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禁止私自屠宰生猪(论文文献综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1](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高思远[2](2020)在《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文中认为牙行是一种古老的商业中介组织,主营撮合交易与代客买卖,最早被称为驵侩。而牙税是政府对牙行的经营所征课的税收,具有营业税的性质,也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税收之一,起源于唐代。牙税在清代走向制度化,为限制牙行的开设,雍正制定了定额牙帖制度,江苏省也基本确定了分等定额的税制。清末,面对窘迫的财政局面,苏州藩司将牙税税额增加十倍,引发了牙商的强烈抗议,在苏州商会的协助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增牙税运动,最后以地方政府与牙商之间的妥协而告终。民国成立后,北京政府财政部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地方整顿牙税,并将牙税列为中央专款,由地方稽征后缴解中央。中央专款作为临时性的财政政策,在设置之初成效显着,但随着中央政府权威日益衰落,地方缴解数额不断减少,所谓的中央专款名存实亡,税款也被地方政府截留。为保障教育发展,江苏省在1924年设置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并将牙税、屠宰税等税种列为教育专款,由委员会负责征管。委员会接手之初,制定了详细的牙税经收管理办法,但高昂的稽征成本难以为继,在1932年开启了招商包征牙税的办法。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原本作为江苏省会的南京市被划为特别市,由行政院直接管理。特别市成立后,南京市内牙税归属权成为省市间争夺的焦点,引发了历时六年的争夺。通过争夺,我们进而观察背后的制度体系与权力网络。在近代中国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中,税收现代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牙税的改革可以被视为旧税种改革的重要案例。1931年营业税开征后,牙税因其具有的营业税性质,向营业税过渡也是法理的必然要求。而地方政府则遵循实用主义的原则,缺乏改革的动力,迟迟没有进展。直至抗战时期,重庆政府为裕税源,接管了地方营业税的征收,才使牙税改革得以推进,废止了分等定额税制,改按固定税率征收。观察牙税改革的进程,可以鲜明地发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税收改革中态度的差异。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不仅是税种和税制的革新,更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关系的演进。政府对牙行征税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牙行经营的义务。而在考察政府与牙行之间的关系,以征代管的倾向尤为明显。而随着新式商业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牙行这种古老的商业组织也必然在历史的浪潮中,逐渐被取代,而牙税也随之消亡。
吴盛杰[3](2020)在《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文中指出本文采用“中观”的视角,以1949年以后南京地区城乡商业的变革为中心,尝试考察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及驱动要素。建政前,商业在南京的经济结构中占比很大,工业占比则较小。新政权建立后,提出了要将“消费的南京转向生产的南京”的总体目标。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新政权逐步对南京城乡商业的结构和形态进行了重构。首先,新政权通过打击投机、稳定金融物价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南京的消费商业迅速衰落,新政权则乘势展开了对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急剧的变化使得私营商业一度陷入困境,经过政策调整以及广泛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商业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朝鲜战争时期,由于加工订货的增多,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这一进程被打断,且相比于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在运动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新政权则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展开对南京城乡商业系统的重构,南京市的经济结构自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南京首先根据中央的政策淘汰了私营批发商,其次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从统购统销的几个行业开始,私营零售商也逐渐接受改造。及至1956年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南京的社会商业走向全面的公有化,但过快改造打乱了商业系统的运行,给城乡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不得不再次回到市场机制。本文以南京地区的报刊、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在关注国家政策的制定的同时,也详细考察了南京市新政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这个过程,本文展示了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私营商业的改造之外,也注意到了公营商业的发展及其在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与过往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初期政治经济变革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展开对话,并提出政治考量是驱动地方经济变革的主要因素。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八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中共占领南京之后在南京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其中重点考察了中共接管大城市的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在南京的执行情况。第二章主要论述新政权对南京社会商业进行的初步改造,其中重点考察了针对南京市社会商业的具体情况,新政权在私营商业改造、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商关系的变革上所具体施行的办法。第三章主要论述第一次商业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其在南京推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主要论述朝鲜战争开始后,南京市新政权面对战时状况对社会商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处理。第五章主要论述南京的“三反”“五反”运动及其对社会商业变革产生的巨大影响。第六章主要考察南京地区地方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果与问题。第七章主要论述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后,南京市新政权对私营批发商、私营零售商的改造过程,以及在城乡推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过程及其一系列的影响。第八章主要考察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来后,中央政府、南京市新政权与南京私商、小商小贩之间的三方互动及其结果。
余治国[4](2019)在《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文中研究表明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主要以田赋、盐税等为主,其他收入为辅的中央集权化之财政制度。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等工商税收为主的财税体制,初步建成了现代税收制度。近代财税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历经八、九十年,其中的过程复杂曲折而漫长。研究近代税制的过程,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在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过渡税种分别是厘捐与子口税。本研究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多方博弈的视角,通过考察厘捐、子口税及其相互关系与影响,展现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对近代税收体系变迁做细致的考察,以探讨这一嬗变的过程及特征。具体而言,清代前期与中期继承了中国古代传统的财税体系,刚性强,较僵化,财政体系缺乏国债、现代银行等现代融资手段与工具,在实际运作中已隐藏着潜在的危机。近代在内部战乱与对外战争的财政冲击下,清政府被迫下放财权,来源于传统捐输的厘捐由此产生。作为工商税种,厘捐具有相当的弹性,弥补了传统财税体系弹性不足的缺点。而地方督抚在战时掌控了军政、人事及财政等各种权力,并着力推动厘捐征收的长期化与制度化,清王朝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之间此消彼长。洋务新政时期所创办的各种企业,逐渐脱离了奏销制度的约束,巩固了地方督抚对厘捐等财权的控制,地方财政呈现半独立的状态,清政府的中央财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承认了地方税权与地方税,并引入西方预算制度替代传统的奏销制度,暂时划分了国地两税。袁世凯政权最终于1914年初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了地方税制度。与此同时,厘捐的出现刺激了子口税制度的产生,子口税制度反过来又对厘捐征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厘捐是近代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子口税完全归中央所有,地方政府试图采取了各种办法以抵消子口税的影响,如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以传统税种的落地税作为抵制进口子口税的主要厘捐。这些表现出近代税制变迁过程中的诸多特点。而清末民初铁路货捐的演变历程,则充分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中外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多元博弈的特点。税收在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其运作基础是政治权力。概而言之,近代税制变迁是在条约制度的夹缝中获取生存的空间。税制需求存在着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如中外、央地、政商之间的利权、财权,因时因地,或存在着一致利益,或存在着冲突及妥协。税收制度的制定与实际执行的税收体系须考虑到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具有一定的妥协性。税制的有效变革依赖于稳定的政治环境与具有必要威权性之中央政府。以军事镇服与政治集权为支撑,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裁厘加税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制。但国民政府的现代税收制度未能避免变相厘捐的继续存在,尤其在县级仍延续着晚清以来无序而混乱的局面。总的来看,近代税制变迁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变”与“不变”始终这一论题的焦点所在。多方势力之间的博弈则对这一焦点的实际结果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又基于近代各种政治、经济与社会因素,从而使得近代税收体系的变迁过程具有若干鲜明的特点与性质。
张佩垚[5](2019)在《绍兴县营业税研究(1931—1936)》文中认为税收关乎国计民生,是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实现其各项职能的经济保障,对国家和地方社会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清末以来,厘金制度病商害民,20世纪三十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宣布裁厘加税,在地方实施营业税以弥补地方税收亏空。浙江省作为近代中国工商业较为繁盛的省份,受厘金之害久矣,早在1927年就开始筹备营业税的办理。工商业者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主体,在新税制推行的过程中,不免会与中央和地方政府产生利益纠葛。近年来学界关于民国营业税的研究多以省域为空间范围,深入到县域的研究较少。民国时期浙江绍兴地区水陆交通便利,商业贸易十分发达,繁荣的商品经济为营业税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税源。作为一种新税制,营业税开办之初远没有预期那般顺利。由于征收机关缺乏对绍兴地方商情的全面了解、营业税的征收行政成本甚巨等原因,政府不得不依靠绍兴县商人同业公会实现营业税的征收。1932年,政府通过对营业税加以整顿,绍兴县营业税收入有了明显地增多。1935年,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上,县级财政被纳入财政收支系统后,绍兴县营业税征收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基本保持着约占全省营业税收入百分之十几左右的成绩,营业税征收逐步走上正轨。商人同业公会一方面配合政府征税行为的同时,另一方面,作为纳税人利益的代表,为了维护商人利益,反映商民诉求,就减轻税负等问题以绍兴县商会为桥梁与政府进行了颇为频繁地沟通。针对政府的不合理征税行为,还通电联合全省各地同业公会共同请命,积极与政府协商,以保证商人利益。营业税的办理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划分国地收支、统一财政,建立资本主义现代化税收体制过程中的重要举措。绍兴县营业税研究作为个案研究,既是通过个案的形式揭示南京国民政府税制改革深入地方社会的曲折过程,又展现了税制改革对地方社会的多重影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当前营业税的研究成果。
曹瑞冬[6](2019)在《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花捐是近代中国对娼妓和乐户营业收入课捐的总称,出现于清末地方的财政改革中。作为一种地方财政的临时挹注,各地以妓捐、乐户捐和执照费为主,亦有地区征收营业捐、娱乐捐或花筵捐。同时,政府基于“寓禁于徵”名目抽收花捐,实行“化私为公,寓禁于管”的治娼政策。故花捐的财政改革总体上寓于地域经济之中,但也会因娼妓禁政等因素而发生变轨。本文以近代花捐改革为线索,着重探讨苏州社会经济的结构过程。1896年《马关条约》订立后,苏州开始自筹巡警、马路等开埠经费,又逢日本要求设立专管租界以专利源,官府为此挪用西方制度,设商务局征收妓捐,并积极筹划城外娼区,发展商业,以便地方分割日人专利。而后在清末新政中,该项捐款移解苏州警厅,并通过“征娼”筹款,藉由“巡警”改制,开启了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重组过程,但官权难以在地方权势中下向扩张,而妓捐私收现象也一直存在。迄至1920年,妓捐捐务改归地方人士自办,苏州工巡捐局成立,其改组每每遭遇官权掣肘,又因妓捐系属商埠特捐,城内外市民公社在统一市政收支上发生分歧,导致捐务停顿,路政废弛。1928年苏州实施娼禁,妓捐停征,同时马路商民倡建民生社,歌女纳捐领照,以此拓宽娼业的合法空间,可由于官方界定的缺失,娼业内部纠纷大量产生,遂使苏州政府于1935年恢复公娼。而这时,南京国民政府遂已成为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并开始对地方财政进行整理。1927年局票实贴印花即是一例,而在1934年苛细杂捐的废除中,妓业的相关捐税被改制以抵补地方财政。“旧税未除,新税难征”,中央的税务行政仍旧难及于地方,且重叠式的税负亦使政商关系恶性发展。废苛尚在进行,始于1932年的苏州献金运动,国民政府将救国捐税向娱乐业摊派,其中妓业演剧筹款,踊跃捐输,民间团体则在推进捐募的法制改革以期减附免税。在1940年代的苏州,筵席及娱乐税停征附加,提高税率,专向顾客饮食及娱乐消费行为课税,并由经营单位代扣代缴,但以军警及公务人员主体的权贵却抗捐寻租,借机牟利,使税负大都转嫁,可从其税率来见这一时期的妓业税负。此外,在经历杂捐整理和公娼恢复后,花捐由属于县政府的捐款征收处统一征收,吴县政府又通过县金库制度建立起对花捐的预算,例如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是花捐专款专用于警政的证据,后几经改良,从警察机关自收自支到县政府统收统支,实质上形成了警察权与财政权的分野。但改良并不彻底,苏州于1935年开办公娼,并通过检妓等手段创建娼妓群体的统计资料,费用和人数则是检治失效的重要原因,而娼妓检验长期寓于警政之中,即使20世纪40年代以来,卫政与警政分离,形成独立预算,娼妓健康检验费仍由警察收支。
赵勇[7](2017)在《1927-1937年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研究》文中指出南京城市管理法制是民国政府定都后,对身为首都南京城市管理的法律制度。其立法思想有别于近代上海源于租界西方法制思想,其为参酌中西法律文化而立。另外,要考察这一制度,除去静态的法规与制度考察,还需要对其动态即在城市管理中法规应用进行考察。基于此,本文从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主要是对近代西方城市管理法制的移植与引进和近代南京的情况做一综述。首先论述近代西方城市管理法制的移植与引进,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西方国家打开中国大门后,在中国强占租界。为了租界的稳定有序,租界当局开始将西方的城市管理思想、体制与章程逐步引入中国,这对中国的近代城市法制管理的萌芽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租界引进西方先进城市法制管理理念与体制,其繁荣稳定也大大刺激了中国城市管理者。从租界城市的零星发展,到晚清城市自治下,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大城市西方城市法制管理思潮的接受与施行,最终至民国从中央到地方城市管理的全面开展,表明西方城市法制管理被中国城市完全接受。其次,虽然相比于北京、上海来讲,南京是个中型城市,但也是开放城市。近代开埠后,南京在原有独特地位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经济。经济的发展又给城市发展带了许多市政社会问题。故此时作为民国首都南京的城市法制管理是迫在眉睫了。第二章引出民国建都后,南京城市法制规划的发端。首先,以社会各界对于南京城市规划的探讨作为分析,涉及国民党政要孙中山、孙科等人的法律规划思想、西方学者对近代城市规划法律思想文化的的贡献、新型市政学者的城市法律文化思想。通过对这些法律规划思想的探析,分析其对民初首都南京法律规划思想的影响。其次,通过对国民政府中央层面通过的关于南京的规划法律《首都计划》背景、制订过程政治权力的博弈、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派系力量的角逐、典型法规的分析等,阐述其作为规划法律在实际中的应用——掀起了民国首都为期10年的营造工程,进而探析其对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影响。第三章着重对南京城市管理中的社会治安管理进行分析。从南京城市政法机构的建立,阐述在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博弈下警政系统的变迁,探析这一异于中国传统行政司法合一的系统对近代城市管理法制的贡献;以禁娼与禁毒为例,对于南京城市法制管理中的治安管理进行动态考察分析,全面把握南京治安管理法制既带有地方自治的法律色彩,又有完全执行中央法规的遵循,在其执行中也有逆行的周折;最后,通过个案考察方式,对于南京治安管理法制的效果进行分析,得出管理不仅仅是法制的运行,还需要一定的法律救济。第四章以南京城市管理法制中社会公用事业管理为例,通过对交通住宅、公共卫生中具体案例为追踪线索,审视南京城市管理法制在社会公用事业中管理的社会效果。在这一管理中,管理机构能随着社会问题的变化而改善。法规的制订同样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中,针对性越来越强,体系化也在形成;同时,这种法制管理在去除社会弊病的同时,也促进了南京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且效果良好。第五章从现代化与本土化两方面对民国南京城市管理法制进行评析。现代化方面,首先对南京城市管理现代化的理论渊源进行了阐述;其次,从整体叙述了南京城市规划主导者对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学习与实践;最后,从市政组织现代化、市政人才现代化、法制内容与体系现代化等方面全面评析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的现代化。本土化方面,首先对“本土化”与“本土资源说”概念进行了区别分析;其次,分别从“党国体制”、传统因素等方面分析南京城市管理法制本土化的表现。另外在这两方面基础上对当代南京城市管理的启示做了初步探索。结语部分,在回溯全文基础上阐明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的确立表达了近代行政法制精神在中国的确立;其次,重新审视以中西法律文化参酌而立的南京城市管理法制,在对南京城市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故对传统南京的近代化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王薇[8](2016)在《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是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畜产食品产量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畜产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畜产食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研究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共分为8个部分,对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在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系统分析,包括发展历程、法律体系、保障制度等内容,主要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第一,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本质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制与充分利用,对我国现有的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核心法律与配套法律制定、衔接的统一标准和安排,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两法合一,尽快制定针对肉蛋乳及其相关制品的专项管理法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提升法律位阶,有利于控制畜产食品安全风险。第二,畜产食品安全涉及的领域很多,从养殖到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很难由一个机构管辖所有的事务,我国目前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农业部共同监管。在现有格局下,减少职能交叉,剥离农业部风险评估相关的职能,统一由卫计委承担,三部门中涉及标准制修订方面的职能转给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第三,区分技术性法规与标准,构建技术法规体系,将目前畜产食品标准体系中的强制性标准上升为技术法规,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便于贯彻实施;保留推荐性标准,做为引导行业达到技术性法规所要求的目标的手段。第四,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是科学的风险分析,将风险评估的职能集中到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相分离,以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建立国家级的监测信息平台,共享各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有助于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制定等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参考。第五,追溯体系是实现畜产食品全食品链信息透明、增强消费者信心的最好方式,我国畜牧业发展规模化程度低,而小散户很难实现各环节的有效衔接,追溯体系建设可以从扶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入手,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帮扶等形式引导企业参与到追溯体系建设中。第六,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共治。在相应的畜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中树立行业从业者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共同参与的网络平台,政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培训,引导媒体,保护消费者,鼓励公众参与到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郭柱良[9](2014)在《东莞市生猪安全供应现状和对策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通过调查研究国内各市县生猪生产销售及安全保障状况,实地调研珠三角广州、东莞、深圳、惠州、中山、湖南长沙、郴州,广西贵港、玉林,福建龙岩等城市的生猪产销情况、了解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及质量安全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经过为期三年的生猪供应情况统计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安全检测,得知东莞的生猪质量安全情况逐年提升,然而生猪供应情况对外市依存度过高,供应风险较高,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较大。就动物疫病而言,由于供应东莞生猪来源复杂,容易发生交叉感染,疫情隐患较高;就政府监管而言,由于生猪自给率低,对外来生猪不得不实施“天天检、批批检、车车检”,无形增加了政府监管成本;就稳定供应而言,供应的主动权掌握在外市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供应有可能出现断档。为此,本论文对东莞市生猪稳定安全供应提出以下措施:一是建设“菜篮子”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生猪网上交易,二是市政府牵头规划养殖小区,三是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四是逐步完善生猪产销联建制度,五是提高信息化程度,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的作用,六是逐步引入新的安全供应模式,七是农业、经信部门加强合作。本文提出了“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重点分析并讲述了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将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纳入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体系和“菜篮子”工程建设体系,有助于保障东莞市生猪稳定供应和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有助于社会的稳定。本文对目前开展已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的琼海、湘乡、梧州、惠州、长子等地区的情况进行了概括,提出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制定生猪应急供应保障资金管理及补贴办法,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和应急启动机制,加强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李忠萍[10](2014)在《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研究(1906-1949)》文中研究指明公共卫生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需求,随着人类文明的递嬗,公共卫生渐由社会自发调节、随机应对和慈善救济活动,演变为以卫生行政为主导、以科学方法为手段、以保障和增进公众健康为旨趣,官方与社会合作推进的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清末民国时期,由于近代以来西方医学成就和租界卫生管理制度的刺激示范,中国社会内部对于卫生强国和卫生现代性的强烈追求,以及应对连年疫情的现实需要,国家开始自上而下的卫生行政擘画、建构和实施,现代意义上的以城市为代表的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由此肇端。在此时代诉求和社会趋向的引领下,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商贾辐辏的苏省重地、江南名城——苏州,因应时势,且合于地方防疫、市政建设之需要,遂在官方与社会的协作下,开启公共卫生之端绪,并逐渐粗成体例。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的演进,由清末民初的萌发到南京政府十年时期的初步发展再到战后的粗具体例,主要沿着三个脉络进行:一、公共卫生行政管理,由卫生行政寓于警政,走向卫生行政与警政相对分离;二、办理模式,由官商合办走向以官办为主社会协作;三、业务内容,由清道防疫扩及其余,粗略形成疫病防治、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妇婴卫生、学校卫生、卫生教育等多元并进的业务体系。苏州公共卫生的演进理路,既有时代共同趋向的投射,又有过程和形式上地方样态的呈现。疫病防治是苏城公共卫生的中心事务,这不仅因为它是时代性的严峻课题,也是水网密布、气候温润的江南城市面临的地方疫情压力所致。近代苏城疫病防治问题上,出现了二元对立的面相:一方面是驱瘟逐疫迎神赛会和挑痧等坊间防疫百态的恣肆,另一方面是官方对落后防疫行为的取缔,并在与社会的互动合作下,初步形成了一套临时救治与常规预防相结合的急性传染病防控机制。苏城疫病防治上二元对立的面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苏城公共卫生,实际是在与民俗传统特别是迷信观念和举措的扞格不入中得以曲折演进,并渐入民心的。保障日常清洁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被视为治疫之本,成为苏城公共卫生事务中的基础工作。总其大概,主要涵括街道清洁与垃圾清运、粪秽管理与厕所改良、饮水改良、各类饮食品及其制造经营场所卫生检查与管理等内容。街道清洁上日常与定期的结合,垃圾清运上行政与市场的相配,粪秽运除上加强时间、地点和面相的规范、厕所整改上的化多为少、弃旧迎新,饮水卫生上改良与“革命”的统筹、食品卫生上应时性强、制度化高、消极取缔与积极建设规划的并举,构成了各项业务的典型特质。由于经费的短缺、主事者和执行者的颟顸敷塞、民的痼习、商的玩忽延宕等因素,苏城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举措实际成效并不甚佳,许多规划也无果而终。然而,毫无疑义,在与社会的互动协作乃至冲突抵牾中,官方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条例,并尽力付诸实践,一定程度上改良了苏州城市生态环境和日常饮食健康,并多少促进了市民饮食住行卫生生活方式及其观念的形塑,更从理论和实际双重意义上推动了苏州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的制度化进程,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变迁。作为近代公共卫生的长效追求,妇婴卫生、学校卫生等保健事业和卫生教育的渐趋并进,丰富了苏城公共卫生的业务内涵。以“生”的方式嬗变、婴儿健康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妇婴卫生,以学校传染病预防、学生健康检查、学校卫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卫生,以多主体、多形式、多场域、教育性与地方化和趣味性相结合为典型特质的民众(或曰社会)卫生教育,其工作开展虽存在设施简陋、业务单一、方式粗糙甚至走过场、普及性不强等诸多局限和不足,但它们确实开启了苏城妇幼保健以及卫生教育事业的端绪,积淀了一定的宝贵经验。这些业务体现了苏地政府维护妇婴健康、增强青少年体格以及培育公众卫生观念习惯的努力和自觉,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苏州社会力量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推进各项公卫事业,与官方互动合作的地方风貌。公共卫生是苏城近代化变迁的产物,又推动了城市社会变迁,并在变迁中曲折演进,公共卫生与苏州城市社会变迁之间呈现出一种互动张力。这种互动关系可以从两点得以管窥:第一,公共卫生的举办推动了市民生命状态、生活方式和卫生观念的嬗变,生命、生活和观念的嬗变又使市民增强了对公共卫生的诉求,进而推动它的演进;第二,公共卫生事务引发了苏城卫生舆论的勃兴,公共舆论又以兼具批判与启蒙功能的苏城特色的“公共领域”形式,鞭策政府、启迪民众、引领社会在公共卫生上通力合作,增强当局的行政自觉及市民的公民性和责任感,进而推动苏州公共卫生乃至整个城市近代化变迁的现实或可能演进。总之,在时代性的公共卫生诉求和发展趋向的影响下,在苏城地方当局的行政努力,及民间社会的积极互动下,时至战后苏城公共卫生体例初具。由于众多瓶颈因素的掣肘,苏城公共卫生又呈现出粗陋面相。且其遭遇的窒碍和困境,在全国多具一定的普遍性,因此,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苏城公共卫生发展情状是近代中国(城市)公共卫生总体镜像的投射,是其时代共通命运的写照。无论如何,近代苏州乃至中国公共卫生的筚路蓝缕之功可圈可点。
二、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禁止私自屠宰生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禁止私自屠宰生猪(论文提纲范文)
(2)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 牙行与牙人 |
(二) 牙税 |
(三) 营业税 |
(四) 地方财政 |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四.文章框架 |
(一) 章节内容 |
第一章 清代江苏牙税的制度与变动 |
第一节 清代江苏地区的牙行与牙税 |
一.牙行与牙税的历史沿革 |
二.清代江苏牙行的分布经营与牙税稽征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清末苏州抗增牙税运动 |
一.抗税运动的爆发 |
二.商会与政府的博弈 |
三.抗税运动渐息及余波 |
第二章 税权的博弈:民国时期牙税的地方征管 |
第一节 中央专款:牙税收归国家税的尝试 |
一.北京政府的国地财政划分与牙税整理 |
二.中央专款制度的建立与牙税划归 |
三.民国初期江苏省对牙税的初步整顿与征管 |
第二节 教育专款:国家税的地方用途 |
一.江苏省教育经费管理处成立与教育专款划分 |
二.教育经费管理处主导的牙税包征 |
第三节 以教育的名义:屠牙税征收权的争夺 |
一.混乱的种子:南京特别市成立与省市财政划分 |
二.六年的对抗:南京市与江苏省的税权纠葛 |
三.调停与缓和:省市税权矛盾因素的探析 |
第三章 牙税向营业税演进的艰难历程 |
第一节 牙税制度的概览与民间争论 |
一.各省牙税稽征制度概览与比较 |
二.关于牙税存废的民间舆论 |
第二节 向营业税过渡:税收现代化的进程 |
一.北京政府举办营业税的尝试 |
二.南京国民政府牙税改革的艰难历程 |
三.牙税改革的最终完成与新旧税制对比 |
四.江苏省非国统区牙税的征收与废除 |
第四章 税收与商民:牙税稽征与社会互动 |
第一节 苛商病民?——浅析牙行日常经营与市场功能 |
一.牙行的成立、经营与市场功能 |
二.绕不开的牙行:南京米粮的交易与流通 |
第二节 稽征与治理——牙行乱象与政府对牙行的管理 |
一.牙行积弊:偷税漏税与市场垄断 |
二.政府治理:以征代管的内在逻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资料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几个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建立南京城市经济的新秩序 |
第一节 中共接管城市的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市新政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建立市场和金融的新秩序 |
第四节 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
第二章 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一节 中共中央的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公营商业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三节 私营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四节 城乡交流与商业转型 |
第五节 重塑工商关系 |
第三章 南京的第一次商业调整 |
第一节 第一次商业调整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共中央调整商业的政策 |
第三节 南京调整商业的过程 |
第四节 南京调整商业后的情况 |
第四章 抗美援朝时期的商业与政治 |
第一节 战时经济政策及其在南京的执行 |
第二节 公营贸易体系的发展 |
第三节 战争动员对社会商业的影响 |
第五章 “三反”“五反”运动与商业的转型 |
第一节 “三反”运动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
第三节 “五反”运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四节 第二次商业调整 |
第六章 国营商业走向计划经济模式 |
第一节 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
第二节 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难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营商业向计划经济的过渡 |
第四节 国营商业体制的继续变革 |
第七章 私营商业与自由市场的改造 |
第一节 改造私营批发商 |
第二节 粮食的统购统销与市场的剧变 |
第三节 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 |
第八章 走向全面公私合营 |
第一节 突如其来的全面公私合营 |
第二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
第三节 对小商小贩的改造 |
第四节 “反冒进”与市场的回归 |
结语 |
一、“中观”视角下地方社会经济变革的复杂性 |
二、政治驱动:商业改造中的决定性要素 |
三、南京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参考资料 |
后记 |
(4)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已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 |
三、研究目标及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文章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三)文章结构 |
(四)制度与体系 |
第一章 厘捐的产生 |
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的财税制度与特点 |
一、财税制度与法外之法 |
二、财税体系的刚性化回归 |
三、财政制度内含的潜在危机 |
第二节 晚清的内外财政冲击与厘捐的肇始 |
一、内外冲击对财税体系的动摇 |
二、厘捐之缘起 |
三、民间自愿捐输的近代变异:厘捐 |
第三节 地方财权的兴起过程 |
一、战时中央财政集权化制度的削弱 |
二、洋务新政对地方督抚厘捐控制权的巩固 |
小结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央地税权之争及地方税的初步成型 |
第一节 清廷清理财政得失及地方税的孕育 |
一、中央集权化的财政清理 |
二、财政分权背景下的地方厘捐 |
第二节 预备立宪与央地税权分配的角逐 |
一、各省对地方税权的意见 |
二、混乱的税捐及税收支配权的多方竞力 |
三、央地税权分配的各方争论与清廷的尝试 |
第三节 北洋时期的央地税权胶葛 |
一、袁世凯政府的税权分配方案 |
二、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政权的财税中央集权化 |
三、地方税体系的初步形成及其特征 |
小结 |
第三章 厘捐盛行背景下子口税制度的形成与演进 |
第一节 子口税制度的设立 |
一、厘捐兴盛对开办子口税的刺激 |
二、子口税制度的初步建立及效果 |
三、复进口税制度对地方税权的侵蚀 |
四、修约谈判与子口税制度的调整 |
第二节 子口税制度引起的央地纠纷 |
一、海关的划一管理与子口税的中央控制 |
二、地方争夺子口税控制权的失败 |
小结 |
第四章 子口税与厘捐之间的此消彼长 |
第一节 三联单制度与厘捐 |
一、土货出口三联单制度的不统一 |
二、三联单制度之修订及其结果 |
三、对三联单制度的整顿及挫败 |
第二节 产地税对三联单制度的抵制 |
一、土货出口产地税的举办 |
二、行商包税形式的产地税 |
三、假名落地税的产地税 |
第三节 土货三联单限制办法对厘捐的保护 |
一、镇江关土货名目限制办法的形成 |
二、镇江关《土货限制章程》的局部推广 |
三、区域性零星土货的名目限制办法 |
第四节 华洋合伙对厘捐与子口税的双重规避:以新泰兴案为例 |
一、华洋合伙与新泰兴羊毛贸易网的建立 |
二、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起因 |
三、新泰兴羊毛联单案的结局 |
第五节 满足地方财政之需的区域性厘捐 |
一、广东台炮经费引发的中外交涉 |
二、吉林省七四厘捐与九厘捐的征收与改办 |
三、江西省九九商捐的征收 |
小结 |
第五章 落地税的演变及其与子口税的冲突 |
第一节 近代之前传统落地税的构成与特点 |
一、州县落地税 |
二、税关落地税 |
三、边疆落地税 |
第二节 清代后期落地税的延续与变动 |
一、传统落地税的存续 |
二、落地税与厘捐的合流 |
三、工业产品的落地税 |
第三节 洋货落地税的形成与普遍化 |
一、洋货落地税的产生 |
二、中外续订商约的影响 |
三、清末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第四节 落地税的分化与裁撤 |
一、落地税在北洋时期的变化 |
二、北洋时期洋货落地税的中外交涉 |
三、落地税之消亡及余波 |
小结 |
第六章 多方之间的财权博弈:以津浦货捐为个案 |
第一节 铁路货捐的兴办与多方角力 |
一、铁路货捐的起始及中外交涉 |
二、铁路路权与货捐税权之内在矛盾 |
第二节 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的制度确立之曲折过程 |
一、苏皖直鲁四省津浦货捐局的设而复废 |
二、财政部直管津浦货捐制度的最终确立 |
第三节 津浦线厘捐征收的外国干涉 |
一、津浦货捐的外交纠葛 |
二、津浦铁路沿线厘捐征收之中外纷争 |
第四节 地方军阀对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一、地方军阀对津浦货捐的截留 |
二、中央津浦货捐控制权的消解 |
小结 |
第七章 厘捐与子口税的裁撤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裁厘加税的过程 |
一、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裁厘加税的延滞 |
二、中原大战后裁厘加税政策的推行 |
三、裁厘加税政策的成效 |
第二节 现代税制的初见雏形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变革 |
二、国地税的划分及地方税的现代化进展 |
三、变相厘捐的长期存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绍兴县营业税研究(1931—193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浙江省营业税的酝酿与开办 |
一、厘金的废除 |
二、浙江省营业税的创办 |
第二章 绍兴县营业税征收准备 |
一、绍兴地方社会概况 |
二、营业税相关法规 |
三、营业税相关机构 |
四、营业税税率制定 |
第三章 绍兴县营业税的征收 |
一、营业税的宣传与动员 |
二、营业税的征收过程 |
三、征收过程中的冲突 |
四、营业税的征收效果 |
第四章 营业税与绍兴地方的关系 |
一、营业税与绍兴县商会、同业公会 |
二、营业税与绍兴县社会经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科学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及重点解决问题 |
一、娼妓与花捐 |
(一)近代花捐考释 |
1.地方财政之挹注 |
2.寓禁于徵之话语 |
(二)近代苏州娼妓业概述 |
1.社会变迁与娼业兴衰 |
2.娼业结构及其影响 |
二、苏州花捐改革与清末民初的政权构建 |
(一)事权之于利源:晚清苏州开埠与妓捐移植 |
1.中日交涉与界址勘定 |
2.妓捐移植与巡警共治 |
3.马路变迁与娼区变动 |
(二)娼捐开征与清末民初地方权势变迁——兼论苏州的妓业陋规 |
1.妓业陋规举例 |
2.娼捐开征实态 |
3.地方权势变迁 |
(三)民初苏州妓捐存废与工巡捐局的改组动态 |
1.地方自治与妓捐沿革 |
2.局董纠葛与议员分配 |
3.妓捐存废与工巡改组 |
三、苏州花捐改革与南京政府时期的税制整理 |
(一)苏州民生歌社的嬗变与娼权的抗辩(1929-1936) |
1.废娼运动中的民生社及其经营 |
2.合法化危机:歌女卖淫与说书拼档 |
3.复娼视野中的歌女与娼妓 |
(二)从旧税新征来看南京政府时期苏州的妓业捐税 |
1.局票实贴印花 |
2.苏省废苛与苏市营业税之开征 |
3.茶馆书场捐之兴废 |
(三)花界捐赈与娱乐减附——以苏州献金捐募为中心(1932-1945) |
1.献金救国与战时娱乐附加 |
2.娱乐募捐与花界救国 |
3.减附:献金的“捐募化”改制 |
四、苏州花捐改革与民国后期的财政危局 |
(一)妓业税负与20 世纪40 年代苏州的筵席及娱乐税 |
1.增税与节约 |
2.税负与税率 |
3.价格与贫富 |
(二)民国中后期苏州娼妓禁政中的违警罚金 |
1.娼妓违警概况 |
2.警娼关系的症结 |
3.公安与财政的分野 |
(三)苏州检娼制度的实证分析(1935-1949) |
1.公娼视野下的检娼制度 |
2.娼妓避检的经济因素分析 |
3.卫政与警政的经费纠葛 |
结语 |
(一)兴利与除害 |
(二)地方财政的形成与改革 |
(三)苏州社会的因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1927-1937年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写作思路与文章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近代城市管理法制移植引进与近代南京 |
第一节 近代西方城市管理法制的移植与引进 |
一、西方城市管理法制在租界中的移植 |
二、中国本地城市西方城市管理法制的引进 |
第二节 近代南京城市的形成 |
一、作为“条约体系”开埠口岸的南京 |
二、民国初期的南京社会问题 |
第二章 民国建都与南京城市法制管理发端 |
第一节 社会各界对于南京城市法律规划的探讨 |
一、国民党政要的城市规划法律思想 |
二、西方学者对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思想文化的贡献 |
三、新型市政学者的城市规划法律思想 |
第二节 首都计划 |
一、《首都计划》诞生前的南京城市规划概况 |
二、《首都计划》诞生的背景 |
三、《首都计划》制订中权力的争夺——以首都规制权为核心 |
四、《首都计划》主要内容 |
五、《首都规划》实施中政治博弈的延续——以中央政治区选址的变迁为例 |
六、规划授权法规——《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之分析 |
七、《首都计划》对近代中国城市规划法律文化的影响 |
第三章 1927-1937年南京城市警政系统的建立与社会治安法制管理 |
第一节 南京城市政法机构的建立及其发展 |
一、南京警政系统的初建 |
二、南京城市治安管理权的争斗——以首都警察厅为例 |
三、首都警察厅的组织结构与法律职能 |
四、南京城市警政系统建立对近代社会管理法制的贡献 |
第二节 南京娼赌毒的蔓延与法制管理 |
一、娼妓问题与法制管理 |
二、烟毒问题与法制管理 |
小结 |
第四章 南京城市公用事业法制管理 |
第一节 南京城市公共交通法制管理 |
一、交通管理机构与法规的建设 |
二、南京城市交通法制管理分析——以人力车为例 |
三、南京城市交通法制管理分析——以公共汽车为例 |
第二节 南京住宅建设与租赁的法制管理 |
一、南京城市住宅问题概述 |
二、南京城市住宅建设管理立法概述 |
三、南京城市新辟住宅建设管理 |
四、南京城市棚户住宅改造管理 |
五、南京出租房屋的管理 |
第三节 南京公共卫生管理 |
一、南京城市卫生管理机构的建立与沿革 |
二、南京城市公共卫生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民国南京城市管理法制评析 |
第一节 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现代化问题 |
一、南京城市规划现代化的理论渊源 |
二、南京城市规划主导者对西方城市规划法律思想的学习与实践 |
三、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现代化 |
第二节 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的本土化 |
一、法律本土化说与本土资源说 |
二、南京城市管理法制本土化表现 |
第三节 民国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的启示 |
一、明确城市性质,建设城市管理法制 |
二、良好的政府组织稳定性是实现城市法制管理前提保障 |
三、完善的法律保障实施与救济是城市法制管理的必备措施 |
结语 |
一、城市行政法制精神的初步确立并实施的典型 |
二、参酌中西法律文化的城市管理法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实施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2.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历程 |
2.1.1 自由发展期(1776-1906年) |
2.1.2 转型期(1906-1938年) |
2.1.3 加强期(1938-2000年) |
2.1.4 完善期(2000年至今) |
2.1.5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2.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2.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2.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2.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2.2.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2.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2.3.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2.3.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2.3.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2.3.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2.3.5 科技支撑体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3.1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3.1.1 法律意识初建期(1958-1985年) |
3.1.2 快速发展期(1985-2000年) |
3.1.3 探求新方式(2000年至今) |
3.1.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3.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3.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3.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3.2.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3.3.1 欧盟畜产食品标准体系 |
3.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3.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3.3.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4.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4.1.1 初级管理期(1868-1947年) |
4.1.2 食品卫生管理(1947-2000年) |
4.1.3 食品安全管理(2000年至今) |
4.1.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4.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4.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4.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4.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4.2.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4.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4.3.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4.3.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4.3.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 |
4.3.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4.3.5 其它制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5.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1.1 分散管理期(1900-1990年) |
5.1.2 统一管理期(1990年至今) |
5.1.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5.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5.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5.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5.2.4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5.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5.3.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5.3.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5.3.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5.3.4 其它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6.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6.1.1 萌芽期(1949-1978年) |
6.1.2 发展期(1978-1993) |
6.1.3 分散监管(1993-2003) |
6.1.4 统一监管(2003年至今) |
6.1.5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6.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6.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6.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6.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6.2.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6.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6.3.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6.3.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6.3.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6.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6.4.1 畜产食品安全现状 |
6.4.2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 |
6.4.3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 |
7.1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历程比较 |
7.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比较 |
7.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比较 |
7.3.1 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比较 |
7.3.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体系比较 |
7.3.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与召回制度比较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可能的创新点 |
8.3 讨论 |
8.4 主要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东莞市生猪安全供应现状和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基本情况 |
1.1 东莞市生猪养殖现状和及生产规划 |
1.1.1 东莞市生猪养殖现状 |
1.1.2 生猪生产规划 |
1.2 东莞市生猪供应模式和现状 |
1.2.1 供应模式 |
1.2.2 供应现状 |
1.3 周边市县生猪供应情况 |
2 东莞市生猪质量监测数量及情况 |
2.1 生猪安全监测机构 |
2.2 监测时间和对象 |
2.3 材料与方法 |
2.3.1 材料 |
2.3.2 方法 |
2.4 检测数量 |
2.5 分析 |
3 生猪安全供应存在的问题 |
3.1 稳定供应方面 |
3.1.1 资源约束 |
3.1.2 对外依存度高 |
3.1.3 价格优势缩小 |
3.1.4 应急供应保障机制不健全 |
3.1.5 缺乏必要的投入扶持 |
3.2 质量安全方面 |
3.2.1 动物疫病风险高 |
3.2.2 产地部门监管存在漏洞 |
3.2.3 生猪产销联建机制存在漏洞 |
3.2.4 管理不健全 |
4 生猪安全供应的风险分析 |
4.1 增加供应断档风险 |
4.2 增加动物疫情风险 |
4.3 增加肉食中毒风险 |
4.4 增加政府监管成本 |
5 对策探讨 |
5.1 建设“菜篮子”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生猪网上交易 |
5.1.1 建设依据 |
5.1.2 建设优势 |
5.1.3 建设任务 |
5.1.4 平台特色 |
5.1.5 平台的流程图 |
5.1.6 社会效益 |
5.1.7 经济效益 |
5.2 市政府牵头规划养殖小区 |
5.3 逐步完善各项制度 |
5.4 逐步完善生猪产销联建制度 |
5.4.1 动态管理 |
5.4.2 全面实施电子标识信息化管理 |
5.4.3 将本地生猪纳入产销联建范畴 |
5.5 提高信息化程度,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的作用 |
5.5.1 屠宰场远程视频监控基本情况 |
5.5.2 屠宰场远程视频监控的建设情况 |
5.5.3 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的信息化和监控功能 |
5.6 逐步引入新的安全供应模式 |
5.7 农业、经信部门加强合作 |
6 建立完善的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
6.1 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的必要性 |
6.1.1 稳定肉食市场,平抑物价 |
6.1.2 保障“菜篮子”供应,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
6.1.3 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
6.1.4 推动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供求平衡 |
6.2 各地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
6.2.1 琼海市 |
6.2.2 湘乡市 |
6.2.3 梧州市 |
6.2.4 惠州市 |
6.2.5 长子县 |
6.3 各地落实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情况小结 |
6.4 落实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的困难和问题 |
6.4.1 政府居安思危意识薄弱 |
6.4.2 财政部门认为“买保险”方式资金使用效率低 |
6.5 落实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的建议 |
6.5.1 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
6.5.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研究(1906-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的演进 |
第一节 行政机构:从“警”“卫”一体到“警”“卫”分离 |
一、时代诉求与近代中国卫生行政建构 |
二、卫生行政寓警政:从苏省巡警总局到吴县公安局 |
三、卫生行政与警政:吴县卫生院与吴县警察局 |
第二节 办理模式:从官商合办到官办为主 |
一、公共卫生上的国家与社会 |
二、清末民初苏城公共卫生办理上的官商合作 |
三、从官商合办到官办为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创建及变迁 |
第三节 业务内容:由清道防疫扩及其他 |
一、清道是要务 |
二、以防疫为中心 |
三、公共卫生事业体系粗具 |
小结 |
第二章 核心事务:疫病防治 |
第一节 传统的延续:坊间防疫百态 |
一、驱瘟逐疫 |
二、挑痧 |
三、政府和舆论的反应 |
第二节 现代防疫之临时救治:以时疫医院为中心 |
一、时疫医院的设立与宗旨 |
二、时疫医院的运作与演变 |
第三节 现代防疫之常规预防 |
一、传染病月报 |
二、灭蝇运动 |
三、预防接种 |
小结 |
第三章 基础工作:环境卫生与饮食卫生 |
第一节 街道清洁和垃圾清运 |
一、日常与定期:街道清洁 |
二、行政与市场:垃圾清运 |
三、官与民:“灰码头”难除 |
第二节 粪秽管理与厕所改良 |
一、出粪之约:时间、地点和面相 |
二、私与公:取消粪段 |
三、官与商:厕所改良 |
第三节 饮水卫生 |
一、饮水不洁:河·井·老虎灶 |
二、饮水改良:取缔、管理和疏浚 |
三、饮水“革命”:自来水的规划 |
第四节 食品卫生 |
一、病从口入:苏城食品卫生不良情状 |
二、应时文章:各类饮食品及其场所管理 |
三、官商博弈:从取缔宰作到筹办公共屠宰场 |
小结 |
第四章 长效追求:妇婴卫生、学校卫生和卫生教育 |
第一节 妇婴卫生 |
一、稳婆杀人 |
二、“生”的嬗变:新式接产的推行 |
三、卫生盛会:婴孩健康比赛 |
第二节 学校卫生 |
一、注意学校环境卫生 |
二、预防学校传染病 |
三、实施学生健康检查 |
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 |
第三节 卫生教育 |
一、多主体、多形式、多场域 |
二、官方与社会的互动合作 |
三、教育性与地方化、通俗化和趣味性的结合 |
小结 |
第五章 公共卫生与苏州城市社会变迁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市民生命、生活和观念之嬗变 |
一、政治的视角:卫生行政干预下的嬗变 |
二、经济的视角:卫生广告促销里的嬗变 |
三、日常的视角:民生万花筒中的嬗变 |
第二节 公共卫生与公共舆论:苏城卫生舆论的勃兴 |
一、地方报刊与苏城卫生舆论建构 |
二、批判与启蒙兼具的卫生舆论内涵 |
三、公共舆论、“公共领域”视角的解读 |
小结 |
结语 |
一、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的粗陋面相 |
二、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的发展瓶颈 |
三、近代中国公共卫生的时代命运和历史意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后记 |
四、广州市政府发出通告禁止私自屠宰生猪(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2]民国时期江苏省牙税研究[D]. 高思远.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D]. 吴盛杰. 南京大学, 2020(12)
- [4]近代税制演进过程中厘捐、子口税及其博弈[D]. 余治国. 安徽师范大学, 2019(06)
- [5]绍兴县营业税研究(1931—1936)[D]. 张佩垚.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6]近代苏州花捐改革研究[D]. 曹瑞冬. 温州大学, 2019(01)
- [7]1927-1937年南京城市管理法制研究[D]. 赵勇.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8]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 王薇.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6(12)
- [9]东莞市生猪安全供应现状和对策探讨[D]. 郭柱良. 湖南农业大学, 2014(04)
- [10]近代苏州公共卫生研究(1906-1949)[D]. 李忠萍. 苏州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