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世”对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挑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张玉柱[1](2020)在《县级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 ——以灌云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数次变革,在市场监管的专业性与协调性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日趋复杂化的局面。进入21世纪以后,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加快,然而不断出现的诸如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安全责任事故等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总体而言,我国的市场监管尚存在一定不足。加快市场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是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动部门职能转变、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环节。2008年以后,全国各地展开了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探索,形成了不同的市场监管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改革的问题。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各级政府都把市场监管改革作为大部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江苏省从2014年开始在县区级范围内试点推行市场监管机构的成立,整合原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的职能。灌云县在2015年7月也成立了综合性市场监管部门—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既要承担商改重任,又面临自身监管体制改革,这些改革促使目前的市场监管体系发生转变。新的机构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给企业带来便利,为政府减负的同时,监管过程中还存在不彻底、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主要通过对国内外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整理叙述;随后通过对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发展沿革进行学习,全面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然后结合先前的研究与自己的实践观察对灌云县市场监管的现状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了解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成效,另一方面也了解目前基层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之后,对了解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查研究;最后,提出进一步提升县级市场监管效能的相应对策。
李汝勤[2](2020)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和市场内在边界动态变化的外在体现,是上层建筑符合经济基础这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首先要实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本文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大市场监管体制中央层面以及广东省省级层面改革完成后,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管局为例,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机构融合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出机构融合中文化融合、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队伍建设、市场信息服务机制等四方面的存在问题,从组织机构、监管体系、人才管理三方面分析原因。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深入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拟从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加强文化融合、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建设以及创新监管模式等五方面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促进机构融合、巩固已有改革成效等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措施为:第一,积极借鉴国外与国内市场监管部门改革经验;第二,加强文化融合,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市场监管专业监管人才队伍;第三,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细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制定或者重新修订相关法律,弥补法律空白;第四,统一市场监管标识、制服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第五,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为提升机构整合后的市场监管效率,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形成社会共治大监管格局。
李琳[3](2020)在《机构改革背景下河源市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以JD分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国家经济体系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先后进行了七次政府机构改革。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启动了我国第八次也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旨在通过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设置,但在基层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市场监管执法的不足和缺陷。主要体现为.:人力事务不匹配、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积极性不高、协作联动不顺畅、基层履职风险高等。众所周知,市场监管执法关切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方方面面,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因此,深入分析机构改革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探寻切实有效的解决对策,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更加高效顺畅是当下学界和政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以“机构改革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及其对策研究”为主题,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JD分局为研究对象,基于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等方法,通过梳理机构改革前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概况,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探寻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的根源。以问题为导向,从人员流转配置、学习条件、思想心理、业务能力、法律法规适用性等方面探寻造成困境的原因所在。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优化监管执法模式、理顺分工衔接机制、优化拓宽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构建统一、高效、权威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机制体制贡献微薄之力。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以不具备行政属性的区一级市场监管机构为研究对象,引用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亲身经历的事迹和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翟磊[4](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张袁媛[5](2020)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下无照经营治理模式的完善 ——以上海市M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商事登记制度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顺应我国国情发展而产生。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获批,新一轮商事制度改革拉开序幕,机构改革为政府职能部门带来了一股新鲜之风,推动了创新发展。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简化了登记手续,极大地激发了经营者的热情,但也给无证照经营的监管带来新的挑战。无照经营不是新一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产物,大量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程度远远超出了经济和市场范围,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导致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如何对大量涌现的商事主体进行监管成为了政府相关部门面临的考验。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办照程序上的便利,无照经营的表现形式也从过去的无照无证转变为有照无证。当前,无照经营整治依旧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许可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的参与度并不高。同时,在面对特殊行业无照经营整治中,易出现部门间监管混乱的情况,寻求有效的管理模式成为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以上海市M区为例,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针对商事改革下无照经营的现状及当前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分析无照经营整治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人群: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等主体,分析商改背景下无证无照治理模式仍需完善的原因,探索商事登记改革背景下完善无证照经营的治理模式。本文对于解决无证照经营中遇到的客观问题,构建安全运行、公平有序、和谐共赢的市场环境,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理念,推动智慧创新社会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着力分析无照经营整治中遇到的客观问题,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
具宏杰[6](2019)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文中提出自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起,我国的烟草产业就正式开始试行专卖专营的体制,烟草行业由于其独有的垄断性质,使烟草在我国成为一个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垄断性行业,而且兼具了政府市场监管与企业经营的双重职能。中国烟草专卖管理实施的三十五年,不但为维护我国烟草市场正常秩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为烟草行业保持连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地级市治理是全国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流通广泛的卷烟制品市场监管,其监管成效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地方性市场监管模式与体系发展仍较为落后,对市场中存在的新问题、新形势估计不足,治理手段、机制欠缺先进性和科学性,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改革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问题治理的前瞻性仍需突显。本研究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效能,解决现存问题,探究可行性对策,逐步形成依法行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力求不断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河源烟草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本文以地级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为研究对象,以河源市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运用政府规制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近年来,烟草制品市场继续呈现出向上繁荣发展的趋势,零售户群体不断壮大,零售终端建设持续完善,消费需求层次不断提升,与此同时,烟草市场经营环境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从总体管理情况来看,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了市、县两级专业化市场监管稽查队伍的主体作用,使烟草制品市场净化率得到稳步提高;二是通过严格执行联合监管机制、分类管理机制、暗访机制等多元化监管机制对烟草制品市场实施了精细化、规范化、协作化、网格化管理;三是坚决执行以《烟草专卖法》为基础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框架,使法治烟草建设得到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了有效提升,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虽然当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等对策措施,以期创新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模式,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为其他地级市单位开展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借鉴。
别荣竣[7](2019)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开放正转变为规则开放,局部开放正转变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多元,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不断呈现。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基础和“手足”,它直面市场,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前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了市场监管,就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对策研究对于市场经济科学发展有着实际意义和借鉴意义。早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显得粗放简单,以“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为主。停征“两费”以来,工商职能重大转折,在过去“以收代管”的时代,收费工作做得好就可以“一美遮百丑”,掩盖实际职能落实不到位的事实。在“简政放权”的改革开始阶段,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新监管模式。在市场经济形势巨变,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模式复杂多变,主体层次更为深广的多元化局面下,探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方向,具体方式方法的实际意义就愈发重大。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合并,职能划三归一,并包含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部分职能,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在市场监管、注册登记、行政执法等“老工商”领域发挥作用,如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方式进行无缝对接,以及两个部门在基层所(工商所、食药所)建制的统一,监管交叉领域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统筹监管职责、任务分配均有着借鉴意义。基于以上特殊的历史时刻,本文着重从基层工商所的体制监制、市场监管理念、常规的市场监管措施,以及新将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从内部外部剖析如何做好市场监管,调解政府关系,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权威,让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郑含[8](2019)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后续市场监管的研究 ——以武宁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政府简政放权的一着“先手棋”,是政府还权于市场,使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必然选择。从2014年,改革实施以来,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行政审批的不断减少,大大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创业热情,市场活力大大提升,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然而“宽进”后如果没有“严管”,那改革成效势必受到影响,市场活力重要,但也要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否则市场也就失去了信任和安全。然而改革带来的市场主体增量不断加大等问题给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研究武宁县的市场主体监管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提出优化解决方案,作者利用在市监部门工作的身份,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客体以及社会共治多个方面的信息收集,采用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访谈法来开展研究。本文首先对武宁县商事登记改革前后市场主体监管的变化进行阐述,揭示了商事改革后市场监管的新变化。列举了为应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武宁县市监局实行的新举措。接着本文又对商改后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本篇文章将新商事登记制度与商事主体监管紧密衔接,坚持把市场主体监管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当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最后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专业化执法队伍、落实多样化监管方式、提高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建构社会共治格局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市场主体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许峰[9](2019)在《“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H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由最开始的“填饱肚子”向更高层次的“色、香、味”俱全的方向发展,同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十八届二中全会以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方案中,重点提出对质检总局的食品安全环节、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环节以及食品监管等环节进行整合,统一规划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从多部门分段监管向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一体化管理的方向转变。基层地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其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高低对于保证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有意义。本文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以山东省H县为例,通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系统梳理“大部制”改革前后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及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思路等。第二部分为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通过对包括“大部制”改革、“基层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进行梳理,并指出相关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第三部分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大部制”改革概况,主要包括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的演进历程与意义、“大部制”改革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调整和“大部制”改革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优化作用。第四部分为“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山东省H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个案分析,主要包括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现状、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为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主要包括美国、德国和英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借鉴。第六部分为“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完善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主要包括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监管机构和职工队伍、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建立符合“大部制”要求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
李欢[10](2019)在《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商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带来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繁荣,也带来了企业失信现象的频发,使得原有的实体监管模式显得捉襟见肘,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五部配套规章对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创新监管理念作出顶层设计,对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具体职能作出要求。在五年多的信用监管实践中,也暴露出现有信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与预期的差距。本文以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为研究核心,在明确了企业信用监管的相关核心概念后,以有限政府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指导,结合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全面分析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梳理出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成因,包括企业信用监管法律依据不足、基层监管部门的的执法理念与能力未能跟进、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未建立、部门间的信息鸿沟难以跨越等。然后通过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监管的具体经验做法,提出了从完善相关法律依据及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履职能力、构建信用监管多元共治体系、强化多部门间信用监管的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这五个大方面来完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兰州市城关区及其他地区的基层监管部门在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
二、“入世”对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挑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入世”对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挑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县级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 ——以灌云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我国市场监管体制发展沿革 |
2.1 市场监管理论概述 |
2.1.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1.2 政府监管理论 |
2.1.3 市场失灵理论 |
2.2 我国市场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
2.2.1 地方政府管理阶段 |
2.2.2 垂直管理阶段 |
2.2.3 机构合并阶段 |
第3章 灌云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现状 |
3.1 灌云县市场监管机构简介 |
3.1.1 灌云县市场监管机构设置 |
3.1.2 灌云县市场监管机构主要职责 |
3.2 灌云县市场监管改革举措 |
3.3 灌云县市场监管改革成效 |
3.3.1 商事登记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
3.3.2 精准施策助推市场经济主体成长 |
3.3.3 整合资源加大品牌战略推进力度 |
3.3.4 改革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执法效果 |
3.3.5 整合职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第4章 灌云县市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灌云县市场监管存在问题 |
4.1.1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
4.1.2 监管职责难落实 |
4.1.3 专业执法水平低 |
4.1.4 信息化系统滞后 |
4.2 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改革带来的组织结构矛盾 |
4.2.2 “宽进严管”模式不完善 |
4.2.3 监管队伍能力不足 |
4.2.4 相关配套不健全 |
4.2.5 社会参与度低 |
第5章 进一步完善县级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组织架构建设 |
5.1.1 强化顶层设计 |
5.1.2 厘清内部组织结构 |
5.1.3 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
5.2 提升市场监管手段 |
5.2.1 加大监管执法宣传 |
5.2.2 健全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
5.2.3 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
5.2.4 探索分类监管模式 |
5.2.5 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 |
5.3 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
5.3.1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
5.3.2 打造专业市场监管队伍 |
5.3.3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
5.3.4 完善考核激励制度 |
5.4 以广泛的监督参与构建共治格局 |
5.4.1 施行外部监督 |
5.4.2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
5.4.3 建立社会共治格局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2章 我国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必要性 |
2.1 理论依据 |
2.1.1 大部制理论 |
2.1.2 组织结构扁平化理论 |
2.2 机构改革是市场监管高效化的必然选择 |
第3章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现状与困境 |
3.1 G市市场监管机构基本情况 |
3.2 G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成效 |
3.3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过程存在问题 |
3.3.1 文化融合方面 |
3.3.2 执法过程规范方面 |
3.3.3 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
3.3.4 市场信息服务机制方面 |
3.4 G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组织机构原因 |
3.4.2 监管体系原因 |
3.4.3 人才管理原因 |
第4章 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融合的对策及建议 |
4.1 积极借鉴国外与国内经验 |
4.2 加强文化融合,建设市场监管专业人才队伍 |
4.2.1 建立健全文化制度,加强和谐机关建设 |
4.2.2 建立健全专业监管人员培训机制 |
4.2.3 完善市场监管系统激励机制 |
4.2.4 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廉政建设 |
4.3 完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 |
4.4 推进体制制度建设 |
4.4.1 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
4.4.2 统一信息化办公系统 |
4.5 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社会共治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一 |
附录B 访谈提纲二 |
附录C 调查问卷 |
(3)机构改革背景下河源市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以JD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可行性分析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机构改革 |
2.1.2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 |
2.1.3 市场监管执法 |
2.2 理论基础 |
2.2.1 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第3章 机构改革前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概况 |
3.1 河源市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简介 |
3.2 机构改革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缺陷 |
3.2.1 力量分散 |
3.2.2 资源浪费 |
3.2.3 机制不畅 |
3.3 机构改革对基层市场监管执法的优化 |
3.3.1 机构精简 |
3.3.2 职责集中 |
3.3.3 分工明确 |
第4章 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 |
4.1 人力事务不匹配 |
4.2 能力素质不适应 |
4.3 工作积极性不高 |
4.4 协作联动不顺畅 |
4.5 基层履职风险高 |
第5章 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原因分析 |
5.1 人员流转配置不到位造成人事匹配失衡 |
5.1.1 人力不足无法适应履职需要 |
5.1.2 人员配置差距扩大加剧失衡 |
5.2 学习条件困难限制能力素质提升 |
5.2.1 高强度工作压缩学习时间 |
5.2.2 客观性困难影响学习进度 |
5.3 思想心理低迷影响工作积极性 |
5.3.1 政治学习不到位动摇思想根基 |
5.3.2 倦怠心理滋生降低主观能动性 |
5.4 业务性短板制约协作机制顺畅运作 |
5.4.1 人事磨合不协调导致低效率 |
5.4.2 牵头责任未明确降低有效性 |
5.5 法律法规适用性滞后增加履职风险 |
5.5.1 履职标准不明确无法规避“问责” |
5.5.2 执行力度不足无法保障人员权益 |
第6章 破解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的建议对策 |
6.1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
6.2 提升软硬性能力水平 |
6.3 统筹下好全市“一盘棋” |
6.4 理顺分工衔接机制 |
6.5 优化拓宽激励机制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4)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5)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下无照经营治理模式的完善 ——以上海市M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无照经营的概念及成因 |
二、无照经营治理模式的研究 |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内涵及其影响 |
第三节 论文主要内容和框架 |
一、论文主要内容 |
二、论文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无照经营整治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无照经营中各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无照经营治理模式构建路径 |
第三章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无照整治带来的影响 |
第一节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特征 |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 |
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特征 |
第二节 “商改”后无照经营现状分析 |
一、现行无照经营监管模式框架 |
二、现行无照经营整治情况 |
第三节 “商改”为无照整治带来的有利条件 |
一、监管模式的改变 |
二、领证门槛的降低 |
三、治理方式的转变 |
第四节 “商改”下无照整治遇到的问题 |
一、行政许可办证难 |
二、无照行为监管难 |
三、无照行为取缔难 |
第四章 “商改”下无照经营治理仍需完善的主要原因 |
第一节 政府综合监管模式缺位 |
一、取缔工作相互推诿 |
二、审批工作职责不清 |
三、沟通工作衔接不畅 |
第二节 多元协同监管模式薄弱 |
一、监管队伍流失 |
二、经营者权衡利益 |
三、消费者及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 |
第三节 互联网监管模式不健全 |
一、平台数据无法共享 |
二、“互联网+”运用程度低 |
第五章 无照经营治理模式的完善和创新 |
第一节 无照经营整治的理念 |
一、坚持政府职能转变 |
二、坚持创新智慧监管 |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 |
四、坚持多元沟通方式 |
第二节 优化政府监管模式 |
一、积极发挥政府各部门主导作用 |
二、引导经营者良性竞争 |
第三节 推进公众参与模式 |
一、激励公民参与 |
二、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 |
第四节 运用智慧监管模式 |
一、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 |
二、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主要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烟草制品与卷烟市场 |
2.1.2 烟草专卖制度 |
2.1.3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1 全国及广东省烟草市场概况 |
3.2 河源市烟草市场概况 |
3.2.1 河源市烟草销售概况 |
3.2.2 河源市烟草零售户概况 |
3.2.3 河源市烟草消费市场概况 |
3.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调查 |
3.3.1 问卷调查设计 |
3.3.2 访谈调查设计 |
3.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现状分析 |
3.4.1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主体 |
3.4.2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机制 |
3.4.3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法制管理 |
3.4.4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成效 |
第四章 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 |
4.1.1 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素质良莠不齐 |
4.1.2 未能发挥零售户和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 |
4.1.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1.4 市场监管机制缺乏与互联网、信息化的相互融合 |
4.1.5 无证经营违法乱象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
4.1.6 制假售假违法经营活动依然猖獗 |
4.2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管理模式仍不够科学 |
4.2.2 未建立零售户、消费者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三方互动平台 |
4.2.3 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的能力不足 |
4.2.4 互联网及信息化基础建设落后 |
4.2.5 无证经营户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6 市场监管方式过于落后 |
第五章 完善河源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对策 |
5.1 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
5.1.1 优化队伍年龄及专业化结构 |
5.1.2 提高内部培训质量 |
5.1.3 加大“柔性执法”理念贯彻力度 |
5.1.4 健全市场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
5.2 建立零售户和消费者协同监管模式 |
5.2.1 搭建协同监管线上平台 |
5.2.2 建立协同监管激励机制 |
5.2.3 推进市场监管自律小组建设 |
5.3 强化互联网及涉烟物流市场监管 |
5.3.1 健全互联网涉烟市场监管机制 |
5.3.2 健全涉烟物流市场监管机制 |
5.4 打造“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监管平台 |
5.4.1 利用大数据平台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度” |
5.4.2 打造市场监管宣传、线索举报等功能齐全的现代信息化平台 |
5.4.3 建立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办公平台 |
5.5 健全无证户市场监管机制 |
5.5.1 实行零售业态分类精准监管 |
5.5.2 突出行业内部的管理协作 |
5.6 完善烟草制售假市场监管机制 |
5.6.1 健全外部协作机制 |
5.6.2 创建更主动和科学的工作方式 |
5.6.3 建立科学的专卖市场监管考核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附件 |
(7)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界定 |
2.2 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阶段 |
2.3 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 |
2.4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
第3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现状 |
3.1 郭家坝镇工商所的发展历程 |
3.2 郭家坝镇市场经济发展现状 |
3.3 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现状 |
3.4 郭家坝镇市场监管成效 |
第4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 |
4.1 秭归县郭家坝镇流通领域重点产品质量问题 |
4.2 秭归县郭家坝镇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 |
4.3 秭归县郭家坝镇网络信用监管问题 |
4.4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 |
4.4.1 基层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量薄弱 |
4.4.2 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 |
4.4.3 监管部门信息不畅,合力不够 |
4.4.4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自身积极性不高 |
4.4.5 检测设备的缺乏 |
第5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5.1 流通领域重点产品生产环节 |
5.1.1 行业准入门槛过低且缺乏定期审核 |
5.1.2 行政违法成本过低 |
5.2 流通领域重点产品消费环节 |
5.2.1 乡镇消费人群对产品质量的意识淡薄 |
5.2.2 地域条件限制维权效果 |
5.2.3 农村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辨识能力差 |
5.3 市场监管环节 |
5.3.1 消费维权网点建设落后 |
5.3.2 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不完善 |
5.3.3 执法人员问责力度仍需提高 |
5.3.4 基层所经费保障不足 |
第6章 发达国家市场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6.1 美国市场监管的经验 |
6.2 发达国家市场监管的启示 |
第7章 完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对策 |
7.1 树立正确的市场监督管理理念 |
7.2 完善基层市场监管的体制 |
7.3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7.4 改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环境 |
7.5 与地方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建立良性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后续市场监管的研究 ——以武宁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的目的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商事制度改革概述及理论基础 |
2.1 商事制度改革概述 |
2.1.1 商事登记制度 |
2.1.2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 |
2.1.3 市场监管及监管主体的概念 |
2.1.4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
2.2 商事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治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武宁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后的市场监管的变化 |
3.1 武宁县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 |
3.2 改革前市场监管情况 |
3.3 改革后市场监管情况 |
3.3.1 落实信用公示制度 |
3.3.2 推行失信惩戒措施,构建信用监管模式 |
3.3.3 履行“双告知”职责 |
3.3.4 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 |
3.4 改革前后市场监管呈现的新变化 |
第4章 商改背景下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商改背景下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
4.1.2 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薄弱 |
4.1.3 新型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
4.1.4 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薄弱 |
4.1.5 社会共治局面尚未打开 |
4.2 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监管的法律制度方面 |
4.2.2 监管执法力量方面 |
4.2.3 监管机制方面 |
4.2.4 经营者自身的问题分析 |
4.2.5 社会监管方面问题分析 |
第5章 改革后完善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保障 |
5.2 建立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
5.3 落实多样化的新型监管方式 |
5.3.1 加强信用监管 |
5.3.2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
5.3.3 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
5.3.4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
5.4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5.4.1 提高市场主体自律意识 |
5.4.2 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
5.5 建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
5.5.1 形成政府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
5.5.2 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
5.5.3 畅通社会监管的渠道 |
5.5.4 加强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H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0.1.1 问题的提出 |
0.1.2 研究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综述 |
0.2.2 国内研究综述 |
0.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0.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0.3.1 研究思路 |
0.3.2 研究内容 |
0.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0.4.1 研究方法 |
0.4.2 技术路线 |
0.5 论文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0.5.1 论文创新点 |
0.5.2 研究不足之处 |
1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界定 |
1.1.1 “大部制”改革 |
1.1.2 基层政府 |
1.1.3 食品安全监管 |
1.2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依据 |
1.2.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1.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2.3 公共物品理论 |
1.2.4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 |
2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大部制”改革概况 |
2.1 食品安全监管的“大部制”改革 |
2.1.1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的演进历程 |
2.1.2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改革的特点及意义 |
2.2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调整 |
2.2.1 监管机制调整:从“九龙治水”到“三位一体” |
2.2.2 监管结构调整:从“橄榄型结构”到“金字塔型结构” |
2.2.3 监管方式调整:从“分段式管理”到“全程式管理” |
2.2.4 监管模式调整:从“垂直监管”到“基层监管” |
2.3 “大部制”改革对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优化作用 |
2.3.1 促进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和监管职能转变 |
2.3.2 有利于解决市场监管存在的真空、盲点等问题 |
2.3.3 有利于实现“全程式管理”和“统一式管理” |
3 “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山东省H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个案分析 |
3.1 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现状分析 |
3.1.1 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 |
3.1.2 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 |
3.2 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果受到限制 |
3.2.2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过程沟通不通畅 |
3.2.3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功能受到制约 |
3.2.4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愈发不足 |
3.3 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基层政府人员监管积极性不高 |
3.3.2 基层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
3.3.3 基层食品监管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 |
3.3.4 基层地区市场秩序发展不规范 |
4 发达国家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
4.1 发达国家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1.1 美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1.2 德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1.3 英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2 发达国家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中国的经验借鉴 |
4.2.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预警体系 |
4.2.2 构建科学化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规范体系 |
4.2.3 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系统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
4.2.4 建立食品安全“统一式”和“全程式”监管模式 |
5 “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完善山东省H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
5.1 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5.1.1 及时掌握和运用“大部制”改革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 |
5.1.2 修订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5.2 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监管机构和职工队伍 |
5.2.1 根据“大部制”改革要求完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分布 |
5.2.2 根据“大部制”改革要求加强基层食品监管队伍建设 |
5.3 建立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5.3.1 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建设 |
5.3.2 不断强化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5.4 建立符合“大部制”要求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5.4.1 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化体系 |
5.4.2 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访谈法 |
1.3.3 问卷调查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企业 |
2.1.2 企业信用 |
2.1.3 企业信用监管 |
2.1.4 商事制度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有限政府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商事制度改革后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3.1 商事制度改革后兰州市城关区企业发展情况 |
3.1.1 私营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
3.1.2 吸引了大量注册资本 |
3.1.3 非公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
3.2 商事制度改革对兰州市城关区带来的企业监管压力 |
3.2.1 企业失信成本降低 |
3.2.2 基层监管水平滞后 |
3.3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主要内容 |
3.3.1 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信息公示制度 |
3.3.2 改市场巡查制为抽查制 |
3.3.3 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
3.3.4 履行政府部门信息公示义务 |
3.3.5 建立“双告知”机制 |
3.3.6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工作 |
第四章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4.1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企业信息自主公示情况不理想 |
4.1.2 企业抽查效果不尽人意 |
4.1.3 经营异常名录的激励约束效果不佳 |
4.1.4 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不充分 |
4.2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企业信用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 |
4.2.2 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能力未能跟进 |
4.2.3 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 |
4.2.4 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未建立 |
4.2.5 部门间信息鸿沟难以跨越 |
第五章 国内发达城市与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 国内发达城市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1 上海自贸试验区“四位一体”监管格局 |
5.1.2 厦门市信息互通、职能整合的信用监管模式 |
5.1.3 国内发达城市对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启示 |
5.2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2.1 国外三种主要企业信用监管模式对比分析 |
5.2.2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模式对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启示 |
第六章 完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法律依据及制度建设 |
6.1.1 加快信用立法进程,使信用监管有法可依 |
6.1.2 建立科学评信制度,细化企业信用等级 |
6.2 提升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履职能力 |
6.2.1 转变监管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
6.2.2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
6.3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多元共治体系 |
6.3.1 引入第三方机构,弥补政府职能短板 |
6.3.2 发挥协会桥梁作用,推进行业信用自律 |
6.3.3 动员公众参与,扩大社会监督效应 |
6.4 强化多部门间信用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 |
6.4.1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
6.4.2 完善奖惩措施,实现信用联合奖惩 |
6.5 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
6.5.1 统一信息公示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
6.5.2 推进信用数据的归集,深化信息共享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附录B 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入世”对基层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挑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县级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研究 ——以灌云县为例[D]. 张玉柱. 湘潭大学, 2020(02)
- [2]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问题研究 ——以广东省G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李汝勤. 南昌大学, 2020(01)
- [3]机构改革背景下河源市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以JD分局为例[D]. 李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4]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下无照经营治理模式的完善 ——以上海市M区为例[D]. 张袁媛.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2)
- [6]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河源市为例[D]. 具宏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7]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D]. 别荣竣.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8]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后续市场监管的研究 ——以武宁县为例[D]. 郑含. 南昌大学, 2019(01)
- [9]“大部制”改革视角下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H县为例[D]. 许峰.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10]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D]. 李欢. 兰州大学, 2019(02)