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业税制改革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李佳[1](2021)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的着力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产业链上还存在低端化的“卡脖子”“掉链子”现状,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税收既是政府在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政策产品,也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支柱。“十三五”时期,税收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税务组织机构改革也配套跟进,税收总量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双向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凸显。实践证明,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充分利用税制优化来助力供给侧改革,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把税制纳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或公共经济政策结构性改革的视阈,分析税制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基于总量指标、结构指标、区域税收竞争等视角进行实证检验,多维度分析税制设计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效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显示,税收的总量负担、分产业负担、劳动力资本要素负担,消费和投资的税收结构比列、所得税和商品税的税收结构比例,地方税收竞争程度等都对产业结构具有显着的抑制或者促进作用。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仍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此建议,在未来的税制优化过程中,继续把“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商品和劳务税比重,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给予地方一定范围内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限,在保证地方财政支出的前提下,鼓励地方税收竞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税收产业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个别产业、行业,甚至企业集团来制定鼓励或限制性的税收政策,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深入地阐释了税制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内在机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视阈。二是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制度和产业结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制度的某个领域、某个税种、某项产业税收政策,本文从多角度全面分析税制的产业结构效应,并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结果检验,对深化相关研究提供较好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积累。三是多维度分析税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运用高度化和合理化两个指标来描绘产业结构的状态,并充分考虑全要素生产率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从税收总量、结构、行业、区域等四个维度,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分析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应,增强了分析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张莉[2](2021)在《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经济在经历了近4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出现了产能过剩、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诸多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经济要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助于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增长又会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即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不仅存在对应关系,而且能够互相影响,这也被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路径与产业结构演变进程间存在的耦合性不断证实。对于想要获得迅速发展的后发展国家来说,借鉴先发展国家产业变革的经验,适时采取有效的税收政策以扫清本国产业升级的障碍并奠定产业发展的基础,不失为加速推动本国产业结构升级进程,实现经济发展“弯道超车”的良好手段。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其产业结构和税制结构都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一方面,区域经济差异造成产业结构呈现区域异质性的特点,产业结构优化成为当下经济增速放缓所要迫切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中国想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发达国家长时期形成的更合理更高级的产业结构,除了依靠市场利用供需关系自由引导资源配置外,更需要政府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远见和干预,因此税制结构对于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引致的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为主题,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税制结构调整提供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本文梳理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间的关系,指出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效应,即资源配置效应和全要素生产率效应;同时从需求侧、供给侧和对外开放三个角度阐述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影响效应。实践层面,本文采用中国1994年至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首先测度了中国产业结构偏离度和Moore指数(即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水平);其次通过PVAR模型、门槛效应模型计量分析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总体效应、区域异质效应、门槛效应等影响;再次构建并行多重中介模型检验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中介效应;随后利用准自然实验法考察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最后,基于前文研究结论,为税制结构调整提出具体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纳如下:第一,借鉴并拓展了税制结构及产业结构衡量指标体系。(1)本文组建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指标体系,分别从税制结构的宏观和中观角度测评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相较已有研究,本文针对税制结构的衡量主要增加了中观指标,该指标更能体现出税制结构内部不同税种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2)选择结构偏离度指数作为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的指标,结构偏离度指数能够将整体分割成组内与组间差异,通过标准化处理得到产业结构距离理想均衡状况的差异。采用Moore结构变动指数衡量产业结构高度化,基于空间向量度量的方法,通过不同时期两组向量空间中的夹角来测度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使得空间向量夹角大小的变动能够作为三次产业结构内部变化幅度的依据,进而刻画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Moore结构变动指数对结构演变的动态过程反应更为灵敏,对三个产业的变动刻画得更为细致,同时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整体测度也更为全面。第二,测度了中国产业结构偏离度和Moore指数。本文从产业结构优化的两个维度对中国1994年至2017年的省级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程度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1)自2008年以来,中国进行了增值税改革和所得税改革,实施结构性降税,税制结构逐步得到优化,税收负担不断减轻,消费和投资水平不断提高,各产业间关系更加协调,产业供给与国民需求相匹配,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近十几年来,产业结构偏离度指数呈下降趋势,产业结构日益合理化。(2)欠发达省份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虽然不高,但变动速率在增强,说明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潜力大,而发达省份高度化程度高,但是高度化趋势相对较缓,上升空间相对有限。总体来看,各省份产业结构变化速率均经过或者正在经历由低值上升到高值而后下降的过程。第三,考察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基于动态面板模型检验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结果表明:(1)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均会产生抑制性的影响,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在区域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2)企业所得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东、中、西部均具有抑制作用,而个人所得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三个地区均具备促进作用,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在东、中、西部并不具有一致性。其次,本文基于面板门槛模型验证了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不仅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还具有明显的门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对直接税系而言,当人均实际GDP高于门槛值时,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由抑制转为促进,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直接税系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2)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偏离度都具有促进作用,这意味着间接税的提高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抑制作用,但是随着人均GDP水平的提高,间接税的抑制效果被削弱。(3)间接税系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具有促进作用,随着人均GDP水平的提高,间接税的促进效果会增强。这意味着直接税和间接税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抑制作用均受到经济发展水平门槛作用的影响,且相对于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高发展水平下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促进作用会明显增强。第四,构建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中介路径。采用OLS对建立的并行多重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实证研究发现:(1)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抑制作用。当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经过计算可以得到,投资需求、劳动供给、资金供给与对外开放为中介变量,而当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投资需求、劳动供给和资金供给为中介变量。(2)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具有促进作用。当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中介变量为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劳动供给和资本供给为中介变量,而当间接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时,经过计算可以得到,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技术供给和对外开放为中介变量。第五,论证了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和准自然实验论证税制结构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考虑到税制结构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因此本文选择以营业税为代表的间接税改革及以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变动来构建税制结构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准自然实验,并通过双重差分方法对政策改革效果进行识别,实验结果为“营改增”以及企业所得税改革能够显着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相较于已有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一是深入剖析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机理。本文从产业资本形成、产业资源配置等层面分析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影响机理,解释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原因;同时基于需求侧、供给侧以及对外开放等层面探究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影响机理,阐明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路径。这对理论界继续探讨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的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二是探寻并拓展了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多条传导路径。本文系统梳理并归纳总结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路径,并通过新古典投资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等理论模型加以分析,发现税制结构可通过多条作用路径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然后采用并行多重中介模型验证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传导路径。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的研究明晰了税制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机制和渠道,为更好的发挥税制结构在产业结构优化中的作用提供科学的路径选择。三是全面考察了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效应。相较于以往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研究,本文构建的影响其优化的税制结构体系更为全面。先是基于税制结构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前提,提出门槛效应假设,并且就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门槛效应进行验证。随后就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因素,检验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间是否存在传导效应。亦即实证检验了税制结构是如何通过“直接影响——门槛效应——中介效应”作用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最后,利用准自然实验方法考察了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相较已有研究,本文针对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分析更为全面,构建的税制结构体系也相对完整,为有关研究领域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支持。
郎威[3](2020)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我国GDP为896915.6亿元人民币,总量稳居世界第二,GDP同比增长了6.6%。但伴随着我国粗放型经济的不断增长,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的调节,包括采取行政处罚、财政补贴、税收和可交易许可证等多种政策工具。其中,税收是国家整体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而绿色税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绿色税收(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了环境保护税是在2018年新开征的绿色税种外,其他税种都是已开征多年的税种,而这些税种设置的目的更多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和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滥用等现象越来越多,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趋势。而税制的绿化就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税制进行绿色化调整,使其在整体上体现环境保护功能。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资源环境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用税收的手段把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绿色税收的实施效果,既与自身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征管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的协调配合。因此,本文合理界定绿色税收和绿色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内涵。将绿色税收制度界定为,国家为达到污染防治目的而推进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称,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绿色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就我国而言,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属于事后干预型;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其中又划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对比不同类型的绿色税收的占比变化。在2009-2018年的我国绿色税收结构中,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所占的比例最高,比例达到70%以上;其次是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比例在20%-30%之间;环境保护税收的比例一般在3%以下,尤其是2018年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后,比例最低只达到0.73%。可见,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还是侧重于征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这些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税制的绿化程度反映了绿色税制对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程度。本文对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在指标选取上采用了OECD国家常用方法,即用绿色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表示。结果表明我国在2009-2018年间税制绿化程度在13.15%-15.53%之间,且在201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绿色税收内涵和结构不同而导致税制绿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相比之下,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仍然不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的绿化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税收绿化程度较低。为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对我国环境和经济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本文选取全国30个省市的2005-2017年的数据进行门槛回归分析。首先,以绿色税收收入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四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即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效应。结果显示,在污染减排效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绿色税收收入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05%至0.06%,区域差别不大。而绿色税收不是废水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对废水排放的抑制作用不明显。在节能降耗效应方面,由于绿色税收收入和能源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绿色税收对能源消费的节能降耗作用不显着。其次,以绿色税收收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三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对以人均GDP为表征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即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使经济效益增加67.03%。然而,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等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大幅度地降低经济效益。同时,当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时,绿色税收收入每提高1%,会使经济效益在28.91%至87.51%的范围之间增加。因此,我国绿色税收的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一定的门槛值条件,即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但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门槛值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双重红利效应则不存在。最后,指出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再结合OECD国家绿色税制改革的经验,对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绿色税制改革需要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对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进行总体规划、相互配合,避免不同绿色税收手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
王庆勇[4](2020)在《我国土地税收政策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镇化运动的快速发展,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作用也日益凸显。但我国土地资源却面临着诸如土地资源总量有限、人均不足、质量不高,土地资源污染加剧,耕地数量不断减少,生产环境恶化,土资源使用缺乏长远规划,浪费严重等诸多现状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土地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在调节土地资源配置利用、监督落实土地税收政策运行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科学合理的土地税政策不仅能为地方政府筹集充足的财政资金,还可以有效的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根据各自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自身特点土地税收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土地税收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完善,部分税种还进行了多次修订。但与快速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其作用的发挥总显得相对滞后和不足,土地税收制度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如土地税收作用理念有待规整,组织财政收入和保护土地资源需要适当平衡;土地税立法层次普遍偏低,约束性不足,权威性、严肃性有待提高;税制设置内部不合理,税收集中于流转环节,保有环节较少,部分税种缺位,调节力度不够;税费混杂,重费轻税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税收作用的有效发挥,其在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引导土地利用方向,抑制土地投机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此外,土地制度作为土地税制改革完善的重要基础,2020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入市交易,也为新时期改革完善土地税收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本文从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问题出发,以土地税收作用的角度为切入点,提出了土地税收对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而后在概述我国土地税收历史沿革和国外其它国家土地税收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等方法,针对我国现有土地税收政策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了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与方法,包括:调整了完善耕地占用税、统一开征了房地产税、新设了土地闲置税、调整了完善契税、取消了土地增值税等。同时,为保证土地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还在加快土地税收立法、完善征管配套措施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通过以上措施与方法,达到完善我国现有土地税收制度,推动土地税收充分参与宏观调控,有效发挥其在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调节土地收益,促进土地资源健康利用的作用。
赵丽娟[5](2020)在《山西省利用货物劳务税政策促进农业发展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进入新的时代以来,“三农”问题越来越突出,以科学有效的策略来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要滞后于工业,农业在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现代化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在探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也是影响农业发展众多因素中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它对发展“三农”、提升农民总体收入水平都存在着较大的影响。文章在探讨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时,运用理论、实证等研究方法,在对与之相关的政策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同时,再以山西省税务局在该方面的实际做法从数据的层面进行实证分析后,梳理出当前在政策上存在着问题:目前已制定的相关政策系统性不足,达到规定政策的前提条件过多,政策所能辐射的范围过小,缺少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支持政策,制定的电子商务领域的政策与实际之间的差距较大,对企业的纳税有着较大的影响等。文章在研究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时,一方面对OECD国家所制定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比了不同农业资源国家在该方面的政策后,可以发现:全球大多数国家在农业货物与劳务税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该政策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与其它政策相结合来实施;本国农业的发展情况是政策制定的依据;与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在具体内容上要有可操作性,利于纳税和征收管理。在对山西省利用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促进农业发展过程中实施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对存在的现有政策缺乏系统性,享受政策前置条件多,政策受益未能覆盖全环节等问题进行分析后,文章也指出促进农业的发展,税收杠杆在其中也能发挥出关键性,提出税收杠杆利用的目标、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围绕着农业发展的货物和劳务税政策,给出了相关的策略,如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围绕着农业发展的产业链,来推动增值税政策的改革;以积极的消费税政策来刺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完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开展扣除试点助力农业发展。
谭飞[6](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王蕴[7](2019)在《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我国GDP已经从年均9%高增速换档为当前6%左右增速水平的新常态,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经济总量突破9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大新挑战,首先,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以廉价劳动力为核心竞争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其次,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成为了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造成了我国制造业总体产能过剩、利润微薄,对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最后,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重大冲突,美国相继拉开了以中国为目标的税制改革和贸易战,恶化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我国消费市场已经完成了从“有胜于无”的短缺经济向“高品质消费”的现代化转型,在新的消费品市场条件下,原有以价格为核心竞争手段的工业经济模式已经失效,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消费品市场的新常态。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海淘”、“代购”等新消费模式已经将我国的终端消费品市场拉入了全球竞争。在这种经济竞争格局之下,为了保持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就成为了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然而,如何实现“六稳”?短期刺激政策等措施一段时间会推动经济增长速度,但是长时期会孕育更大的金融经济风险,造成房地产库存继续增加、债务杠杆率持续提高以及产能过剩难以出清等问题。经济演变的周期规律显示,只有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进行效率、动力、质量变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第一,不简单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换言之,要优化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减少财税政策对经济的扭曲,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减少财政的直接补贴,通过优化税制,实现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在2020年左右建立法治政府、落实税收法定的时间目标已经不远了。“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虽然从实际效果上来看优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刺激了经济发展,但是“营改增”改革造成的繁杂税率结构却可能对法律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困难。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增加了法律执行的成本,更加剧了对微观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立法在即,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水平成为了当前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分为七大部分,全面论述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问题:第一部分,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其次,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存在着对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和增值税税收中性的认知,同时,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优的做法是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税种。导论的基础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方向。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文首先界定了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对象,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优化的对象是法定税率(也就是经济学意义的名义税率);其次,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优势、最优商品税理论和增值税税制演化的路径依赖三个角度分析,构建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从税收中性的角度而言,单一税率结构是有效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关键机制;但是,考虑到拉姆齐法则,采用差别税率结构的增值税更符合最优商品的课税需求;同时,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演化存在着典型的路径依赖。在当前增值税完成消费型转型、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对增值税税率结构进行系统性调整需要明确两大原则,一是明确增值税的生产效率取向;二是必须承认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的路径依赖。在这两个原则的约束下,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应当尽可能靠近单一税率,但是,由于路径依赖,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两档税率结构。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该部分重点阐述了不同阶段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不同阶段增值税改革的共性目标都是提振经济、改善效率,但是,仍然存在政策关注点的差异。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均以实现,虽然,这造成了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复杂化,但是,这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然历程。同样,在增值税税率结构完成了转型改革以及货物与劳务的全覆盖之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在先前阶段修修补补的改革后,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为目标,完成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改革。第四部分,在明确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任务后,从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发,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从全球供应链视角分析,现行增值税税率水平对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制约作用。我国需要通过增值税税率水平的优化,促进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提升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比重,对冲“人口红利”消失对制造业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智造”维持我国“世界工厂”的关键地位;二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于复杂。我国增值税现行的三档税率、四档征收率以及不彻底的“零税率”政策,加剧了增值税的扭曲作用,抑制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有效发挥。从三档税率的税率结构而言,特别是9%和13%两档税率涉及的部分行业是在同一抵扣范围内生产抵扣链条之上的,差别税率造成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税收资本利润水平差异,扭曲了资本配置;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角度而言,税制不应当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障碍,但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客观上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形成了制度性扭曲,阻碍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而言,为了保持出口商品竞争力,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征收增值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我国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税零税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五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主要受两种路径依赖约束:一是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不同阶段的政策关注点差异,以及先前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所形成的改革成果与既得利益约束了未来改革的空间;二是先前增值税“以票管税”征管技术,在后期不同时期不断强化,“以票管税”客观上解决了早前增值税的征管漏洞,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增值税征管技术的尝试。因此,后期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历次改革必须考虑增值税征管技术的约束。第六部分,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仅有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几乎没有国家采用,世界各国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差别在于税率结构与抵扣范围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增值税实施情况、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在对比采用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国家时,重点分析了低税率(优惠税率)的政策,通过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了对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启示。这些启示也成为本文第七部分对策建议的主要依据。第七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本部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国际比较与模式调整的国际经验,得出“1+1”税率档次是现阶段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模式选择;二是从国家财政安全稳定的角度,分析我国可接受的增值税减税规模,并将这一规模作为确定“1+1”税率档次的约束性条件;三是结合前述约束性条件,确认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应当控制在13%,低税率5.5%,并结合国际经验划定了低税率的征收范围;四是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退出提出了分阶段的优化改革建议,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先将征收率统一,实现简化税制的目的;在统一征收率后,应当将增值税起征点改革为增值税免征额,以实现增值税的税负公平;为了平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利益,在增值税免征额替代增值税起征点之后,应当将增值税免征额标准与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实现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最终退出;五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实现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以及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制度。最后结合现有的研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冯杰[8](2019)在《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税权分配,究其本质,实则为一种制度安排,通过对财政资源进行配置,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的分配关系。在我国,存在漫长的央地财政关系的调整实践,目的就是探索集权与分权的最优边界。随着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约束收紧,政府的财政支出也不断增加。对此,我国愈发对税权分配有着迫切的制度需求,由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相继三次提出明确要求可见一斑。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税权分配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法经济学源起于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心就是关注法律问题在经济学与法学两种语境下的差异与统一,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完美契合点。法律在其视野中,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具有经济学属性,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税权分配作为制度表现,其内涵中既具有法学理念,也具备经济学意义,因此论文选择法经济学作为研究税权分配的视角和方法,这与法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是相符的。从当前的研究现状看,在法经济学领域中有关税权分配体制的研究甚显薄弱,因而本论文就此所做的学术尝试是具有创新性的。本文在研究时,基本沿袭了法经济学上“由经济到法律、再由法律到经济”的研究路径,以税权分配制度为研究对象,在理性选择理论的指引下,以效率与公平为指标,定性、定量地分析税权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由税权分配所产生的行为差异及其后果,以此来评判税权分配制度对政府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考察分税制在实践中的运行轨迹,寻找当前分权制度中不合理的症结,据此来重塑和完善与税权分配有关的制度体系。主要形成了以下内容和观点:(1)税权之“权”蕴含了权力与权利,其客体形态决定了分税制的三种不同制度模式。从理论上看,理想的分税制制度,应当既能够保证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也可以对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的激励,使得不同层级的政府在既定的合理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果。但是我国的分税制实践存在现实弊端,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地方税权以及地方税系都十分薄弱,究其成因,主要是存在法律理念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权力分配模式失衡。(2)为了剖析税权分配制度的理论效应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需要明确税权分配的理论前提和评价标准。按照理性选择理论,假设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及信息偏在的前提,用效率与公平为标准来评价税权分配制度。通过实证验证,税权分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我国的现实是由于分权的程度不够,导致税权分配不利于经济增长。同时,分税制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征税积极性,但其主要原因在于税收返还制度的激励,这种激励最终在结果上会造成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形成公平的损失。此外,还有特定阶段出现的异常税收弹性指数,证明地方政府征税行为存在扭曲,这种扭曲必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在有关公平的考察上,按照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以及结果公平等具体要求进行。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均存在起点不公平的情况;地方政府缺少具有强大财政意义的主体税种;在税收收益比例上的分配方式也无法弥补由地方主体税种缺失而导致的税收收入缺口;现行的税收收益权分配格局很难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在事实上形成了不公平的结果。(3)针对上述税权分配中的制度缺陷,在借鉴国际及历史经验的前提下,以路径依赖理论为向导,在对税权配置的制度格局进行优化时,要厘清税权分配在价值理念、形式与实质标准、制度保证等制度要素的理论逻辑。据此设计优化方案时,一方面要发挥宪法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注重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借此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税权分配制度得以重塑。本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1)历史研究法。在研究税权分配问题时,有必要运用发展的眼光进行理论溯源。基于现实,回顾并评价税权分配的发展历程,只有揭示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趋势,才能辨清其本质。同时,要解决当下在税权分配中存在的弊端,也需对其成因追本求源,以从根本上寻找应对之道。(2)比较研究法。论文将与税权分配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以期为实现其制度重塑寻找可靠的理论支撑;将税权的内容进行类比,考察它们在制度中运行轨迹及其关联性,探寻税权分配发挥作用的机制;将分税制以及税权分配的国际经验进行比较,以发现可供我国借鉴的国际案例参考。(3)实证研究方法。论文论证了将效率与公平作为税权分配效应衡量标准的合理性,以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为分析方法,通过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税权分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4)规范分析方法。该方法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对税权分配提供优化建议的内容中,在充分理解税权分配的本质后,通过对其发展现状结合现有理论进行逻辑推演,找出影响税权分配效果的成因,以明确税权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径方向。(5)文献调查法。通过大量研读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法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学科已有的文献资料,认真梳理和借鉴其中的有益成果,既为论文研究开阔了视野,也为研究的框架及结论的提出,尽可能地探寻相对丰厚的理论依据。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论文运用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来研究税权分配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研究在我国仅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因此在现有的文献资料中,对于税权分配的研究大多散见于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法学等各自的领域中,鲜有基于法经济学进行税权分配研究的成果,更遑论以此作为理论基础为税权分配提供研究思路。本论文尝试从法经济学的理论渊源中探求二者的共振点,以期为税权分配的改革给予理论助益。第二,论文以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来衡量税权分配制度的效果,并研究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多将税权分配问题与财政分权问题结合在一起讨论,甚少单独针对税权分配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更少见对税权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上,做出有关效率与公平的测评。本论文确立了评价税权分配制度应当以效率与公平为标准,尝试突破原有法学研究中的固有模式,以期能更有效地评估税权分配制度的效果。第三,论文按照效率标准与公平标准,对税权分配制度的现状不仅进行定性分析,还从实证入手进行定量研究,在研究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从现有的法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来看,在以往的法经济学研究中,对研究对象的计量分析并未构成研究的主要内容。本论文在探究税权分配制度的理论本相时,尝试响应经济学中对经济研究工具科学性的追求,在对税权分配制度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也进行了定量的实证分析,增加了对选题研究的科学性,使得研究结论更加真实、可靠。第四,论文在有关税权分配的优化结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不仅针对通过理论评估与实证测量之后发现的税权分配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建议,在构建优化路径时,还提出了优化设计思路的理论逻辑,通过对这种理论逻辑的厘清,打造税权分配制度在法经济学视野下的理论通路。同时,从理念设计到评价法则直至制度重塑的过程中,始终都以转型中国作为研究情境来讨论,据此而来的进路设计框架,有创新意义。
郑涵[9](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郭建华[10](2019)在《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体系,其广义概念包括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涉及的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其中,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以下简称房地产税)通常形成其狭义概念,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视角,以促进房地产的包容性发展为聚焦目标,在全面考察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理论命题,并对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内涵特征、功能定位等作了系统阐述;为探索房地产税制变迁规律及路径依赖特性,本文对国内外房地产税制变迁进行了总结回顾和比较分析,归纳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和包容性经验;为进一步验证按照包容性理念指导下构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框架是否满足包容性制度特征和目标定位,本文结合CGE模型最新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的房地产税CGE模型,对以扣除面积、税率等为主要变量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构建方案进行了模拟分析。根据模拟结果,本文提出了一套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议方案,核心是房地产税制度的供给,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提供参考。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性认识和研究成果是:第一,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表现出的利益分配不平衡、个别利益集团享受过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等问题,反映和揭示了房地产经济制度的包容性缺失。作为房地产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轻(免)保有环节征税等问题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调节功能缺位甚至存在逆向调节,制度供给呈现出较强的包容性短板。第二,为构建包容性的房地产经济制度,需要以包容性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与之匹配,作为其相关制度安排的重要和关键组成部分。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以税收制度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房地产供给更好适应全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社会成员都“住有所居”,实现包容性发展,从而推动实现社会公平包容、和谐共赢;同时作为房地产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致力于促进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组成部分结构优化、相得益彰,引导健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和公共选择机制的制度安排。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弥补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包容性短板、助力构建房地产长效治理机制为基本任务,以促进包容性发展、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为基本目标,以构建中性、功能更加健全、税收遵从度高的税制要素为主要途径,同时满足“公平、共享、激励兼容、法治化”等基本特征。第三,作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房地产税面临多重功能和使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但在现阶段,凸显与注重房地产税的调节功能,是政府开征房地产税的现实出发点,要以征收房地产税为手段,向全社会发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预期。而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也将逐步充实财政收入功能。因此,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现阶段可以立足于高端调节,采取税基扣除和累进税制,同时给予农村房地产免税和城镇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实现量能纳税、激励兼容;长期来看,应该是一个简单便利、公平高效的普遍课税的税收制度,总体框架为“宽税基、低税率、高遵从”。第四,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实目标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制度供给的方式将以强制型供给为主导。具体的制度供给思路包括:同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交易环节税收改革,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税制的扭曲效应;按照“宽税基、低成本、优惠得当、遵从度高”的原则,逐步将所有不动产纳入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将土地与房屋合并课税,并采取面积和价值综合扣除的税基减免方案,保障公平性的同时,增强税收的调节功能。第五,模拟分析发现,同步实施交易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比单独开征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方案更加包容。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房地产价格恢复理性,降低房价上升曲线的斜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配套实施交易环节税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增长(GDP)、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需求侧和供给侧重要经济指标都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联动改革方案可以实现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兼容,符合包容性的制度供给取向。第六,考虑到制度供给的包容性要求,开征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难以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对“土地财政”的完全替代,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源。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包容性发展成果不断累积,正如个人所得税发展轨迹一样,因税基等要素的成长,房地产税未来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潜力。
二、我国农业税制改革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农业税制改革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税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税收职能定位的研究 |
2.1.2 税制选择的理论研究 |
2.1.3 关于税制优化的经济学研究 |
2.2 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2.1 相关概念界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研究 |
2.2.3 产业结构的评价标准研究 |
2.2.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方法研究 |
2.3 关于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3.3 产业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理分析 |
3.1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依据 |
3.1.1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下的税收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3.1.3 产业政策有效性理论 |
3.2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
3.2.1 产量效应 |
3.2.2 替代效应 |
3.3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整途径 |
3.3.1 税制在供给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3.2 税制在需求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制和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 |
4.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49-1978 年) |
4.1.1 产业结构从恢复到失衡 |
4.1.2 税制从简化到再简化 |
4.1.3 税制与产业结构的配合 |
4.2 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79-2011 年) |
4.2.1 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
4.2.2 市场经济税制体系日渐完善 |
4.2.3 税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4.3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2012-2019 年) |
4.3.1 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
4.3.2 现代税制体系日臻完善 |
4.3.3 税制与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税制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 |
5.2 变量说明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回归结果 |
5.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3.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分析 |
5.3.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税收负担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5 实证结论 |
5.5.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抑制作用 |
5.5.2 提升直接税比重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3 税收创新激励显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6章 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 |
6.1.1 统筹减税降费的多元衍生效应 |
6.1.2 强化减税降费的宏观引导效应 |
6.1.3 畅通减税降费的间接传导机制 |
6.2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促升级 |
6.2.1 持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 |
6.2.2 持续优化消费税制度调控职能 |
6.2.3 强化提升所得税制度竞争力 |
6.3 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竞争 |
6.3.1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权限 |
6.3.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3.3 赋予地方限度内税收立法权 |
6.4 逐步调整完善产业税收政策 |
6.4.1 配合产业组织政策的税制优化 |
6.4.2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优化 |
6.4.3 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优化 |
6.4.4 推动“一带一路”的税收合作 |
附录 我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1994至2020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税制结构相关研究 |
2.1.1 税制结构及其优化理论 |
2.1.2 税制结构的经济效应 |
2.2 产业结构优化相关研究 |
2.2.1 产业结构优化的概念界定 |
2.2.2 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因素 |
2.3 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系 |
2.3.1 产业结构优化中的政府角色及其政策有效性 |
2.3.2 税系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 |
2.3.3 税种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 |
2.4 文献评述 |
2.4.1 现有文献取得的成果 |
2.4.2 研究启示 |
第3章 中国税制结构变迁历程与产业结构演变实践分析 |
3.1 中国税制结构变迁历程 |
3.1.1 中国税制结构的演变路径及特征 |
3.1.2 中国区域税制结构变更进程 |
3.2 中国产业结构演变过程 |
3.2.1 中国产业结构演变的主要阶段及特征 |
3.2.2 三次产业及各产业内部结构调整 |
3.2.3 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路径 |
3.3 中国税制结构与产业结构演变耦合性分析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
4.1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直接作用机理 |
4.1.1 资源配置效应 |
4.1.2 全要素生产率效应 |
4.1.3 门槛效应 |
4.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间接作用机理 |
4.2.1 需求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2.2 供给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2.3 对外开放视角下税制结构影响结构优化的理论机制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产业结构优化测度 |
5.1 中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测度 |
5.1.1 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度量方法 |
5.1.2 中国产业结构合理水平测度 |
5.2 中国产业结构高度化测度 |
5.2.1 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度量方法 |
5.2.2 中国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测度 |
第6章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基准模型与实证检验 |
6.1.1 实证研究设计 |
6.1.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1.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门槛效应实证分析 |
6.2.1 实证研究设计 |
6.2.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门槛效应分析 |
6.2.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门槛效应分析 |
6.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异质性检验 |
6.3.1 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异质性影响 |
6.3.2 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异质性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作用机制实证分析 |
7.1 实证研究设计 |
7.1.1 中介效应模型 |
7.1.2 并行多重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7.1.3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7.1.4 数据平稳性检验 |
7.2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作用机制检验 |
7.2.1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总体效应 |
7.2.2 税制结构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7.2.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直接效应 |
7.2.4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中介效应分析 |
7.3 税制结构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作用机制检验 |
7.3.1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总体效应 |
7.3.2 税制结构对中介变量的影响效应分析 |
7.3.3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影响的直接效应 |
7.3.4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中介效应分析 |
7.4 税制结构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异质性检验 |
7.4.1 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异质性影响 |
7.4.2 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异质性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与分析 |
7.5.1 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稳健性检验 |
7.5.2 影响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税制结构改革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研究 |
8.1 问题的提出 |
8.1.1 政策背景 |
8.1.2 研究假设 |
8.2 实证研究设计 |
8.2.1 双重差分法 |
8.2.2 模型设定 |
8.2.3 变量与数据 |
8.2.4 共同趋势检验 |
8.3 “营改增”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
8.3.1 基准回归 |
8.3.2 稳健性检验一:替换被解释变量 |
8.3.3 稳健性检验二:反事实分析 |
8.4 企业所得税改革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
8.4.1 基准回归 |
8.4.2 稳健性检验一:替换被解释变量 |
8.4.3 稳健性检验二:反事实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增值税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
9.2.2 推动消费税改革以引导消费行为促进产业转型 |
9.2.3 完善企业所得税改革“加减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
9.2.4 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助推产业升级 |
9.2.5 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协调区域产业结构发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致谢 |
(3)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环境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2 对绿色税收内涵界定的研究 |
1.2.3 绿色税收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4 对税制绿化程度的研究 |
1.2.5 主要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税收的概念及内涵 |
2.1.1 绿色税收的概念 |
2.1.2 绿色税收的内涵 |
2.2 绿色税收制度 |
2.2.1 环境保护税 |
2.2.2 绿色相关税种 |
2.2.3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2.3 环境税相关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庇古税 |
2.3.4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 |
2.4 库兹涅茨曲线 |
第3章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发展现状 |
3.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构成 |
3.2 环境保护税 |
3.2.1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
3.3 绿色相关税种 |
3.3.1 资源占用型 |
3.3.2 行为引导型 |
3.4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3.4.1 增值税 |
3.4.2 企业所得税 |
3.5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现行税制的绿化程度 |
4.1 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 |
4.2 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的区域差异 |
4.2.1 东北地区 |
4.2.2 东部地区 |
4.2.3 西部地区 |
4.2.4 中部地区 |
4.3 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税收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建立 |
5.1.1 指标选取及变量说明 |
5.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 实证过程 |
5.2.1 门槛效应检验 |
5.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污染减排效应分析 |
5.3.2 节能降耗效应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绿色税收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建立 |
6.1.1 指标选取及其变量说明 |
6.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6.2 实证过程 |
6.2.1 门槛效应检验 |
6.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门槛参数估计结果 |
6.3.2 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整体上存在的问题 |
7.1.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 |
7.1.2 绿色税制结构不合理 |
7.1.3 绿色税收环保效应不明显 |
7.1.4 各税种之间衔接不顺畅 |
7.2 环境保护税本身存在的问题 |
7.2.1 征税范围过窄 |
7.2.2 税率过低 |
7.2.3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 |
7.2.4 碳税缺位 |
7.2.5 资金使用不明确 |
7.2.6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测定困难 |
7.2.7 税收信息共享不顺畅 |
7.3 我国现行绿色相关税种存在的问题 |
7.3.1 资源税制度设计缺乏环保针对性 |
7.3.2 消费税缺乏“绿色性” |
7.3.3 车辆购置税税率设计简单 |
7.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7.4.1 增值税 |
7.4.2 企业所得税 |
7.5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7.5.1 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 |
7.5.2 现行绿色税制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 |
7.5.3 尚未形成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 |
7.5.4 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8章 绿色税收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8.1 国外绿色税制的发展概况 |
8.1.1 澳大利亚 |
8.1.2 美国 |
8.1.3 日本 |
8.1.4 德国 |
8.1.5 瑞典等北欧国家 |
8.2 国外绿色税制的构成 |
8.2.1 国外绿色税制的主要税种 |
8.2.2 国外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 |
8.3 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 |
8.4 国外绿色税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9章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议 |
9.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构建的原则 |
9.1.1 绿色发展原则 |
9.1.2 税收公平原则 |
9.1.3 税收效率原则 |
9.1.4 税收中性原则 |
9.2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思路 |
9.2.1 对绿色税制进行总体设计 |
9.2.2 调整绿色税制结构 |
9.2.3 加强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 |
9.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 |
9.3.1 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 |
9.3.2 与其他相关税种配合,构建绿色税收制度 |
9.3.3 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9.3.4 加强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 |
9.3.5 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调节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4)我国土地税收政策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学者研究概述 |
1.2.1 国外学者研究概述 |
1.2.2 国内学者研究概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2 土地税收对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2.1 土地税收作用 |
2.1.1 筹集财政收入 |
2.1.2 调节经济运行 |
2.1.3 监管土地税收政策运行 |
2.2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问题分析 |
2.2.1 土地资源概念及特点 |
2.2.1.1 土地资源自然属性 |
2.2.1.2 土地资源社会属性 |
2.2.2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分析 |
2.2.2.1 土地面积广阔,人均不足,质量不高 |
2.2.2.2 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难度大 |
2.2.2.3 国土资源分布不均匀,生产力地区间差异大 |
2.2.3 我国土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
2.2.3.1 耕地数量不断减少 |
2.2.3.2 土地资源污染加剧,生产环境恶化 |
2.2.3.3 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缺乏长远规划,浪费严重 |
3 土地税收制度发展及评析 |
3.1 我国土地税收制度历史沿革 |
3.1.1 我国古代土地税收历史沿革 |
3.1.1.1 先秦时期 |
3.1.1.2 秦、汉时期 |
3.1.1.3 隋、唐时期 |
3.1.1.4 宋、元时期 |
3.1.1.5 明、清时期 |
3.1.2 中国近现代土地税收历史沿革史 |
3.1.2.1 中华民国时期 |
3.1.2.2 新中国土地税收发展 |
3.2 我国现有土地税收制度 |
3.2.1 耕地占用税 |
3.2.2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2.3 土地增值税 |
3.2.4 房产税 |
3.2.5 契税 |
3.3 其他国家土地税收制度及启示 |
3.3.1 美国土地税收制度 |
3.3.2 德国土地税收制度 |
3.3.3 日本土地税收制度 |
3.4 我国土地税收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3.4.1 土地税收作用理念有待转变 |
3.4.2 土地税收立法层次较低,约束性不足 |
3.4.3 土地税制设置内部不合理,税收调节力度不够 |
3.4.3.1 税种缺位,调节力不足 |
3.4.3.2 重流转,轻保有,土地闲置 |
3.4.3.3 税费混杂,轻税重费 |
4 对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和措施 |
4.1 应坚持的原则和方向 |
4.1.1 可持续性原则 |
4.1.2 实事求是原则 |
4.1.3 简化税制、方便征管原则 |
4.2 具体措施与方法 |
4.2.1 土地税收取得阶段 |
4.2.2 土地税收保有阶段 |
4.2.2.1 统一开征房地产税 |
4.2.2.2 新设土地闲置税 |
4.2.3 土地税收转移阶段 |
4.2.3.1 调整完善契税 |
4.2.3.2 取消土地增值税 |
4.2.4 建立健全土地税收立法征管配套措施 |
4.2.4.1 加快土地税收立法 |
4.2.4.2 完善征管配套措施 |
5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5)山西省利用货物劳务税政策促进农业发展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研究的核心概念 |
2.1.1 货物与劳务税 |
2.1.2 税收政策 |
2.2 研究的理论依据 |
2.2.1 税收效应理论 |
2.2.2 最优税制理论 |
2.2.3 税收杠杆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第三章 山西省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的政策实施现状 |
3.1 山西省税务系统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实施情况 |
3.2 山西省税务系统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实施效果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促进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 |
4.1 目前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现有政策缺乏系统性 |
4.1.2 享受政策的前置条件多 |
4.1.3 政策受益未能覆盖全环节 |
4.1.4 政策扶持鼓励不到位 |
4.1.5 相关电子商务政策滞后 |
4.2 现行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
4.2.1 税收政策制定工作滞后 |
4.2.2 农业生产者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充分 |
4.2.3 农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偏差 |
4.2.4 税收信息化交流共享不足 |
4.2.5 农业生产企业的税收风险较大 |
第五章 国外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经验借鉴 |
5.1 国外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现状 |
5.1.1 美国的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现状 |
5.1.2 德国的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现状 |
5.1.3 韩国的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现状 |
5.1.4 日本的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 |
5.2 对山西省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启示 |
5.2.1 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
5.2.2 税收优惠政策要与其他政策相互配套 |
5.2.3 政策要与实际的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 |
5.2.4 税收政策设计上要注重用词明确方便税收征管 |
第六章 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问题的改进对策 |
6.1 发挥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作用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
6.1.1 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的必须有针对性 |
6.1.2 促进山西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遵循的原则 |
6.1.3 促进农业发展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的实现路径 |
6.2 发挥货物与劳务税政策作用促进农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
6.2.1 提高税收政策的立法层次 |
6.2.2 完善农产品相关环节的增值税政策 |
6.2.3 发挥消费税政策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
6.2.4 完善货物与劳务税政策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力度 |
6.2.5 落实税收优惠开展进项税额扣除试点助力农业发展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分析 |
2.1 税率结构及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内涵 |
2.1.1 税率结构 |
2.1.2 税率结构优化 |
2.1.3 增值税税率结构 |
2.1.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 税收中性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1 增值税中立性之理解 |
2.2.2 法定增值额与税收中性 |
2.3 最优商品税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3.1 拉姆齐法则 |
2.3.2 基于税收公平的最优商品税理论 |
2.3.3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最优税收理论 |
2.4 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的路径依赖 |
2.4.1 路径依赖的一般机理 |
2.4.2 我国增值税试行期间的税率结构 |
2.4.3 增值税多档税率结构与政治成本 |
2.4.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趋势 |
2.5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依据评述 |
2.5.1 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与理论选择 |
2.5.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理论选择 |
3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 |
3.1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1.1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2 消费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3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2.1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 |
3.2.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期与经济影响 |
3.3.1 2017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2 2018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3 2019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4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 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不利于全球价值链“升级” |
4.1.1 全球供应链网络形成原因 |
4.1.2 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网络中的地位 |
4.1.3 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对制造业的“锁定效应” |
4.2 增值税税率档次复杂抑制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 |
4.2.1 增值税三档税率产生的扭曲 |
4.2.2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产生的扭曲 |
4.2.3 增值税现行零税率的扭曲作用 |
5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主要原因 |
5.1 增值税税率结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1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前流转税税负水平较高 |
5.1.2 “营改增”改革所经历的特定过渡阶段 |
5.1.3 以增值税为基础而征收的各项附加税费水平 |
5.2 征管制度缺陷对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影响 |
5.2.1 增值税信息不对称与征收管理能力缺陷 |
5.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及其弊端 |
6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各地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1 增值税税率档次国际比较 |
6.1.2 欧盟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3 OECD成员国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4 我国周边国家(地区)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5 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2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比较 |
6.2.1 增值税的累退性与差别税率 |
6.2.2 世界各国增值税优惠税率比较 |
6.2.3 增值税抵扣制度与增值税有效税率 |
6.2.4 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比较 |
6.3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启示 |
6.3.1 税收中性是现代型增值税主要追求目标 |
6.3.2 优化抵扣制度降低增值税的有效税率 |
7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 |
7.1 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路径选择 |
7.1.1 增值税税率档次 |
7.1.2 “1+1”模式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选择 |
7.2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财政约束 |
7.2.1 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 |
7.2.2 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 |
7.2.3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 |
7.2.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合理减税规模测算 |
7.3 基于“1+1”模式的增值税税率水平优化 |
7.3.1 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2 增值税低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3 我国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优化 |
7.4 增值税征收率的优化 |
7.4.1 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
7.4.2 起征点调整为免征额 |
7.4.3 增值税免征额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 |
7.5 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 |
7.5.1 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 |
7.5.2 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 |
7.5.3 设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 |
7.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6.1 基本结论 |
7.6.2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税权的文献综述 |
1.2.2 税权分配影响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与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税权分配的基础理论概述 |
2.1 税权的基本内涵 |
2.1.1 税权的概念 |
2.1.2 税权的划分 |
2.2 税权分配的理论渊源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2.2.3 国家治理理论 |
2.2.4 财政分配理论 |
2.3 税权分配的制度来源:分税制 |
2.3.1 税权分配的逻辑起点:以分税制厘清税权的权力关系 |
2.3.2 税权分配的制度框架:分税制的理论设定 |
2.3.3 税权分配的实现:分税制的模式 |
2.4 小结 |
第3章 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理论分析 |
3.1 分析的前提:三个理论假设 |
3.1.1 行为主体存在有限理性 |
3.1.2 主体行为存在机会主义 |
3.1.3 存在信息偏在 |
3.2 税权分配的标准:效率与公平 |
3.2.1 税权分配中的效率 |
3.2.2 税权分配中的公平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权分配现实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 |
4.1 我国分税制的制度变迁及其影响 |
4.1.1 我国分税制的变迁轨迹 |
4.1.2 我国分税制的变迁产生的影响 |
4.2 效率标准下对税权分配现状的考察 |
4.2.1 测评的度量标准 |
4.2.2 税权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研究 |
4.2.3 税权分配对地方政府征税积极性的影响考察 |
4.3 公平标准下对税权分配现状的考察 |
4.3.1 对起点公平的分析 |
4.3.2 对过程公平的分析 |
4.3.3 对结果公平的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税权分配中的实际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
5.1 税权分配制度存在供需失衡及其成因 |
5.1.1 失衡的表现 |
5.1.2 失衡的原因 |
5.2 税权分配中的现实障碍及其成因 |
5.2.1 税收立法权中存在制度障碍 |
5.2.2 税收征管权分配失衡 |
5.2.3 税收收益权设置不合理 |
5.2.4 税权分配现实障碍的失范成因 |
5.3 小结 |
第6章 优化我国税权分配的路径选择 |
6.1 分税制的域外实践与经验 |
6.1.1 分税制的域外实践 |
6.1.2 域外分权实践的启示 |
6.2 厘清税权分配的理论逻辑 |
6.2.1 建构设计的核心价值理念:税收正义 |
6.2.2 明晰税权分配的形式标准:税收法定 |
6.2.3 确认税权分配的实质标准:税收公平 |
6.2.4 实现税权分配的制度保证:税收宪政 |
6.3 优化税权分配的制度框架 |
6.3.1 税收宪政的规范化运作 |
6.3.2 实体规范制度的构建 |
6.3.3 程序控制机制的生成 |
6.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9)“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包容性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1.2 包容性经济制度理论 |
2.1.3 包容性理论研究述评 |
2.2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综述 |
2.2.1 制度需求—供给理论分析框架 |
2.2.2 制度失衡与均衡 |
2.2.3 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 |
2.2.4 转轨经济理论与新供给经济学 |
2.2.5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述评 |
2.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与需求研究综述 |
2.3.1 房地产税收理论 |
2.3.2 房地产税收制度需求与供给 |
2.3.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方案研究 |
2.3.4 房地产税收理论研究述评 |
2.4 房地产税收制度实证研究综述 |
2.4.1 传统实证研究方法 |
2.4.2 CGE模型与房地产税模拟分析 |
3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状考察与问题分析 |
3.1 我国不动产物权及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 |
3.1.1 中国古代的土地与赋税制度 |
3.1.2 近代中国租界的土地及房地产税制 |
3.1.3 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税制 |
3.1.4 新中国以来土地制度及房地产税制变革 |
3.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 |
3.2.1 我国房地产制度建设现状:汲取性特征明显 |
3.2.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面临包容性短板 |
3.3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障碍 |
3.3.1 供求存在失衡 |
3.3.2 功能定位争议大 |
3.3.3 征税对象和范围难以合理设定 |
3.3.4 税收征管落地难 |
4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1.1 国外不动产物权制度现状 |
4.1.2 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比较分析 |
4.2 我国港澳台地区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2.1 中国香港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2 中国台湾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3 中国澳门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3 国外及港澳台房地产税制供给的包容性经验借鉴 |
4.3.1 以公平为导向,将“平均地权”作为不动产物权制度建设的立足点 |
4.3.2 制度设计趋于中性,“宽税基、低税率”成为普遍趋势 |
4.3.3 “涨价归公”,房地产税是地方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 |
4.3.4 因地制宜,根据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课税模式 |
4.3.5 健全征管制度及评税体系,改善征纳关系和税收遵从度 |
4.3.6 实行收入与公共服务挂钩,以利于纳税人和地方政府激励相容 |
5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理论分析与制度选择 |
5.1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提出 |
5.1.1 包容性房地产经济制度及其供给路径 |
5.1.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及其内涵特征 |
5.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
5.2.1 目标原则 |
5.2.2 功能定位 |
5.2.3 制度创新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
6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模拟分析 |
6.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 |
6.1.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的影响 |
6.1.2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
6.1.3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
6.1.4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金融的影响 |
6.2 基于MONASH-TYPE的房地产税CGE模型的构建 |
6.3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模拟分析——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 |
6.3.1 模拟分析有关前提假设 |
6.3.2 模拟分析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
6.3.3 政策模拟方案及冲击设定 |
6.4 模拟分析结果 |
6.4.1 模拟分析结果 |
6.4.2 两类制度方案模拟结果的对比分析 |
6.4.3 模拟分析简评 |
7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方案建议 |
7.1 制度供给的总体思路 |
7.2 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包容性制度方案 |
7.2.1 按照公平原则,设计房地产税的主要税制要素 |
7.2.2 按照共享原则,合理设定房地产税收优惠方案 |
7.3 交易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包容性方案 |
7.3.1 降低房地产增值税税率,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 |
7.3.2 降低契税名义税率,促进税收政策公平统一 |
7.3.3 推进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
7.3.4 实施房屋转让印花税改革,增强印花税调节功能 |
7.3.5 推进房地产收费基金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7.4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包容性方案 |
7.4.1 建立公平有效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
7.4.2 产权不合法、不完整及交易受限的住房评估征税方案 |
7.4.3 优化房地产税纳税申报制度 |
7.4.4 推进房地产税相关信息全面共享 |
7.4.5 房地产税违法处理与税收救济 |
7.5 房地产税收立法的包容性实施路径 |
7.5.1 立法先行 |
7.5.2 充分授权 |
7.5.3 分步实施 |
7.6 相关配套制度的包容性解决方案 |
7.6.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方案 |
7.6.2 房地产税开征后土地定价问题的解决方案 |
7.6.3 关于“租”与“税”的过渡衔接方案 |
7.6.4 优化地方公共支出方案,引导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选择机制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突破 |
8.1.1 主要研究结论 |
8.1.2 取得的主要成果 |
8.2 研究展望 |
8.2.1 探索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评价体系 |
8.2.2 优化房地产税模拟分析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我国农业税制改革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D]. 李佳. 辽宁大学, 2021(02)
- [2]中国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D]. 张莉.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 郎威. 吉林大学, 2020(08)
- [4]我国土地税收政策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分析[D]. 王庆勇.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0)
- [5]山西省利用货物劳务税政策促进农业发展的问题研究[D]. 赵丽娟.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6]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7]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D]. 王蕴.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分税制下税权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D]. 冯杰. 山西财经大学, 2019(02)
- [9]“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10]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D]. 郭建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