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政务 农业 企业三管齐下(论文文献综述)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张定安,高乐[1](2021)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文中认为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制度要素和社会条件,是一国治理能力、体制机制、社会环境、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和思想观念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只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人才、资金、技术,才能释放市场活力、激活发展潜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善于通过改革破除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把蛰伏的发展潜能激活。
陈曦[2](2021)在《协同治理视角下黑龙江省S市水污染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方静[3](2021)在《“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向深水区迈进,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重要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改变的攻坚战。2017年1月,江西省出台《支持赣江新区发展的措施》,授予赣江新区享有扩大企业登记管辖权、准予企业名称专属权等8项权限,并支持赣江新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随后,赣江新区不断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一照含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登记全程电子化和注销便利化等一系列改革,打造更具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松绑减负。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以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在综述了国内外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服务型政府理论和市场准入理论为理论依据,综合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比较分析法,从研究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效果入手,主要从改革认知度、改革便利度、网上办理情况、改革宣传力度、窗口登记人员的素质和群众满意度这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发现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存在以下问题:群众政策认知度不足、行政审批事项繁杂、虚假注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监管力量不足、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并对其具体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家级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浦东新区的主要经验表现为:创新登记方式、优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创新监管模式;西咸新区的主要经验表现为:创新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和优化监管机制。在比较和分析中总结对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启示:要减少政府的干预,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最后,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希望赣江新区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事主体规范经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商事制度监督机制,促进公平公正;优化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众满意度,以此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宋晓娟[4](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研究表明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孟祥真[5](202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文中提出
张忠军[6](2021)在《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研究 ——以云南省南涧县为例》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为了强化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地位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201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放管服”。2014年党中央对“简政放权”提出更明确的要求。十九大以来,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党中央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更加强调通过“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到真正的服务于民。基于以上政策背景及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大众对政务服务的服务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服务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然存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来优化政务服务意义重大。南涧县贫困人口较多,受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全面推进“放管服”难度较大,本文从政府的视角出发围绕梳理南涧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本着高效便民、本着利企利民,研究南涧县“放管服”改革下南涧县的政务服务优化情况,为南涧县全方位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的服务水平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本文梳理了当前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资料,综合运用文献法、调研法以及访谈法对南涧县现阶段的政务服务优化情况展开研究,深入了解了南涧县“放管服”改革下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的现状,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取得成效等内容。发现南涧县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过程中存在简存在如简政放权不够充分,改革与发展不匹配,电子政务和监管方式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如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创新监管方式等优化策略来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来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服务需要。
高云亮[7](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于丽春[8](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提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马芳[9](2020)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东北振兴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以来,东北振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东北经济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然不尽人意。2016年10月18日,国务院召开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明确提出了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相关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对口合作实施至今已三年,两地对口合作政策执行情况如何、制定了哪些实施细则、各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两地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振兴效果如何、为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发展带来了哪些经济效应、还有哪些因素制约着对口合作的进展、如何更好地推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特别是东北振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对此开展研究,研究对全面评估对口合作政策、促进东北振兴和东部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涉及的地域、层级、领域很广,目前对两地对口合作的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很多学者仅在东北振兴或在对口帮扶的基础上对对口合作进行了定性分析。与其他研究不同,本文是在对两地大量的实地调研及向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咨询、深度访谈、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实地调研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形成了以合作现状总览、合作效应实证、制约因素分析为主的研究成果。本文主要研究内容:解读东北和东部地区的对口合作政策,系统梳理对口合作政策实施以来东北地区主要领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分领域对对口合作在两地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以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作为代表进一步实证分析对口合作对东北经济的促进作用。从对口合作的视角分析了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对两地如何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对口合作政策,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合作进而推进东北振兴战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1.到2020年,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已基本完成预定目标。即形成了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构建了多产业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了合作相关政策,并形成了有效的保障措施。2.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拉动效应显着。东北地区在对口合作后经济总量增长趋势明显。对口合作明显促进了东北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对口合作对推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效果不明显,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有很大促进作用。对口合作使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显着改善。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对科技产出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的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显着的促进作用。3.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经济拉动效应不显着。东部地区的机制体制改革也未因对口合作而出现明显的进步,其中,国企改革的效果对机制体制改革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效果显着,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效果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的科技产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作用显着,但对科技投入促进作用不显着。对口合作对东部地区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有明显的促进作用。4.通过三个重点合作领域的实证分析说明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促进作用。对口合作对东北地区农副产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明显,这说明对口合作是一项有利于促进东北振兴的政策。5.从对口合作视角分析制约东北振兴的主要因素:两地经济基础及合作效应的差异导致东部地区合作意愿不强。机制体制方面,对口合作的实施在东北基层政府受到阻碍。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仍有待改善,某些行业中仍存在着以利益输送为基础的“隐性限制”,招标内定、企业垄断、隐性门槛等状况仍然存在。东北国企运营管理能力薄弱,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东北地区制造业存在内部结构矛盾;农业合作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面临问题;东北本地的金融业表现整体疲软,削弱了两地对口合作的效果。在科技创新方面,东北地区创新性研究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人才存在结构性问题;人才就业观念有待转变;东北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能力弱。在平台建设及其他方面,东北特色小镇建设遭遇瓶颈;合作中两地间信息数据互通不畅;产业园区功能存在竞争冲突。东部地区对东北地区人才“虹吸效应”明显。6.促进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增强两地干部交流、转变思想意识,制定对口合作PPP项目规范,提升东北国企混改质量,大力促进东北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两地对口合作产业升级转型方面:激励两地企业“走出去”、“请进来”,政策扶持两地非公经济融资,以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发展,加强两地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以两地制造业为基础与“互联网+”相结合。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方面:健全两地人才培育与流动机制,调动两地校企合作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两地合作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加强两地合作平台建设方面:搭建平台载体,促进两地进一步合作交流,补齐两地农村、农业对口合作平台建设短板。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1.从对口合作视角系统梳理了东北振兴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问题。对东北振兴问题的研究文献浩如星河,但是全面而系统的阐述东北经济发展状况的研究却不多,本研究填补了这一项空白,为其他的研究者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参考材料。2.对区域经济理论的有益补充。中国区域间对口合作大都是发达地区以帮扶为主支援不发达地区的形式,很少有学者对此种区域合作进行过系统研究。尽管现阶段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但尚不是落后地区,本文对新时代下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的经济效应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开创了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研究新领域,丰富了区域经济理论。3.建立区域对口合作分析框架。本文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等四个方面作为对口合作分析框架,研究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现状、经济效应、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抓住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及东北振兴的关键。4.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本文通过构建效应分析计量模型,将两地对口合作前后对比及东北地区在三个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分别对东北振兴、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流动、平台建设及农业、汽车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等方面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了对两地经济发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结论。
康俊莲[10](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黑龙江政务 农业 企业三管齐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黑龙江政务 农业 企业三管齐下(论文提纲范文)
(1)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论文提纲范文)
一、营商环境建设契合改革开放的发展逻辑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
(一)营商环境建设是贯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主线 |
(二)“放管服”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
(三)营商环境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二、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 |
(一)简政放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企业能动性和创造性 |
(二)创新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三)优化服务便利市场主体运营,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运转效能 |
(四)深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国际化,提升我国经济吸引力竞争力 |
(五)加强法治建设稳定企业预期,巩固改革开放制度成果 |
三、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 |
(一)要建立有效的市场,加快推进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目标的营商环境基础制度创新 |
(二)要建立有为的政府,加快推进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目标的营商环境运行机制创新 |
(三)要建立有活力的社会,加快推进以实现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为目标的营商环境保障体系创新 |
(3)“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放管服”改革 |
2.1.2 国家级新区 |
2.1.3 商事登记制度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2 市场准入理论 |
第3章 “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
3.1 赣江新区“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措施 |
3.1.1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
3.1.2 开展流程优化再造 |
3.1.3 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监督 |
3.2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现状 |
3.2.1 取消预先核准变自主申报 |
3.2.2 从“多证合一”到“一照含证” |
3.2.3 注册资本方式由实缴转变为认缴制 |
3.2.4 登记流程全程电子化 |
3.2.5 注销程序优化 |
3.3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效果分析 |
3.3.1 问卷调查与访谈实施情况 |
3.3.2 调查结果分析 |
第4章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
4.1.1 群众对政策认知度不足 |
4.1.2 行政审批事项繁杂 |
4.1.3 虚假注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
4.1.4 市场监管力量不足 |
4.1.5 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
4.2 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 |
4.2.2 审批流程和机制不够精简 |
4.2.3 企业信用意识淡薄 |
4.2.4 监管理念和方式转变不到位 |
4.2.5 信息平台建设欠完善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借鉴 |
5.1 上海浦东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经验 |
5.1.1 创新登记方式 |
5.1.2 优化企业住所登记制度 |
5.1.3 创新监管模式 |
5.2 陕西西咸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经验 |
5.2.1 创新申报审批制度 |
5.2.2 加强平台建设 |
5.2.3 优化监管机制 |
5.3 对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启示 |
5.3.1 减少政府的干预 |
5.3.2 加强政务平台建设 |
5.3.3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制度 |
第6章 赣江新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事主体规范经营 |
6.1.1 加大商事登记改革解读力度 |
6.1.2 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
6.2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
6.2.1 创新实行内部流转实现并联审批 |
6.2.2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 |
6.3 完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
6.3.1 完善商事登记相关管理体系 |
6.3.2 科学制定规则 |
6.4 健全商事制度监督机制,促进公平公正 |
6.4.1 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
6.4.2 构建高效的协同监管体系 |
6.5 优化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公众满意度 |
6.5.1 提供在线交流指导服务 |
6.5.2 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手续 |
第7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问卷调查 |
附录2:访谈提纲(政府工作人员版) |
附录3:访谈提纲(现场办事人员版) |
致谢 |
(4)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研究 ——以云南省南涧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三)国内外文献述评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放管服”改革 |
二、政务服务 |
三、政务服务中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二章 “放管服”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对政务服务优化的挑战 |
第一节 “放管服”改革的发展历程及主要内容 |
一、“放管服”改革的发展历程 |
二、“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内容 |
三、“放管服”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放管服”改革对政务服务优化的挑战 |
一、“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优化的主体 |
二、“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优化的对象 |
三、“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优化的项目 |
四、“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政务服务的提供方式 |
五、“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政务服务优化的保障体系 |
第三章 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南涧县基本情况 |
一、南涧县概况 |
二、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服局的基本情况 |
三、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服局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
第二节 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的背景 |
一、我国政务服务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基于“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优化取得的成效 |
三、云南省基于“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优化的具体实践 |
第三节 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的现状 |
一、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的主要措施 |
二、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成效 |
第四章 南涧县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困境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南涧县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困境 |
一、基层承接能力不足 |
二、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通 |
三、放权协调性精细化程度不高 |
四、改革与配套不同步 |
五、电子政务发展相对滞后 |
六、监管方式相对滞后 |
第二节 南涧县政务服务优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服务观念转换不彻底 |
二、“简政放权”不够充分 |
三、原有工作模式难以转变 |
四、新形势对工作人员的高标准 |
第五章 南涧县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路径 |
第一节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
一、基础设施标准化 |
二、政务平台标椎化 |
三、服务理念标准化 |
四、人员素质标准化 |
第二节 完善清单化管理模式 |
一、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
二、继续简政放权 |
三、做优审批流程 |
第三节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
一、加强对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 |
二、加大对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 |
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共享 |
第四节 创新监管方式 |
一、构建多元监管主体,健全监管体系 |
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三、强化信用监管 |
四、推进智慧监管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南涧县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 B:南涧县“放管服”改革下政务服务访谈提纲 |
致谢 |
在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目录 |
(7)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3 主要创新点和尚待改进之处 |
1.3.1 主要创新点 |
1.3.2 尚待改进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2.1.1 对口援助的理论发展 |
2.1.2 区域经济发展及区域合作的理论发展 |
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2.2.1 对口援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2.2 对口合作相关研究 |
2.2.3 东北振兴相关研究 |
第3章 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成效分析 |
3.1 对口合作实施总方案 |
3.1.1 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解读 |
3.1.2 分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
3.2 体制、机制改革与合作模式创新成效分析 |
3.2.1 东北地区机制体制改革成效 |
3.2.2 对口合作发展模式创新 |
3.3 两地区产业协同发展、转型成效分析 |
3.4 对口合作区域科技创新成效分析 |
3.5 对口合作平台建设成效分析 |
3.6 其他领域合作成效分析 |
小结 |
第4章 对口合作对东北振兴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 |
4.1 对口合作推动东北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 |
4.1.1 实证分析方法和模型选择 |
4.1.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1.3 经济增长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2 东北振兴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4.2.1 体质机制创新的路径分析 |
4.2.2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4.2.3 体质机制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3 东北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分析 |
4.3.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3.2 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 东北振兴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4.4.1 模型的构建与变量选取 |
4.4.2 科技创新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 东北与东部地区互联、互通效应分析 |
4.5.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5.2 地区间互联、互通效应分析的实证结果分析 |
小结 |
第5章 对口合作给东部地区带来的经济效应分析 |
5.1 对口合作拉动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5.1.1 经济增长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1.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2 对东部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分析 |
5.2.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2.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3 对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效应分析 |
5.3.1 效应分析的模型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3.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4 对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效应分析 |
5.4.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4.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5.5 地区间共建合作平台建设的效应分析 |
5.5.1 效应分析模型的构建与变量的选取 |
5.5.2 实证结果及东部与东北地区比较分析 |
小结 |
第6章 两地对口合作重点产业效应研究 |
6.1 对口合作对双方农业的影响——来自农副食品加工业的证据 |
6.1.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1.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6.2 对口合作对双方制造业的影响——来自汽车制造业的证据 |
6.2.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2.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6.3 对口合作对双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证据 |
6.3.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6.3.2 实证结果及东北、东部地区比较分析 |
小结 |
第7章 对口合作视角下东北振兴的制约因素分析 |
7.1 地区间发展差异对合作的制约作用分析 |
7.1.1 两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对口合作 |
7.1.2 对口合作在两地的经济效应差异明显 |
7.2 四大领域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1 体制机制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2 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3 科技创新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7.2.4 平台建设领域的制约因素分析 |
7.3 其他方面的制约因素分析 |
小结 |
第8章 提升东北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
8.1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地区间对口合作 |
8.2 加快地区间对口合作产业转型升级 |
8.3 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促进两地间合作 |
8.4 加强两地间的合作平台建设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黑龙江政务 农业 企业三管齐下(论文参考文献)
- [1]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J].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张定安,高乐. 中国行政管理, 2021
- [2]协同治理视角下黑龙江省S市水污染治理问题研究[D]. 陈曦. 吉林财经大学, 2021
- [3]“放管服”背景下赣江新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D]. 方静.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4]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D]. 孟祥真. 济南大学, 2021
- [6]基于“放管服”改革的政务服务优化研究 ——以云南省南涧县为例[D]. 张忠军.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7]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8]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9]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经济效应实证研究[D]. 马芳. 辽宁大学, 2020(07)
- [10]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