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冯硕[1](2021)在《个人所得税家庭课税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杨雨晴[2](2021)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在2018年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改,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在提高基本扣除额度的基础上,还增设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都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显着成果,其不仅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还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本文所研究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我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缓解我国广大纳税人的经济压力以及调节社会公平。新增设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有利于保障民生,实现税收公平原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作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基本内核之一,允许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赡养老人的合理支出,是个人所得税法新增的一项税收减免政策,是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丰富和完善,是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国家对广大公民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从古至今,我国的传统文化一直强调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一直以来的传统美德,推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有利于弘扬这种传统文化。此制度自出台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此制度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老人范围界定不严密、扣除标准单一化、申报管理落后等问题,为了使此项制度能更好地实施,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分析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内涵、法理基础,提出我国现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分析日韩两国的个税税前扣除政策,与我国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相比较,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使此项制度得到更好的优化,以此来平衡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主要对以下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基本内涵的阐述,完善一项制度首先要了解这项制度,因此本章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分别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法律规定、制度特征以及实践意义。第二部分围绕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首先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立法原则着手,然后,基于立法原则进一步探究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逻辑前提。第三部分是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设计缺陷以及税收征管方面入手,分析此项制度的困境所在。第四部分通过分析日本和韩国的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政策,并与我国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相比较,借鉴日韩两国优秀的先进经验,从中得到对我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完善和改进的启示。第五部分则是对于如何完善我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提出的建议。例如,建立科学完备的税收政策、提高征管水平、促进涉税服务行业的发展,以此实现税收公平原则,促进社会经济更好的发展。
高韬[3](2020)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从占税收总比重来看,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个人所得税也是进行居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体现个人所得量能负担的原则。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居民对税收公平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各种弊端和矛盾也日渐凸显。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第七次修订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个人所得税步入混合税制时代,给纳税人带来普遍税收红利。另外网络科技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变革、个人收入来源的差异化与多元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的短板进一步显现,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的同时也弱化了居民收入二次分配的效果。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尽可能堵塞征管漏洞,对国家组织财政收入与促进居民税收公平都有重要意义。本篇论文的主题为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研究。第一章概述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和征管理论基础,与个人所得税征管相关的理论主要包括新公共管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这些理论为后文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进一步优化提供启示。第二章阐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发展及征管体系现状,征管发展从征管制度和征管方式两方面展开,征管体系现状主要涉及征管法律、征管系统、征管申报和征管计缴四个方面。第三章重点剖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包括内部征管机制存在缺陷、纳税申报与征管不相匹配、外部征管协税力量不够,其后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为后文提出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建议提供切入口。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优化需要结合自身国情,也要借鉴国际经验,第四章中选取了美国、法国、日本三个国家,从征管模式、征管措施两个方面借鉴它们各自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获得未来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启示。文章最后一部分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架构、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纳税申报、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优化和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建议,为未来改革提供参考。
宋晓梦[4](2020)在《个人所得税流失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XS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尤其是财产性收入。个人收入提高带动以个人收入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个人所得税也连年增长,组织收入的功能日益凸显,但是逐年增长并不代表高质量和效率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总体来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现象比较普遍,流失规模不容小觑。因此研究个人所得税流失,深入分析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原因并寻求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以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XS市为例,该市人口基数较大,经济发展增速较快,居民收入连年快速增长。通过对XS市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总体占比、实际征收率进行分析,同时与同期该市所在J省平均水平相比较,推测该市个人所得税流失较重,并分别采用税收收入能力法和现金比率法测算其地上经济和地下经济中个税流失规模,得出XS市个人所得税流失规模较大的结论,在此基础之上,从不同角度寻找原因:税收征管制度方面,主要受现行申报制度限制,征纳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无法对自然人涉税信息进行即时比对分析处理;税务机关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操作平台、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原因致使税务机关执法效率不高;纳税人方面,受违法成本不高、自身存在侥幸心理等因素影响,自然人税法遵从度不高。最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成因提出对策:一是完善征管制度,实行双向申报制度,健全社会配套监管体制;二是落实税收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操作平台提升税务部门征管水平;三是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方法,优化纳税人办税服务体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基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管。
张宪[5](2020)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迁 ——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税种,有着筹集财政收入、调配居民收入的主要职能作用,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调节工具。自1980年,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居民个人收入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不断变迁,先后经历了六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得到完善。作为税务研究领域的一个主要部分,对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体制进行科学的研究探讨是进行税务研究的关键基础。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制度变迁的政策分析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政策的内在推力及外在影响。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的动因、效果、变迁过程,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征管工作的不断完善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完善提供新的思路,对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迁过程进行分析,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模型基于政策平衡期与间断期的分析,能够为公共政策的变迁提供合理的分析手段。该种分析方式打破了渐进式模型理论的弊端,更符合政策变迁的实际过程。纵观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发展历史,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变迁过程符合间断平衡的总体变化规律,符合间断平衡理论的政策变迁间断期和平衡期的核心观点。本文首次尝试将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框架应用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分析中,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的发展趋势以及原因等进行分析,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完善建议。在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变迁趋势进行探讨。本本文首先对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阐述,并对国内外的文献综述进行了分析整理,在此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其次,分别针对间断平衡理论模型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定位于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分析。对间断平衡理论的兴起、发展、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内容进行了论述,并基于我国政策体系尝试对间断平衡理论进行修正。对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特征进行阐述,对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以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基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数据,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现状进行分析。在以上两部分内容的基础之上,运用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框架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进行分析。本文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迁划分为六个阶段,对于每个阶段尝试运用间断平衡理论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的动因进行分析。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访谈法研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提出存在的不足以及可以进行完善的建议。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过程进行分析,认为未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现由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基础上,一段时间内将进入政策平衡期,但从长期来看依然是间断和平衡交替的过程。在未来政策变迁的分析过程中,要重视非权威决策参与系统,新领导者的执政理念以及决策机制多元化对政策的影响。
徐婧滢[6](2020)在《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探究》文中认为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审议通过第七次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与前六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有诸多实质性改变,最受社会及学界关注的是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分类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课税模式迈进,这是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模式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的范围,并采用了综合所得模式才可能考虑的基于纳税人特殊情况而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此次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开启了个人所得税的新时代,但未来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学界对于本次个税法的修订内容有诸多争议,如专项附加扣除的税额是否合理、仍以个人为纳税单位是否与现行的模式不匹配、边际税率仍然过高、新模式提出后相应的征收征管制度能否保障新个税法的实施等。尽管个税法在未作较大修改的情况下便得以通过实施,但如何进一步改革并加以不断的完善,仍然是目前一个热门的话题,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选择及制度优化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阐述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章立足于收入分配公平正义理论、供给学派适度减税理论、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划分理论及纳税人权利保障理论这四方面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理论基础,为新模式的改革寻找理论依据。第三章阐述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和分类,并从税收公平、效率及便利角度进行比较,明确改革的价值取向及方向。第四章从纳税主体、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征税方式等方面对域外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立法特色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第五章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缺陷,主要包括税基较窄、税率设置不合理、纳税单位单一、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等。第六章则针对指出的问题,提出对个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建议。
武唯悦[7](2020)在《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所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对象而征收的直接税,近年来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对实现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体现宏观调控效力意义重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市场经济下平民创业、私企经营的趋势上升,纳税人数量高涨;电子商务、资本市场交易和境外不安分子的扰乱和腐朽拜金诱惑导致个人所得税偷漏状况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法的制度以及流程,发现执行该制度时存在征管工具较为封闭、征管主体问题多样、征管对象不够合理、征管方式漏洞等问题。且我国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对税收征管提出增加个人反避税管理、信息共享等新要求导致涉税信息处理难度加大,因此在此背景下如何弥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漏洞、推动税收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针对高收入者缴税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与防控值得剖析和研究。2019年1月1日,我国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这一改革优化了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为征收该税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依据,但是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偷税漏税行径变得狡猾、趋于隐秘,不利于我国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国内一些征收问题尚未解决,为深入研究上述问题,有利于从法律层面有效规避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偷逃行为,同时还能够从实质意义上实现我国的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流失,本文进行深入分析。
赵莉[8](2020)在《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功能的不足及其完善》文中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这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积极深化税制改革,将为经济持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大的动力,为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奠定科学完整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个人所得税制度作为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遇到了一定的问题,不能够最好地完成调节收入分配的任务,因此,仍需要进行改革。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深化税制改革之际,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来谈谈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主要内容如下: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而找出它在调节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改革的合理化建议,在完成了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的转变后,可以进一步完善费用扣除制度、征管手段以及其他的相关配套措施,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功能,实现公平正义。
胡建[9](2020)在《《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与税负公平研究》文中提出税负公平原则是税法中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判断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成效的价值尺度。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橄榄型社会是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要阶层的社会结构,被认为是最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的形式。作为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收收入,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向自然人征收税款来调整居民个人收入、促进收入再分配。在个税法中如何衡量税负公平、界定税负公平的标准,是进行研究的前提条件。本文将税负公平界定为通过量能课税的方式,纳税能力强的高收入者承担较重的税负,纳税能力弱的低收入者承担较轻的税负,通过增低、扩中、调高的方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构建橄榄型社会。根据这一定义,筛选出个税法在立法层面有利于促进税负公平的内容和仍然存在问题的内容,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优化方案,这是本文研究的意义和必要性所在。本文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背景下,通过使用比较分析法对个税法的修改内容进行梳理及通过实证分析法对样本数据进行测算后发现,本次个税法修改中促进税负公平的内容有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征收制”、设立综合所得项目、修改费用扣除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等方面。本次个税法的修改在大幅减税的同时有助于实现量能课税,但也凸显出税制改革中不符合税负公平的一些问题:我国个税法调整税率结构后,依然存在着边际税率过高、税率级距过多的问题;将分类征收制修改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征收制,虽然提出综合所得的概念,但综合所得和其他所得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和经营所得的划分不利于量能课税;通过将基本减除费用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年6万元、第一次设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减税的同时倾向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相比较修改前的个税法有利于纳税人间的税负公平,但由于各项所得之间存在税负差异为纳税人通过转移所得等行为进行避税提供了便利,仍然无法有效实现税负公平;修改了费用扣除标准却没有综合考虑我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个税法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了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纳税人的家庭税负压力,但与其他国家的税制模式相比,没有以家庭作为纳税单位,不利于税收的横向公平。针对个税法修改后仍然存在的不符合税负公平的问题,笔者在税制、税率和纳税单位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优化个税制度,增强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通过量能课税最终实现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
赵立夫[10](2020)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主要税种之一,主要用于增加财政收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增长等。新个人所得税法在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对所有纳税人来说是一个欣喜的消息。本次新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次根本性变革,不仅结合每个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而且还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全面实施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优化税率结构、增加反避税条款等亮点,体现个人所得税与时代同频共振,使其更符合我国基本国情,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真正感受到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带给每个纳税人的红利。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重大的突破是在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改革的另外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情况的差异,体现了税制的公平性,改革同时也回应了社会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扣除的呼声,体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功能不仅是调控收人分配,而是上升到更高层面,更加关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本文通过阐述个人所得税及税前扣除模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涵和扣除项目,并基于相关理论提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合理范围。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实情况,重点剖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存在的问题。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国际借鉴,总结了英国、美国、日本等三个国家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制度的优点,以其经验作为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完善借鉴。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立法建议,在论述调整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意义的基础上,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出发,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建立合理的税制模式和申报模式,制定科学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期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借鉴,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国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2)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概述 |
2.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法律规定 |
2.2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特征 |
2.3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实践意义 |
3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立法原则 |
3.1.1 制度设计的前提条件:税收法定原则 |
3.1.2 制度设计的立足点:税收效率原则 |
3.1.3 制度设计的目的:税收公平原则 |
3.2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逻辑前提 |
3.2.1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3.2.2 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 |
3.2.3 对婚姻家庭生活的保障 |
4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设计缺陷 |
4.1.1 “老人”范围界定不合理 |
4.1.2 “家庭性”体现不足 |
4.1.3 扣除标准单一化 |
4.2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征管漏洞 |
4.2.1 申报管理落后 |
4.2.2 信息建设缓慢 |
4.2.3 税务代理机构发展缓慢 |
5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域外经验及启示 |
5.1 日本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启示 |
5.1.1 日本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设计 |
5.1.2 扩大“老人”的范围 |
5.2 韩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启示 |
5.2.1 韩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设计 |
5.2.2 采用不固定的扣除额 |
5.3 小结 |
6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建议 |
6.1 建立科学完备的税收政策 |
6.1.1 完善扣除标准和扣除范围 |
6.1.2 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模式 |
6.1.3 充分考虑地区差异 |
6.2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
6.2.1 健全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 |
6.2.2 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
6.2.3 提高税务人员法律意识 |
6.3 完善配套措施 |
6.3.1 加强税收宣传 |
6.3.2 促进涉税服务行业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3)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文章创新点 |
(二)文章的不足 |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税收征管体系的概念 |
一、税收征管体系的含义 |
二、税收征管体系的构成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内容 |
一、征管法律法规体系 |
二、征管流程体系 |
三、征管执行和保障体系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管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发展及征管体系现状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征管发展 |
一、征管制度 |
二、征管方式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现状 |
一、征管法律 |
二、征管系统 |
三、征管申报 |
四、征管计缴 |
第三章 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内部征管机制存在缺陷 |
一、征管流程不完备 |
二、征管规范不全面 |
三、强制执行力薄弱 |
四、奖惩设置不科学 |
第二节 纳税申报与征管不相匹配 |
一、纳税申报主体缺乏法律依据 |
二、分类与综合自行申报有困难 |
三、自然人纳税申报遵从度不高 |
四、电子征管系统功能有待完善 |
第三节 外部征管协税力量不够 |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协助缺乏细化规范 |
二、自然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缺失 |
三、第三方税务代理业务亟待大力发展 |
四、非税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明确 |
第四节 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征管辅助配套制度不完善 |
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健全 |
三、个人所得税款计算较复杂 |
四、自行申报制度推行效果差 |
五、纳税申报软环境有待优化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 |
一、征管模式 |
二、征管措施 |
第二节 法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 |
一、征管模式 |
二、征管措施 |
第三节 日本个人所得税征管经验 |
一、征管模式 |
二、征管措施 |
第四节 国际经验借鉴和启示 |
第五章 优化和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架构 |
一、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范 |
二、优化个人所得税集中纳税平台 |
三、改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 |
四、鼓励个人所得税代理服务发展 |
第二节 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纳税申报 |
一、加强自然人主体纳税地位 |
二、推行双向和差异申报制度 |
三、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 |
四、加大纳税偷逃税处罚力度 |
第三节 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化建设 |
一、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
二、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整合 |
三、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 |
四、推进纳税申报电子渠道多样化 |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个人所得税流失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XS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2 XS市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
2.1 XS市个人所得税收入现状 |
2.2 XS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
2.3 XS市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手段 |
3 XS市个人所得税收入能力和流失规模测算 |
3.1 地上经济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和流失总额测算 |
3.2 地下经济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和流失总额测算 |
3.3 XS市个人所得税收入能力与流失规模测算分析 |
4 XS市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 |
4.1 税收制度层面的原因分析 |
4.2 征收机关视角下原因分析 |
4.3 纳税人角度原因分析 |
4.4 社会环境视角下原因分析 |
5 XS市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建议 |
5.1 构建高效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
5.2 提升税务机关征管执行力 |
5.3 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全民纳税遵从 |
6 结论 |
6.1 论文结论 |
6.2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迁 ——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间断—平衡理论发展及在政策变迁中的应用 |
1.2.2 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其变迁研究 |
1.2.3 文献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间断—平衡理论分析框架 |
2.1 间断—平衡框架的概念界定 |
2.1.1 政策图景 |
2.1.2 政策场域 |
2.1.3 政策垄断 |
2.2 理论分析 |
2.2.1 “间断—平衡理论”的内涵 |
2.2.2 间断—平衡理论模型的优势 |
2.3 理论进阶 |
2.4 间断—平衡分析框架的内容 |
2.5 间断—平衡分析框架的应用与修正 |
第3章 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与发展现状 |
3.1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及特征 |
3.1.1 个人所得税含义 |
3.1.2 个人所得税特征 |
3.2 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定位及影响因素 |
3.2.1 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 |
3.2.2 个人所得税职能定位的影响因素 |
3.3 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现状 |
3.3.1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的比重 |
3.3.2 我国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 |
3.3.3 我国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
第4章 间断性平衡框架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政策变迁 |
4.1 政策平衡期(1949-1979) |
4.1.1 政策垄断的建立 |
4.1.2 挑战政策垄断的因素及正反馈作用显现 |
4.2 政策间断期(1980-1987) |
4.2.1 政策图景变化 |
4.2.2 正反馈作用强化,政策垄断崩溃 |
4.3 政策平衡期(1988-1993) |
4.4 政策间断期(1994) |
4.5 政策平衡期(1995-2017) |
4.5.1 政策微调,渐进发展 |
4.5.2 正反馈作用显现 |
4.6 政策间断期(2018-至今) |
4.7 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过程总结和规律解读 |
4.7.1 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过程总结 |
4.7.2 个人所得税政策变迁的规律解读 |
第5章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
5.1 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的不足 |
5.1.1 公平合理性有所欠缺 |
5.1.2 未充分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平衡效益 |
5.1.3 各缴税门类的扣除标准缺乏弹性 |
5.1.4 税收征管、监管能力不足 |
5.2 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建议 |
5.2.1 按条件改变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 |
5.2.2 建立个人所得税的弹性制度 |
5.2.3 改变个人所得税税收代扣代缴的模式 |
5.2.4 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
第6章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本文的选题背景 |
二、本文的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本文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
一、文献综述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创新之处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研究思路的创新 |
三、研究观点的创新 |
第二章 个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收入分配公平正义理论 |
第二节 供给学派适度减税理论 |
第三节 个税课税模式划分的理论依据 |
(一)区别定性说 |
(二)“净增值”说 |
(三)二元课税说 |
第四节 纳税人权利保障理论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形成、分类及比较 |
第一节 课税模式的概念及形成历程 |
一、税课模式的概念 |
二、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课税模式的分类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比较 |
一、从税收公平角度比较 |
二、从税收效率角度比较 |
三、从税收便利角度比较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域外立法特色 |
第一节 蒙古国个税课税模式的立法特色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分类所得进行计征 |
三、采用比例税率且税率较低 |
四、税收优惠政策性倾斜 |
五、适当给予税前扣除 |
六、采用源泉扣缴和自主申报制度 |
第二节 美国个税课税模式的立法特色 |
一、纳税主体分为公民、居民和非居民 |
二、根据综合所得进行计征 |
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多 |
五、采用自行申报和预扣预缴制度 |
第三节 日本个税课税模式的立法特色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和综合所得进行计征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税前扣除种类多 |
五、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第四节 我国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 |
一、我国个人所得收入来源与日本相似 |
二、公民综合素质仍待提高 |
三、税收征管水平有所限制 |
第五章 我国现行个税课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税基较窄 |
一、资本利得 |
二、馈赠所得 |
三、附加福利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合理 |
一、非劳动所得税率过低 |
二、边际税率过高 |
三、税率级次过多 |
第三节 仍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
一、不能体现税负公平 |
二、易造成家庭成员间的避税 |
三、有碍于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
第四节 纳税征管制度不完善 |
一、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 |
二、公民纳税意识淡薄 |
三、税收违法行为处罚不严 |
四、缺乏信息共享平台 |
第六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 |
第二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税收要素改革 |
一、拓宽个人所得税税基 |
二、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
三、增加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
第三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 |
一、设立个人资产登记制度 |
二、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
三、加强税收违法处罚机制 |
四、构建信息共享系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内容、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内容 |
3、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 |
一、个人所得税典型司法案例引入 |
(一)范冰冰个税逃税案案情介绍 |
(二)逃税手段 |
1.签订“阴阳合同” |
2.个人工作室隐匿报酬 |
3.范冰冰担任法人的企业少计收入 |
4.范冰冰作为法人的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三)避税方式 |
1.设立个人独资工作室 |
2.充分利用税收洼地 |
3.通过特殊股权构架身兼多职分散收入 |
4、利用“壳公司”避税 |
(四)案例引发的法理思考——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 |
1.《个人所得税法》中高收入者征税规定 |
2.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规模 |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现实困境 |
(一)征管工具较为封闭 |
1、大数据应用不充分 |
2、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
3、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 |
(二)征管主体问题多样 |
1、双重领导格局不顺畅 |
2、人员和机构设置不合理 |
3、基层征管力量薄弱 |
(三)征管对象不够合理 |
1、税收公平体现不够 |
2、全员明细申报造成申报质量不佳 |
3、高收入者监管不力 |
4、纳税人遵从度不高 |
(四)征管方式存在漏洞 |
1、税务稽查缺位 |
2、处罚力度不大 |
3、申报频率过高 |
4、自然人汇算清缴可操作性不强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对税收征管的新要求 |
(一)居民纳税人判定时间调整加大涉税信息处理难度 |
(二)税率结构调整加大涉税信息处理难度 |
(三)扣除方式改变致使涉税信息获取难度加大 |
(四)新个税要求增加个人反避税管理 |
1、引入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 |
2、CRS机制要求加强个人账户管理 |
(五)增加信息共享的规定,要求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 |
1、专项附加扣除要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
2、立法明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
四、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确立大数据税收征管思维 |
(二)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税收征管 |
1、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管理 |
2、利用大数据加强税源监控 |
(三)建立信息共享与部门协作机制 |
1、英美应用高度整合的数据系统 |
2、荷兰整合多部门数据信息 |
3、意大利实现涉税信息在多部门的共享 |
(四)建立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五、完善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相适应的征管建议 |
(一)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扣缴管理 |
1、加强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管理 |
2、要建立规范化的汇算清缴和申报退税制度 |
3、完善专项费用扣除制度 |
(二)优化征管系统,促进信息共享 |
1、加强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
2、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
(三)加强税法宣传,做好分类指导 |
1、加强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纳税氛围 |
2、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分类指导 |
(四)健全信用机制,改善税收环境 |
1、区分纳税人等级 |
2、共建信用机制 |
(五)推进涉税服务,强化税务稽查 |
1、促进涉税服务行业发展 |
2、加强对特定行业与群体的税务稽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功能的不足及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研究方法 |
2.研究内容 |
(四)创新点 |
(五)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概况及其沿革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职能 |
1.财政职能 |
2.经济职能 |
3.社会职能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
(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手段及调节现状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方式及手段 |
1.累进税率 |
2.费用扣除 |
3.减免税 |
(二)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现状及调节现状 |
1.整体收入持续增加 |
2.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不能充分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 |
(二)财产申报制度不健全,收入形式多元化难以监管 |
(三)代扣代缴不到位 |
(四)税收征收环境欠佳,违法行为处罚轻 |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调节作用有限的原因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收入在我国税制结构占比不高 |
(二)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 |
(三)税收征管手段落后 |
(四)居民自觉纳税意识淡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
五、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费用扣除制度 |
(二)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制度 |
(三)加强征管与监督 |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
2.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
3.提升征管技术手段 |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措施 |
1.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
2.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
3.发挥社会力量对收入差距的第三次调节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与税负公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概述 |
2.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
2.2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背景和改革进程 |
2.3 量能课税原则 |
2.4 税负公平的认定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中凸显税负公平的修改内容 |
3.1 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征收制” |
3.2 首次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 |
3.3 修改费用扣除标准 |
3.3.1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
3.3.2 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
3.4 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
3.5 其他修改内容 |
3.5.1 修改居民个人的判断标准 |
3.5.2 引入市场价格评价非货币形式收入 |
3.5.3 取消外籍人员生计费用的加计扣除 |
3.5.4 取消了“其他所得”税目 |
3.6 基于CHIP2013 模拟测算税改的减税力度及公平效应 |
3.6.1 数据来源及测算方法 |
3.6.2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力度和公平效应评估 |
第四章 税负公平视角下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
4.1 个税边际税率过高、税率级距过多 |
4.2 各项所得之间存在税负差异 |
4.3 统一的费用扣除无法有效体现地区差异 |
4.4 纳税单位的选择没有考虑家庭因素 |
第五章 促进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的优化路径 |
5.1 降低边际税率、扩大税率级距 |
5.2 建立综合所得税制 |
5.3 设立弹性费用扣除标准 |
5.4 建立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论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一、个人所得税及税前扣除概述 |
(一) 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 |
1.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
2.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 |
(二)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类型 |
1.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三)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理论基础 |
1.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原则 |
2.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理论依据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现行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现行规定 |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2.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6.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二) 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 |
1.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范围偏窄 |
2.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主体不够合理 |
3. 专项附加扣除的动态调整不明确 |
4. 专项附加扣除方法过于单一 |
5. 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未充分考虑区域差异性 |
三、国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比较及经验借鉴 |
(一) 国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比较 |
1. 英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
2. 美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
3. 日本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
(二) 国外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经验借鉴 |
1. 引入通货膨胀指数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 |
2. 适当扩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范围 |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立法完善 |
(一) 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规则 |
1. 扩大子女教育费用扣除范围 |
2. 将商业保险费用纳入扣除项目 |
3.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二) 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配套措施 |
1. 设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2. 采取多样化的扣除标准及方法 |
3.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个人所得税家庭课税法律制度研究[D]. 冯硕. 辽宁大学, 2021
- [2]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杨雨晴.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2)
- [3]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研究[D]. 高韬.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3)
- [4]个人所得税流失成因及对策研究 ——以XS市为例[D]. 宋晓梦.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5]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迁 ——基于间断—平衡理论的研究[D]. 张宪. 山东大学, 2020(10)
- [6]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探究[D]. 徐婧滢.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D]. 武唯悦.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8]论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功能的不足及其完善[D]. 赵莉.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9]《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与税负公平研究[D]. 胡建. 石河子大学, 2020(08)
-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法律问题研究[D]. 赵立夫.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标签:税收分类论文; 美国个人所得税论文; 个人所得税税率论文; 税收原则论文;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