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调研报告

民事执行调研报告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做了哪些规定
  1. 答:根据孟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搜笑和局长)在《关于出台财产调查、修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款物管理三个执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通报》中表示,《财产调查规定》共26个条文,主要包世盯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理划分财产调查责任;
    二、强化被执行人的财产报告义务;
    三、巩固信息化与执行联动建设成果;
    四、丰富财产调查手段,设立审计调查制度;升袭
    五、拓宽财产线索来源,设立悬赏公告制度。
问: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1. 答: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昌册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姿脊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耐明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_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执行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