要追究责任。 三、禁止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得***动用公车、公物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四、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的制度,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单位报告,说明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宴请桌数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葬事宜的,应于事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操办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对通知精神执行不力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第一条
问: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是什么?
  1. 答:法律分析: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是有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必须向党组织报告的相关规定,如根据城阳区的相关通知,各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党员成员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街道组织部门报告,并向街道纪检委组织备案。如党员干部操办婚假事宜的,需要在事前10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组织部门报告并向街道纪检组织备案。
    法律依据:《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
    1.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党员成员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街道组织部门报告,并向街道纪检组织备案。
    2.党员干部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亲属参加。亲属是指近亲属、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下属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或者收受其礼金、礼品。
    4.党员干部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应当于事前10个工作日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一式二份),将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承诺遵守相关纪律等情况,向街道组织部门报告并向街道纪检组织备案。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一式二份)报告办理情况。
    办理丧事的,应当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一式二份)向街道组织部门、纪检组织报告办理情况。
问:婚丧嫁娶新规定
  1. 答:法律分析:各地的具体政策的不同的,一般都是不提倡大操大办。
    法律依据:《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运城亮洞市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有关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遏制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端正党风政风行风,树立和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经局领导研究,现将有关规定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止大操大办规定
    1.严禁未经申报操办婚丧事宜;
    2.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分批次、多地点、超规模宴请;
    3.严禁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婚丧宴请;
    4.严禁操办孩子满月、周岁、“十二岁生日”及上梁搬家、老人寿辰、子女升学入伍等各种喜搜键戚庆事宜;
    5.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世陵使用公款、公物;
    6.严禁使用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喜庆等非公务活动;
    7.严禁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